陳姓男子因為購買機車問題發生債糾紛,積欠債主張姓男子4萬8千元,雙方鬧上法院,最後陳男表示願意還錢。雙方約好在法院清點款項,不料陳男帶著4萬8千枚的1元硬幣過來。張男在搬運過程中不慎被割傷,憤而提告求償,但遭法院駁回。
根據《三立新聞網》報導,雙方相約在2017年7月21日於士林地院內湖辦公大樓清點款項,但陳男卻刻意刁難,並未帶著支票或是鈔票付款,而是扛著4萬8千枚的1元硬幣,並裝進輪子損壞的行李箱前往法院。
目前流通的1元硬幣,1枚重量約3.8公克,4.8萬枚總計約18.24公斤。由於實在太重了,張男在搬運過程中還被行李箱割傷小腿。他指控陳男明知行李箱早已損壞,卻未採取任何防止他人受傷的措施,憤而向對方提告並求償11萬元。
新北地院審理後,發現張男過去就因為此事曾向士林地院簡易庭、士林地院民事庭提告,最後都遭到駁回。現在又用同一件事提告,認定他違反「一事不再理」原則,駁回張男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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