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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中市亂丟垃圾,小心被重罰6千萬元!有民眾在市府網站看到,環保局最新的廢棄物裁罰基準公告寫著,本年第三次以上違規亂丟垃圾,罰鍰從1200元到最高6000萬元,質疑市府在搶錢,事後環保局解釋,是多打了一個「萬」字,罰金是6千元,不是6千萬元。
TVBS記者林佳瑩:「像這樣亂丟垃圾,在台中市如果被取締3次以上,小心被罰6千萬元,沒騙你,因為市政府的網站上的確是這樣寫的。」
市府網站的法規資料庫顯示,台中市環保局最新的一般廢棄物清理法裁罰基準寫著,本年第三次以上違規,罰緩從1200元累進到最高6000萬元,民眾看了,覺得市府在搶錢嗎?市民:「要去哪找這6千萬啊,一般的人拿不出這筆錢。」
市民:「用6千萬去把他重罰,付不出來就會怕了。」
舉凡像是隨地吐檳榔汁、檳榔渣,亂貼廣告紙,或是丟菸蒂,都算亂丟垃圾,第一次被抓到罰1200元,再犯就累進裁罰,96年印製的書面罰則,最多也才罰6千元,今年3月修正後,卻變成最高罰6千萬元,一下子多出1萬倍,環保局趕緊上網更正,並且出面道歉。
環保局裁決中心科員謝佳純:「不小心弄上去的,原則上我們法規還是6千元,不會是6千萬元,這是有點太離譜了,不好意思。」
負責公告上網的裁決中心人員坦承,是多打了一個「萬」字,把罰金6千元變成6千萬元,強調絕不會開6千萬元罰單,請民眾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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