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都發局去年5月公佈開放空間管理要點,結果發現全台中開放空間建案共401件,有超過8成都違法,其中包括知名建商、豪宅,經過大舉稽查要求改善,都發局表示最常見占用開放空間,包括使用柵欄、圍籬或是設置警衛亭,這些都已經違法,必須拆除甚至開罰,但開罰對象是所有權人,也就是住戶,買房點交時最好睜大眼睛,免得受罰。
明明就有開放空間告示牌,卻被柵欄隔開,豐原這棟新蓋的豪宅,違規佔用開放空間,已經違反違章建築法遭到取締。
綠地水池寬敞庭院,還有露天桌椅,舒適的開放空間,硬是被黑色柵欄圈住。擺明了只給豪宅住戶使用,跟隔壁巷老宅對比,像兩個世界,小朋友只能隔著柵欄巴巴望著,羨慕裡面的人有大片空間能玩耍。
豪宅標示牌詳細標出,綠色區域就是開放空間,但建商用柵欄圈住261坪開放空間,依違章建築處理辦法,必須在1個月內改善,否則都發局將強制拆除。
全台中開放空間建案共401件,去年5月份都發局公佈管理要點前,超過8成總共323件違法,稽查後大多數都已改善。
附近居民張小姐說:「本來就自己佔地了,買到走道那裡而已,所以其他的空間他們沒有買。」
都發局表示,最常見佔用開放空間,包括柵欄、設置警衛室,屬於違建直接拆除,如果是用綠色植物隔成圍籬,或沒設告示牌,屬於違規使用將可裁罰6到30萬,但裁罰對象是所有權人,也就是住戶,點交時還是睜大眼睛,免得成為代罪羔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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