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遭槍擊案,檢警認定這是一起單純的犯罪行為,到底檢警是根據什麼理由認定?接下來我們就根據刑事局的鑑定報告,一起帶您來了解。
檢警研判總統副總統遭槍擊不是自導自演,研判是單純犯罪行為,從幾次刑事局依照事證作出的鑑定,不難發現,檢警對科學辦案的堅持。
案發後不到24小時,刑事局召開第一次記者會,作出五項結論。首先,土製鉛質彈頭從陳總統夾克內發現,而銅制彈頭則是在呂副總統座位下找到;其次,2顆銀色的彈殼,在台南市金華路三段12號前發現,內徑都是8.1mm。
接著,疑似彈孔的位置就在總統夾克右側,而副總統的右褲管及護膝也有疑似彈孔的痕跡。最後,刑事局初步比對,2顆鉛質及銅質的彈頭,和2顆銀色的彈殼口徑都是8.1mm,吻合程度相當高。
至於有人質疑彈頭彈殼是移花接木,刑事局也作出說明。當天下午,為了彈頭上是不是總統的DNA,刑事局火速驗出相吻合,21號晚間,公佈彈道重建的比對結果,進一步說明歹徒的開槍位置。
緊接著在23號上午,鑑識科物理組列舉彈殼長度、口徑、型態以及退殼方式,澄清作案槍枝是土製槍枝而非掌心雷;而外界質疑射殺總統的彈頭會轉彎,刑事局也提出說明。
檢警就是靠著這幾項鑑識檢驗,以及專業研判,認定這次槍擊不是自導自演,但到底是誰犯下這起案件,動機又是什麼,都得抓到兇嫌才能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