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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縣一名婦人日前開車帶兒子回家,當時兒子尿急,婦人就把車暫停在交叉路口,但男童下車時沒注意後方來車,車門猛地一打開,當場讓一名女機車騎士撞得血流滿面、輕微腦震盪,求償17萬,而開車婦人則要為男童的過失傷害負起責任,遭檢方起訴。
急著想尿尿,6歲的小弟弟忙著開車門回家,但這個熟悉的動作卻差點要人命,當時一名女騎士從右後方鑽進車道,撞上這片車門。肇事車輛駕駛邱太太:「機車卡在我的車門下,然後人跌在旁邊,然後安全帽也都掉了。」
小弟弟腳縮的快,沒被撞傷,但女騎士當場昏迷,血流滿地,雖然沒有生命危險,但頸部受傷,又輕微腦震盪,讓他2、3個月不能工作;最氣的是,肇事的邱太太連一句道歉也沒有。傷患謝太太:「她(肇事駕駛)就是不認錯啊,也沒有說禮貌上著水果去醫院去拜訪一下,都沒有。」
謝太太不甘心,告上法院,要求對方付醫藥費和精神賠償,一共17萬,但邱太太反控對方車速太快,而且不應該朝右方鑽進來。
肇事車輛駕駛邱太太:「這車門都已經完全打開了,如果這騎士不是撞到我的車門,她可能撞上前方那個花臺。」
傷患謝太太:「沒有沒有。」記者:「你騎多快?」傷患謝太太:「大概20公里左右。」
兩個人鬧上法院,但檢方表示,交叉路口10公尺內不得停車,而且身為一個母親又沒注意6歲的兒子開車門,依過失傷害罪將她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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