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民眾常因貪圖一時方便,將自己的愛車違停在某處,但此舉也造成其他用路人進出困擾,甚至釀成嚴重死傷事故。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違停可處6百元以上、1千2百元以下罰鍰,據台中市警察局交通大隊統計,2024年冠軍依舊是台中榮總前,共舉發6116件,若依最低金額計算,為國庫進帳366萬9600元,但值得注意的是,不在2023年榜單內的烏日高鐵人行道,2024年成為大黑馬,一舉登上榜單第四名。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第四名有黑馬竄出,為烏日區建國路與站區一路口(烏日高鐵人行道)2782件,第五名則為2023第四名高鐵台中站二樓送客區2451件,第六名是南屯區文心南三路289號(好事多)2213件。
接著第七到十名分別是西屯區台灣大道四段637號(統聯中港轉運站)1622件、北區三民路三段129號(中商大樓前人行道)1486件、梧棲區文華街197巷(中港高中前人行道)1291件、西屯區逢大路98號(刑事局中打人行道)1102件。
而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規定,車輛違停人行道、紅線,得處6百元以上、1千2百元以下罰鍰,若違停車輛起駛後發生事故,依第45條第1項第10款,可處6百元以上、1千8百元以下罰鍰。
台中市警局交通大隊也強調,取締交通違規不是要開出罰單,主要是讓用路人養成遵守交通規則的良好習慣,降低事故的發生,籲請民眾換位思考,違規停車不僅需繳納罰鍰且須記點,勿便宜行事而違停造成其他用路人危險,若造成他人損害將得不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