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都更」不容易!其中雙方條件要談攏就是最困難地方,而都更依照實施者來做區分,一共可以分為公辦、民辦、自辦三種方式,其中公辦就是指政府當實施者,通常公權力介入,比較有保障,但通常需要有急迫性,因此案例不多,而自辦都更,則是指所有人自己組成都更會來執行,因此實拿坪數比較多,三種方式各有優缺。
旁邊民宅在施工,工程車器具都出動,但隔壁屋主不滿安全預防措施不夠完備。
屋主童先生:「之前也都沒有放(圍籬),後來放了後,這些也都佔據了道路。」
屋主童先生:「他只把法定容積給我們看,他的獎勵容積跟容積移轉,完全都是蓋出來的,大家都很清楚,這兩個東西有時候落差就可以到一倍,所以我們換算出來就是說,我們換算出來你一坪換一坪,做不到就算了更少。」
屋主說他的房在板橋中心地段,50年中古屋,附近有夜市、學區、交通方便,一坪約為75萬,總價約3000萬,但屋主反映建商條件中,只提供法定容積率佔比協議,合建分配比是55%,比45%所分配到的比例,比現在住的面積還要小,還有其他建商和隔壁鄰居談62%比38%,這些都讓童先生難以接受。」
雙方條件喬不攏讓「都更」難上加難,在台灣都更依照實施者,可以分為公辦、民辦以及自辦三種方式,以公辦都更來說實施者是指,政府坪數分配是所有權人,更新後的坪數扣除實施者,都更成本和利潤,因此實拿坪數比較少,民辦都更則由建商實施,實拿坪數同樣也比較少,自辦都更由都更會和相關機構執行不用考量建造方利潤,實拿坪數比較多。
房產達人何世昌:「(政府辦理)對地主跟政府而言,都比較有利,因為可以分回比較多的坪數,通常都是可以分,一坪換一坪以上。」
根據統計雙北都更案件數截至今年10月,北市有898件其中公辦案件,是全台最多,但也只有16件,新北381件公辦不到10件,依趨勢看來,都更案件數比以往增加,但都更畢竟是你情我願,無論那種方式最根本的,還是得看條件是否談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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