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劉先生因為很喜歡花東的環境,報考花蓮電力段的服務佐理得到備取第二,去年9月被告知有職缺,一直等到12月,備取第一的人員都已經離職了,他卻被告知沒有職缺,申訴後單位臨時要他15天內完成報到。讓他質疑職缺是內定補人。台鐵回應當時正逢重大搶修工程,隨後也立即辦理缺額遞補。
投訴人劉先生:「他們就是私底下找了別人,等到我申訴這個狀況之後,他們馬上找了一個職缺給我。」
劉先生控訴,他在前年12月參加招考面試後備取第二,去年3月打電話詢問經辦部門,說有缺額會通知補完才招考新人,到9月電力段通知他有職缺,預計11月能報到,但一直到11月備取一離職後,都沒下文,12月他再詢問居然已經沒有缺額,但劉先生到台鐵局長信箱申訴之後,沒多久花蓮電力段就打電話給他,說有一直都有在幫他跑缺額程序,但報到時間超級趕。
投訴人劉先生:「他一直跟我講,簽呈主管一直沒有簽核,但一份公文很少超過一個月的。」
接洽人員告訴他,但因為考試錄取規範限制,要在1月19日前報到,也就是15天內就要完成,讓他超傻眼,他也質疑,即使占比70%的筆試排名第一,面試詢問居住地不在花東,最後成備取第二。
投訴人劉先生:「我真的喜歡台東,我才去面試的,面試的時候就有點受挫,一直在問地域性的問題,他(接洽人員)結尾就講了一句說,我們這裡是公部門,我很怕你不適應這裡的生活,他跟我講這句我就嚇到。」
錄取人員遞補,是否合乎程序,台鐵回應,出缺期間單位,正辦理重大搶修作業,花費約三星期,隨後立即辦理,缺額遞補程序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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