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新北樹林的林先生,收到罰單,說他7/7在新竹市違規停車,但林先生回想,當天根本沒出門,更別說開車去新竹,仔細看罰單上的照片,發現車輛廠牌,和車牌日碼不一樣,但巧合的是車牌前四碼數字相同,只是違規車末碼是YW,但林先生的車是YM,警方致歉說是Key in錯誤,會撤銷該罰單。
林先生19日晚上,收到雙掛日寄來的罰單,打開一看超傻眼,罰單資訊上,車牌最後兩碼是YM,舉發員警7/7下午3點48分,在新竹市北大路,發現車輛違停在,設有禁停標線的處所開罰900元,拍下車輛照片,雖然車牌前四碼數字一樣,但英文字母是YW,違規車和遭罰車根本不同。
投訴人林先生:「7/7我人在台北我在我家,我沒有開車啊,而且(違規地點)是新竹,那通常來講我去新竹,我是不會開車我通常是坐火車。」
雖然罰單金額,900元不算太高,但林先生認為很擾民,自己還從樹林開車到板橋,找監理單位裁決處申訴,單趟車程就要40分鐘,整個處理下來花了將近兩小時。
投訴人林先生:「要填表格然後申請程序,那但是我必須要等到,一個月之內我才能知道結果,就是非常沒有行政效率,今天是你警察,你們開單開錯誤,為什麼是我要去大老遠(處理)。」
開錯罰單派出所所長,應該是Keyin的時候錯,會主動撤銷該告發單,另外員警的部分,我們也會持續再加強,教育訓練以及審核。」
警方致歉,說會聯繫裁決所,由派出所撤單,如果民眾收到罰單,發現有錯誤,可以找製單單位,確定是派出所出錯,能由他們撤銷,但如果是民眾不服違規事項,可以到監理站或裁決所,或上網填申訴資料,進行重新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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