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有民眾發現前方轎車在大橋上亂丟垃圾,把行車記錄器拍下的影片拿來向環保局檢舉,沒想到,環保局竟然不開罰,理由是廢棄物清理法得開罰行為人,而乘客座丟出的垃圾,無法證實行為人是誰,因此不開罰,引發檢舉人不滿,直呼太不合理了!

檢舉民眾:「從副駕的車窗丟了一個東西,往橋下丟出去,上網向環保局檢舉啊,這太沒公德心了,他們不開罰啊,理由是說沒辦法判定丟垃圾的人是該車車主啊,非常不合理。」

民眾:「我覺得應該是要處罰,應該還是要想辦法(找出丟的人)對啊!」
環保局秘書蔡政勳:「從民眾提供的2段影片,因為都是從右側乘客的地方丟出垃圾,那依現行的規定是沒辦法直接開罰的,除非是說環保局有辦法查證到行為人,才有辦法針對行為人去開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