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家人團聚總是擺滿澎湃的年菜,食藥署今(1)日宣布,將與地方政府衛生局合作,展開「111年度春節複合式專案」,透過加強查核及抽驗,確保業者製售產品及供餐品質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主要稽查對象涵蓋春節應景食品製造業者、年貨販售業者及年菜餐廳業者。
食藥署南區管理中心副主任蔡佳芬表示,通常年貨大街不合格都是以農藥殘留為主,以今年初的稽查來說一共抽驗1780件產品,有42件不合格,不合格率有2.4%,其中竹笙、花椒和葉菜類最多違規。除了農藥超標,還有重金屬殘留問題,又以菇類最多。食藥署提醒,購買年貨、食材時要選擇有完整包裝標示的產品購買,選購的時候,也要看看顏色,不要太鮮艷或是有奇怪的味道,像是金針菇如果過白,通常都是用了過量漂白劑,香腸出油嚴重,也可能因為保色劑使用太多。
食藥署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如果經查GHP不符規定者,依違反《食安法》第8條第1項,經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依同法第44條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如果食品業者不符登錄規定或不符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使用者,可以同法第47條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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