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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一名婦人騎車上班停紅綠燈時,被警察攔下,原因竟然是婦人的機車車牌污損,要罰1500元,婦人說機車已經買了10年,車牌烤漆剝落本來就是正常現象,婦人說她跟員警理論,員警卻態度惡劣,婦人憤而向民代投訴。
牽著這輛買了10年的輕型機車走出來,婦人說她上下班都靠這輛機車,想都沒想過,竟然在沒有違反道路交通規則下,還被開單。遭開單婦人:「那天我等紅綠燈,趕著上班大約9點多鐘,警察叫我騎到旁邊去,他說妳車牌不清楚,要那個(開單)。」
婦人從員警手上接到的罰單,違規事項寫著「污損號牌無法清楚辨識」,要罰1500元,但婦人說騎了10年的機車,車牌烤漆剝落本來就很正常,和員警理論,沒想到員警態度反而更兇。遭開單婦人:「我說為什麼這樣就要罰?他(員警)說我不爽,就是要開!竟然這樣子講。」
婦人對於員警的執法態度和開單理由,實在不服氣,直接向交通隊申訴,加上員警執法當時,並沒有攜帶錄音設備,除了態度問題,交通隊長說,這名執法員警恐怕還要面臨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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