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北港鎮公所一名替代役男,看到里長在鎮公所主秘辦公室脫口罩抽菸,因為長期如此,加上是防疫三級警戒,他投訴檢舉不見改善,又遇到相同狀況,上前勸阻,結果被公所以「行為脫序」為由,調離公所到圖書館去,還要記三支過。說真話錯了嗎?不解決問題,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這張距離更近,清楚看到,辦公桌旁有四個人,其中兩人把口罩拉到下巴,站著的是因為貪汙案停職的鎮長,旁邊是里長。
替代役男拍下他們,在美港鎮公所秘書室,脫口罩抽菸,完全不顧防疫規範,舉證檢舉。情況沒有改善,再次撞見的時候,上前制止,卻惹禍上身。
他說服役以來,就看到公所內抽菸,但是連三級防疫,也沒能限制他們。
5月19日防疫三級警戒,他看到秘書室,依然故我,分別在6月3日15日兩次檢舉,沒有改善,7月6日還上前制止,發生口角,被認為「言行失檢」惹禍上身。
蔡姓替代役男:「三級警戒全國人民防疫那麼辛苦,那麼多人防疫沒飯吃,防疫人員那麼多人穿防疫衣暈倒的,這些人該怎麼辦,他們完全不在乎這些人的辛苦,他們一樣過他們的生活,一樣抽菸泡茶這太過分了。」
役男檢舉部分,兩名里長承認,罰3千到1萬5,其他還要調查,但是役男要被記過了。
北港鎮公所,列出他三大罪狀,說他在秘書室,對機要秘書和里長咆哮,言行失檢,濫權越權擋住民眾進入公所辦公。網路上詆毀長官。要記三支大過。
懲處案已經送雲林縣政府,23日開會討論,縣府表示,會讓雙方都有充分陳訴的機會,再做決議,這事件發展,讓人質疑,說真話錯了嗎?難道不能解決問題,就解決吹哨提出問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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