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旅每年創下2億經濟,其中旅行社經手的,佔比一成,但這2千萬的大餅,近來飽受衝擊,不少農村、部落等創生業者,經營在地小旅行,雖然經營的是旅遊,但卻沒有透過旅行社合作,關鍵是抽佣造成負擔;創生業者們,甚至連署發出聲明,建議政府修訂發展觀光條例,新增特定地區小旅行專章,應立專法管理。
旅行公會全國聯合會召集人李奇嶽:「公會呼籲做旅遊就該合法化,合法業者會有編號和契約,對消費者有履約保證、品保申訴、公會保險等保障,但以文史工作室或社區發展協會,經營旅遊的在地業者多半只有旅平險,但在地業者認為加入旅行社後,勢必會面臨抽佣,加重新創負擔。」
旅行公會全國聯合會召集人李奇嶽:「公會解釋抽佣用於稅費負擔,再來觀光局也降低門檻,在地業者如果要成立旅行社,乙種資本額300萬變150萬,希望能加速促成,邁向合法之路。」
觀光局業務組副組長黃易成:「在地旅遊崛起,搶食國旅市場,觀光局居中協調,但為保合法業者權益,但也預告修正非法旅宿業者罰鍰上限從現行50萬調高至200萬,行政院將在3個月內,邀集相關單位研商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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