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的容積獎勵,這幾天備受關注,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為了快點澄清自己的清白,主動前往廉政署以及地檢署,這一折騰就69小時,雖然最後看似拿下第一輪勝利,回顧整個過程,檢辯攻防,先是當庭逮捕,再換柯這頭要求提審,結果一來一往又增加了拖延時間,儘管最後是無保請回,接下來抗告的攻防,就得回到檢察官如何舉證,柯文哲知情。
圖/TVBS
在歷經69小時後,再度露面,總算等到他最想要的結果,無保請回。
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好,我們回去吧,請各位也回去休息,我覺得這個法官扛住所有壓力了。」
檢辯交手第一波,看起來柯文哲這略勝一籌,小草們歡聲雷動。
支持群眾:「柯P、柯P、柯P。」
不過外界討論,有個細節,就是到底誰先在羈押庭訊問,儘管在以往案件上,確實主嫌會放在最後,不過法官在看完筆錄,會斟酌調整,先後順序並沒有絕對。
律師呂秋遠(非本案律師):「先後順序來講對於,整個審理結果影響不會太大,這一次院方在判斷有沒有犯罪嫌疑重大上,很明顯的彭振聲和柯文哲的標準不太一樣,彭振聲是用經驗去看認為說你一定知道,因為你主持那麼多會議,但柯文哲即使他簽了那麼多公文,也知道那麼多會議,這個時候院方突然反轉說,你要去證明柯文哲知道,那你們沒有辦法證明,所以我把柯文哲認為,他根本不到犯罪嫌疑重大的程度把他放走了,未來的攻防第一關會是在這個抗告,也就是說檢方一定會想辦法去證明說,實務上他怎麼知道的,包含實質影響力的解釋,那院方這邊一定會去強調說,柯市長真的不知道。」
律師點出法官似乎對於犯罪認知有落差,而回顧過程中,柯文哲要求提審這個程序,多拖延點時間,本來以為成功了就能直接回家,卻遭到法官駁回,但遭到聲押後,聲押庭,看似主導權又回到檢察官手裡,換他們發牌。
律師黃炫中(非本案律師):「他雖然提出了卷證,但他可以限制律師閱卷的方式,就是一般律師閱卷他可能有簡閱抄錄或是攝影,那檢察官也許會說好OK,律師我讓你看但是你不能抄錄,你也不能攝影、你不能影印,甚至你也不能做筆記,當然這個對辯護人來說就是一個考驗,你考驗記憶而且如果卷證那麼多,我律師怎麼記得起來,所以後來就有一個折衷方式,是可能說你可以做筆記,但是筆記在這個羈押審理程序完畢之後,你要把它交回,那看起來本案這個限制閱卷,就是基於這樣的考量,所以法院做了這樣的處理,算是檢察官的一個手段,檢察官避免他的訴訟策略完全被辯護人知道,但是他又不能完全不提出來,因為你完全不提出來,法院完全無法審酌的話,那等於你達不到要羈押被告的目的。」
從8月30日開始,柯文哲自願到廉政署地檢署接受偵訊,儘管自己去,但法律上不能強制留他在地檢署,其實實務上,通常被告也不敢說走就走,檢察官只好當庭逮捕,逼得啟動檢、警共用24小時。再要求提審,看起來是律師的一個策略,只是下一秒卻直接聲押禁見,儘管現在法官認為沒有羈押必要,因為犯罪嫌疑不重大。
不過再過往經驗,也有先放再抓,像是大巨蛋案的趙藤雄,檢方也有其他對應的策略。
律師黃炫中(非本案律師):「如果評估認為羈押成功的機會不是那麼大,其實還有一個可能性就是說,他會先比如說就先請回,直接在檢察官那邊就讓被告請回,那一方面也可以鬆懈被告的警戒心跟注意力,那反正案件還在持續偵辦中,如果發現更有利的證據,再來做一個羈押聲請,那這時候可以確保說,先不用讓偵查的方向讓被告去審判,而且又可以達到後續羈押被告的目的。」
只是現在地檢署手中的牌,偵辦方向在羈押庭閱卷後,全被辯方律師看光光,提出抗告後下一步,如果成功發回,雙方就得要再交戰一次。
律師陳克譽(非本案律師):「彭的這個羈押的理由,再看柯P的一個無保請回行為的理由的話,其實裡面我覺得兩個最大的差別是說,我覺得就影響力而言,他可能在彭這個地方他是有交代,我們講的就是說對本案當中,這個決定的結果有沒有一個影響力存在,柯P這個理由書裡面,他其實沒有交代這麼清楚,所以我相信這可能是將來檢方在他在抗告的時候,會特別再去加強論述。」
這回前總統候選人在野黨黨主席,辦公室住家遭搜索,又逮捕,又聲押,社會矚目案件,每個動作每個細節都被放大檢視,檢辯攻防,得看個案討論以及擬定策略,不僅鬥法也得鬥智,更要大打心理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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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4/09/02 2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