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女性夜間工作違憲 勞動部定調:孕婦仍禁止

2021/09/03 17:58
(示意圖/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勞基法限制女性勞工夜間工作條文日前遭大法官宣告違憲,勞動部今天邀學者開會,多數認為禁止孕婦夜間工作效力仍在,與勞動部看法一致。勞動部說,將先通函給地方政府說明。

大法官8月20日做出釋字第807號解釋,勞動基準法第49條第1項規定限制女性勞工夜間工作形成差別待遇,淪於性別角色窠臼,違反憲法第7條保障性別平等意旨,自解釋公布日起失效。

 


為了釐清勞動基準法第49條第1項失效之後,是否影響禁止孕婦夜間工作等相關規定,勞動部今天邀集男女各4名、共8名勞工及勞動法學者開會。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會後轉述,多數學者認為雖然49條第1項失其效力,但禁止孕婦夜間工作效力仍在。

黃維琛表示,學者在會中針對各面向討論,認為從母性保護觀點來看,不管是現行職安法規或者是兩公約以及其他國家情況來看,都有妊娠、哺乳期間不得夜間工作這項保護,加上同條第3項「女工因健康或其他正當理由,不能於午後十時至翌晨六時之時間內工作者,雇主不得強制其工作」效力也在,因此認為釋憲結果不影響「妊娠或哺乳期間女工不得夜間工作」規定。

黃維琛說,多數學者專家的見解與勞動部日前看法一致,後續將先通函給地方政府說明,並啟動修法讓法意更完善。
 


至於法該怎麼修,黃維琛說,有的學者建議從職安法規下手,有的則認為從原本勞基法去調整,不排除後續再召開專家會議討論。(中央社)


→緊抓話題熱點,與你討論全球大小事!點我追蹤【TVBS Twitter
 
→擠出小時間,看看大新奇!全新影音品牌上線囉,一起擠看看

◤人氣精選文◢

👉揭密!最愛背的包款會洩漏真實個性?

👉 小資守財不易!5大易破財行徑大公開

👉8大招財錢包色彩推薦!換上財運滾滾


更新時間:2021/09/03 1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