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祭反墮胎法!懷孕過6週不准手術 還設「檢舉」網站

  • 編輯周子馨
  • 發佈時間:2021.09.02 15:34
  • 最後更新時間:2021.09.02 15:34
反對心跳法案者發起抗議。(圖/AP)

反對心跳法案者發起抗議。(圖/AP)

全美自1973年以來,最嚴格反墮胎法案《德州心跳法案》(Texas Heartbeat Act)於9月1日正式生效,該法案禁止孕婦在懷孕超過6週後進行墮胎手術,並允許普通公民對墮胎孕婦和任何協助婦女墮胎的人提出訴訟,且提出訴訟的普通公民不需要證明與他們被告有任何關係。

當地診所不畏檢舉,掛出布條表示墮胎合法。(圖/AP)


德州所推行的該項法案主張,婦女受孕後體內的「胚胎」,約在妊娠第6週開始出現心跳。保守派聲稱一旦胚胎出現心跳後,即屬於「生命」,因此有受法律保障不被墮胎手術「殺死」的必要,但實際上,懷孕6週之前的徵兆並不明顯,大多數女性往往都是在6週以後才確認自己懷孕,且該項法案針對涉及強姦或亂倫的案件亦無例外,因此於全美引發兩極爭議、遭反對者批評無視女性的身體主權。

據悉,該項法案並未將「違法行為」交由檢察官、衛生單位等州官員處理,而是開放普通公民向任何協助、或企圖對懷孕6週實施墮胎手術的婦產科診所提出「民事訴訟」,且最少可取得1萬美元(約28萬新台幣)以上的損害賠償。「德州生命權」(Texas Right to Life)更為此建立了一個「告密者」網站,讓民眾可以在該網站上匿名舉報任何他們認為違反法律的人。

民眾直接點名支持該項法案的共和黨人士,批評他們當初就該被拿掉。(圖/AP)


該項法案唯一免於被6週管制的墮胎手術,只限定於緊急醫療因素,並且需要接受嚴格的報告審查,其他如亂倫、強暴等其他性侵受害懷孕的犯罪問題,均不在豁免範圍內。

外媒指出,《德州心跳法案》是全美自1973年聯邦最高法院做出墮胎合法化的「羅訴韋德案」(Roe vs. Wade)裁決以來,最嚴格的反墮胎權的法律。目前各級法院已對該法案提出質疑,包括德州法院針對包括「德州生命權」在內的反墮胎團體提起的多項訴訟。該項法案的反對人士也在當地發動示威抗議,以反對該法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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