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路上怎麼會有「恐龍」?危險行為全都錄恐挨罰

記者 徐慧珠 / 攝影 方志成 顧守昌 報導

2024/01/27 11:25

馬路上危險動作頻傳!在高雄市,有民眾騎著電動恐龍玩具車上路,讓用路人看傻眼!另外,還有2名年輕人騎車雙載,後座乘客竟然高高坐在一大箱的桶裝水上,完全沒有支撐,而在台南也有一名女騎士,停等紅燈時,盯著平板追劇,危險行為全被民眾拍了下來。

 

就在廟前的巷弄裡,男子把馬路當遊樂場,騎著電動恐龍玩具車來回穿梭,讓人看傻眼!

目擊民眾:「怎麼有一隻恐龍?怎麼有一隻恐龍啦!」

這是發生在高雄市鳥松區的大昌路,警方說,雖然沒有人報案,但這行為很危險,已經違反道交條例,最高可開罰3600元。
 

大華派出所長尤明賜:「於道路上行駛或使用,非屬汽車、動力機械及個人行動器具範圍之動力載具。」


危險的,還有這一幕,台南市成功路與西門路口,女子停等紅燈,盯著儀表板目不轉睛,仔細一看,儀表板上架著平版,而她正在追劇,追得很入迷,用路人拍下影片,直呼危險,警方說,女騎士雖然沒有手持平板操作,但如果邊騎邊追劇,而有蛇行等行為,就算危險駕駛,最高可處3萬6千元罰金,並吊扣牌照6個月。

在高雄市前金區,雙載機車上,後座的乘客竟然是坐在桶裝水的上頭,平白比人高出半個身子,而且完全沒有支撐,機車速度不慢,看來十分危險,這要是緊急煞車,後果真的是不堪設想。

前金分駐所副所長簡郡成:「機車附載人員或物品未依規定者,將處駕駛人新臺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將依規定製單舉發。」


馬路如虎口,不論是騎乘不該上路的電動玩具,還是把人當捆綁物品的工具,

甚至是騎車追劇,都讓人捏把冷汗,恐怕得挨罰,民眾千萬別拿自己跟別人的安全開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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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4/01/27 1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