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男酒駕遭罰36萬。(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彰化一名49歲的黃姓男子因為酒駕及無照駕駛,10年內2度酒駕,於2020年12月被裁罰36萬元,並禁止其在5年內考取駕照,由於逾期未繳交罰款,此案件在2021年11月被移送至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執行,隨即查封男子在彰化市的一筆土地。
黃姓男子向執行署表示,因為疫情影響,收入不穩定,且有一位小孩需撫養,每月只能支付5000元的罰款,他也說明自己目前有一筆40萬元的信貸,打算在繳清後,再透過續借來清償酒駕罰款,行政執行署准許此清償方式,然而,黃男卻未按時繳納。
接著,執行署多次透過電話聯繫並要求他到場報告財產狀況,執行署發現,黃男確實因為疫情影響經常放無薪假,且被查封的土地是其父親從事農作的地段,確實面臨生活困難,因此未逕將土地拍賣。
最終,黃男在感受到執行署人員的堅持後,才把積欠2年的酒駕罰款及其他包括無照駕駛在內的違規罰款,全部一次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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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4/01/18 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