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集團用透過網路來洗錢。(圖/TVBS)
日前台中警方破獲一起洗錢集團,41歲的王姓女子為首腦,號召工程師、美編、客服等4人,組成洗錢犯罪集團,金額高達1億多元,怕被警方盯上,還時常換地點,一度換到距離「台中市刑大」不到百米的位置,仍逃不過被捕的下場,警方將這5人依法送辦。
這起案件發生在西屯區的一處商辦,該集團時常變換地點,並以合法的工作室、行銷公司做為掩護,透過收取銀行人頭帳戶方式,再將帳戶綁定手機、電腦幫國內外娛樂城、博弈網站以代收、代付方式為賭客進行收取和轉帳賭資,並從中抽成獲利非法洗錢,並以月薪4到5萬元加月獲利15%分紅,招募4名員工分工合作,每月經手賭博網站金流超過千萬元,總共經手超過1億多元。
但警方已鎖定水房據點及成員住所,同步發動搜索,查獲正在操作網路銀行轉帳的員工,以及主嫌王女,現場還查扣電腦主機10台、金融帳戶存摺39本、金融卡60張、wifi分享器、現金499萬元等證物,將該集團成員依涉嫌賭博、《洗錢防制法》等罪,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表示,切勿為避免匯差損失或節省銀行手續費,而透過非法管道進行金融交易,更不應無故將向金融機構開立之帳戶、向虛擬通貨平台或交易業務之事業或第三方支付服務業申請之帳號提供給他人使用,而成為犯罪集團的人頭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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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08/22 1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