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向上路東興路口,都是雙向四線車道路口,但深夜燈號因為切換成閃燈號誌,一輛機車與多元計程車,通過路口時雙方都沒有減速停讓,發生對撞意外,女騎士因為頭部、腹部傷勢嚴重,緊急送醫搶救後,仍然宣告傷重不治,警方呼籲,經過無號誌還是閃燈路口,都應該依照規定減速停讓,避免意外發生。
發生事故的轎車,左側車門後照鏡,全部都被撞壞,安全氣囊也爆開。
紅色機車還留在現場,車頭撞爛椅墊也撞到分離,車頭更是直接歪掉,騎著機車的23歲女騎士,因為頭部、腹部全身多處受傷,送醫搶救後宣告傷重不治。
車禍意外,發生在台中市向上路、東興路口,因為現場是雙向四線車道,白天都是紅黃綠三色號誌,18日凌晨1點多,四線寬車道路口,切換成閃燈號誌,雙方經過都沒有減速或是停止禮讓,才會發生車禍意外。
一分局交通隊長蔡世杰:「初查雙方行經路口未減速違反閃光號誌,我來這邊我親眼看到的就五六件這樣子,(晚上的比例會不會很高)就是晚上嘛,有紅綠燈大家比較看到紅燈會停啊,看到閃黃燈會衝啊。」
警方初步調查,雙方都沒有酒駕,但多元計程車方向閃黃燈,機車則是閃紅燈,警方呼籲,經過閃燈或是無號誌路口,選是要依規定減速停讓,避免意外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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