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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勒獲任特別檢察官 川普開除不了他


發佈時間:2017/05/18 14:30
最後更新時間:2017/05/18 14:30
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美國司法部任命前聯邦調查局(FBI)局長穆勒(Robert Mueller),擔任調查俄羅斯介入2016年總統大選的特別檢察官代表什麼,以下美聯社提供的QA可解答一些技術上的問題。

Q:穆勒作為特別檢察官的職責內容為何?

 

A:根據穆勒的任命信函,他所要做的,應該就是延續前FBI局長柯米(James Comey)在還沒被美國總統川普開除之前,告訴國會他正在進行的調查。內容包含任何川普選戰過程與俄羅斯的相關性,還有「任何因為這項調查直接引起或已經引起的事件」。

Q:特別檢察官有什麼權力?

A:根據司法部規定,特別檢察官擁有聯邦檢察官的所有授權,包含展開調查、傳喚紀錄與提出刑事控告,唯一不同的是,特別檢察官在採取「重大」行動之前,有權決定要不要向司法部報告其調查進度,但特別檢察官還是得向總檢察長報告。
 

Q:特別檢察官可以調查這起俄羅斯事件之外的事嗎?

A:穆勒獲寬廣的授權決定他的調查內容,但不代表毫無限制,如果他認為有些事不涵蓋在他的任命函要求的調查範圍,他得提出允許擴張他調查範圍的要求。

Q:特別檢察官可動員那些人,穆勒會得到多少預算?

A:司法部應該提供特別檢察官人力,但穆勒可提出特定人選要求,或要求聘僱司法部以外的人力,為穆勒工作時,這些員工只需向他報告,穆勒需在60天內向司法部提出他的預算需求,並在調查期間每年更新,給予穆勒的授權並沒有期限。

Q:川普可以開除穆勒嗎?

A:不行,但總檢察長塞申斯(Jeff Sessions)的副手羅森斯坦(Rod Rosenstein)可以。特別檢察官只能因為總檢察長的「個人行動」遭到開除。既然塞申斯把自己排除在川普與俄羅斯案調查之外,則簽署穆勒任命函的羅森斯坦就成了「執行總檢察長」,也是唯一有權力限制穆勒工作的人。

Q:調查結果會公開嗎?
 

A:沒有必要性,當特別檢察官結案之後,他或她一定得給總檢察長1份機密報告,說明他決定起訴或就此不再提起,總檢察長將得告知國會這個結論,但他也可決定是否要公開特別檢察官的報告。 (中央社)
#穆勒#特別檢察官#通俄門#調查#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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