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高虹安改判理由
結果共 12 筆

高虹安涉貪二審逆轉無罪!高檢署提上訴 原因曝光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一審依貪污罪判刑7年4月,二審改依偽造文書罪判刑6月。高檢署今天表示,本案確有詐領犯意,原判決認事用法尚有違誤,判決違背法令,下午已上訴。

大逆轉!撤銷貪污罪 高虹安二審遭判6月
高虹安涉詐領助理費案,一審被依貪污罪判刑7年4月,今天(16號)高院二審宣判,高虹安被撤銷貪污罪,依偽造文書罪,判刑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關鍵在於,高院法官認為立法院助理費屬於立委實質補助性質,具有彈性使用空間,高虹安等人並沒有詐取意圖,因此認為不構成貪污罪。

高虹安「非貪污罪」7點判決理由全文公布 高院:助理費彈性運用
新竹市長高虹安的國會助理費案,台灣高等法院今(16)日撤銷原審的《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僅留《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罪,判處6月,可易科罰金。高院表示,因公費助理費性質屬「實質補助,彈性勻用」,編列在立委問政業務項目下,助理薪資待遇是放在民代的待遇中,補助問政所需,高虹安等人欠缺貪污犯意,但有偽造文書。檢察官得上訴,被告不得上訴。

即刻回歸新竹市長?高虹安貪污撤銷 律師:停職理由沒了
新竹市長高虹安因身陷國會助理費案,一審依貪污重罪判處7年4月,導致她的市長職務被內政部停職。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16)日撤銷原判決,依《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處6月,得易科罰金。律師黃秀惠說,如今貪污罪被二審撤銷,導致原本的貪污罪不存在,只剩罪名較輕的偽造文書罪,而偽造文書不符合停職要件,原則上高虹安只要拿判決書跟內政部申請,內政部須依法准許復職,即便第三審又撤銷發回,也要等更審判決又判貪污,才可能再次被停職。根據《地方制度法》第78條規定以及相關函釋,高虹安二審改判偽造文書且得易科罰金,在此判決結果下,她確實已符合「復職」的法律要件。

高虹安助理費涉貪二審辯結哽咽了 前助理喊話:欠我們真心的道歉
因助理費案而被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以及4名前高辦助理,今(30)日上午來台灣高等法院開庭,今天辯論終結。高虹安提到父母時忍不住語帶哽咽,說她絕無中飽私囊,原是父母驕傲的女兒,卻讓他們被問女兒為什麼變成貪污犯。前國會辦公室行政主任黃惠玟則說,高虹安欠我們4人真心的道歉。合議庭諭知12月16日上午宣判。

因論文被陳時奮控誣告改判6月 高虹安要上訴:無法認同
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為博士論文有無抄襲,與筆名「翁達瑞」的旅美教授陳時奮引發「自訴」誣告案。高虹安一審遭判10月,雙方都提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今(9)日上午撤銷一審判決,改判6個月。高虹安得知判決結果後,她說無法認同本案判決結果,「本人深感遺憾」,將於收到判決書後依法提起上訴,祈求司法能還給我公道。高虹安再次強調,她的博士論文早已經過美國母校審查後,兩次來函明確告知她的博士論文沒有研究不當。而她向檢方提出告訴期間,陳述完全基於事實,並無虛偽或誤導之意,更從未有誣告他人的犯意或行為。更多新聞:陳時奮因率先在臉書以標題「被指導教授除名的高虹安」質疑高虹安就讀美國辛辛納提大學的博士論文「在李傑的學術履歷,高虹安被除名了。換言之,李傑不承認有高虹安這個博士生」等語。

高虹安遭陳時奮控誣告!高院「這些理由」二審改判6個月
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為了美國辛辛那提大學的博士論文有無抄襲,與筆名「翁達瑞」的旅美教授陳時奮引發「自訴」誣告案。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今(9)日上午撤銷一審判決,改判6月。高院公布撤銷改判理由,認定高虹安誣告罪成立,但也認陳時奮的指述確實較誇張、評論嚴苛,所以改判處有期徒刑6月,期能誠心反省悔悟,改過自新。得上訴。高院認定的事實為,高虹安於2022年7月間參選新竹市長,見到自訴人陳時奮陸續從2021年10月至12月間、2022年1、5、7月間,用「翁達瑞」為筆名在 FACEBOOK發文,指謫、傳述高虹安之美國辛辛那提大學博士論文內容大篇幅原文抄錄高虹安與其他資策會同事、指導教授李傑(Jay Lee)合著並作為資策會專案研究計畫研究成果之期刊論文,且未適當引註,涉及抄襲等違反學術倫理與侵權之爭議問題,高虹安明知陳時奮所述均實在,因擔心會影響自身選情,竟於2022年8月26日向台北地檢署具狀提出誹謗告訴,使陳時奮蒙受追訴、處罰的危險。更多新聞:高院合議庭審判長連育群、陪席法官蕭世昌、受命法官陳思帆認為,被告高虹安有用不實事項誣告自訴人陳時奮的誹謗行為,但未認定本案博士論文是否構成抄襲之違反學術倫理態樣,故與原判決認定事實有所不同。高院指出,高虹安行為固有不當,但自訴人陳時奮指述「本案博士論文3分之2來自本案期刊論文」確實較誇張,關於「與指導教授合謀」、「本案期刊論文灌水成本案博士論文」的評論則較為嚴苛,考量此部分後,認為高虹安整體惡行並沒有達到如原判決認定的重大程度;高虹安事後表示「減縮告訴範圍」,使自訴人因此所受損害有所減輕。合議庭審酌,高虹安為免影響自身選情,恣意以不實事項誣告他人,具相當惡性,且迄今仍否認犯罪,難認態度良好,但考量上情,判處有期徒刑6月,期能誠心反省悔悟,改過自新。更多新聞:

中橫雙桶屍命案3度判死 楊鴻儒依速審法「改判無期」定讞
經營賭場的楊鴻儒曾因犯下強盜案入獄,2012年間假釋,未料出獄才3年又犯殺人案。楊男在不到1個月的時間內,接續下藥迷昏2名男子,並將被迷昏的男子塞入鐵桶中,棄屍中橫山谷,楊曾三度判死,最高法院依《刑事妥速審判法》減刑規定,且楊男已超過71歲,30日駁回檢察官上訴,依2個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定讞。判決指出,楊鴻儒與陳男結識多年,見陳男同居女友經濟優渥,萌生貪念想追求,又認為陳是個「阻礙」,萌生殺機。楊男於2015年6月27日上午假借訪友之名,駕駛休旅車搭載陳男前往南投國姓地區,途中讓陳吃下摻有安眠藥的餐食,隨即駕車折返烏日住處,徒手將陳以頭下腳上的方式塞入綠色鐵桶,再持扳手拴緊桶蓋,並將鐵桶搬上車,驅車載往花蓮縣秀林鄉台8線,將鐵桶推落山谷。28日上午,楊騎陳的機車到台中高鐵站附近公有停車格停放,假造陳自行騎車的行蹤。楊鴻儒殺人後,因時隔多日均無人聞問,加上楊男不滿自己被賴姓男子懷疑設局詐賭,聽聞賴男向友人透露欲向警方檢舉,認為殺人可瞞天過海,再度萌生殺意。更多新聞:楊男假意盡釋前嫌,要與賴男協商賭資糾紛,邀約賴男於同年7月12日上午去台東旅遊,並以相同手法將賴男塞入鐵桶,載至相同地點將鐵桶推落公路下方山谷。一審、二審、更一審都判處楊男2個死刑,直到更二審認為,本案已繫屬法院已逾8年,有《刑事妥速審判法》應減輕其刑之事由,加上楊男已滿71歲又罹患腎臟病,即使未來有假釋出獄,也已超過90歲,藉由對他長期監禁手段,足以撫慰被害人家屬的永恆傷痛,判處2個無期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認為,檢察官與楊的上訴,都不是適法上訴第三審的理由,駁回上訴,楊鴻儒無期徒刑確定。更多新聞:

高虹安貪案釋憲不受理 醫斷言「二審結局」太震撼
新竹市長(停職中)高虹安擔任立委期間涉貪遭起訴,台北地院一審判7年4月徒刑,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逕認有違憲疑慮,停審並聲請釋憲,憲法法庭認聲請理由荒謬錯誤,裁定不受理。精神科醫師沈政男週六(8日)在臉書表示,他比法界專家更懂,「大法官沒看懂申(聲)請書」,並斷言二審結果。

高虹安案釋憲大法官不受理 還能續戰2026?林志潔給答案
新竹市長(停職)高虹安一審判貪污有罪上訴,二審聲請釋憲,憲法法庭昨(7日)裁定不受理,等同要高等法院續審。曾代表民進黨參選立委、陽明交大特聘教授林志潔今(8日)表示,白話翻譯大法官的意思是:「干我什麼事?請(高院)你自己去好好處理」,同時指出,高虹安至有罪定讞前仍具參選資格,假設當選,內政部有可能繼續停職。

正義輪胎行縱火奪8命 逆子二審逃死「改判」無期徒刑理由
新竹市大東路正義輪胎行前年的縱火命案,兇手陳彥翔涉潑灑汽油後,在房子唯一逃生出口扔出用打火機點燃的衛生紙,造成家中8名親友命喪火場。一審遭判死刑,因憲法法庭日前為死刑設下8道關卡,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11)日上午撤銷原死刑判決,依直系血親尊親屬犯殺人罪,改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

換臉謎片海削上千萬!小玉要被關加重判5年 理由曝光
本名朱玉宸的前YouTuber「小玉」被檢警查出,和莊姓助理2人,將藝人雞排妹、立委高嘉瑜、議員黃捷等等多位知名人士的臉,利用深偽(Deepfake)技術進行合成在謎片上,再透過粉絲團招攬民眾加入註冊會員並購買。日前新北地方法院判小玉涉個資法119罪,合計共5年6月徒刑,而莊男則被判3年8月,均可易科罰金。案件上訴二審高院,法官改判小玉5年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另1年8月得易科罰金,莊男則被判4年6月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