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兒虐事件「剴剴案」,台北地院4月16日依過失致死罪,判處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2年徒刑,偽造文書無罪。台北地檢署今(15)日針對一審無罪判決以及量刑部分,提起上訴,書狀已送交台北地院。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被控,2024年9月間轉介1歲大男童剴剴給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檔照顧,導致剴剴被凌虐致死,事後還偽造訪視紀錄。
兒福聯盟因轉介1歲大男童剴剴給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檔照顧,導致剴剴遭凌虐致死,檢方查出,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有10項過錯,依過失致死、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陳女開庭時否認犯罪,檢方及死者外婆均建議從重量刑,台北地院今(16)日判決,一審依過失致死罪判處陳尚潔2年有期徒刑;另外偽造文書無罪部分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