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涉反滲透法、地下匯兌又詐貸 徐春鶯一審重判7年
- 記者:潘千詩、蕭沁梅
- 發佈時間:2026.08.11 11:13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8.11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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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時間:2026.08.11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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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春鶯涉《反滲透法》今日一審宣判。(圖/TVBS資料畫面)
台灣新住民發展協會理事長、一度被列為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名單的陸配徐春鶯,因涉嫌長期配合中共官方在台蒐集政黨內部情報,又從事地下匯兌、詐貸並收取大陸資金,今年3月遭檢方起訴。全案經新北地方法院開庭審理後,法官今(11)日上午一審宣判,徐春鶯遭判7年、鍾錦明判2年,另外同案被告卜啟正判1年,緩刑4年;羅穎判2年,可上訴。
徐春鶯一審「涉犯5罪」重判7年
新北地院今日宣判,被告徐春鶯涉犯《反滲透法》之受滲透來源指示為直轄市市長候選人站台造勢罪、為總統候選人站台造勢及接受媒體採訪為候選人宣傳罪,分別處有期徒刑2年、2年2月;犯《銀行法》之非法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1年8月;犯《刑法》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年5月;共同犯《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之使大陸地區人民非法進入台灣地區罪,處有期徒刑1年4月,合併執行有期徒刑7年。
另案被告鍾錦明涉犯《反滲透法》之為直轄市市長候選人站台造勢罪,處有期徒刑2年,其餘無罪;卜啟正涉犯《刑法》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4年;羅穎涉犯《刑法》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共同犯《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之使大陸地區人民非法進入台灣地區罪,分別處有期徒刑1年2月,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涉掩護中共官員、從事詐貸 徐春鶯5罪起訴
起訴書指出,徐春鶯與中華兩岸婚姻家庭服務聯盟理事長鍾錦明2人,涉嫌受到中共民政部海峽兩岸婚姻家庭服務中心主任楊文濤、「祖國和平統一促進委員會」副主任孫憲指示,假借服務陸配家庭事務等機會,私下幫忙蒐集台灣政治人物、政黨內部情報,並且在2022年台北市長選舉、2024年總統大選期間,幫助特定選舉人動員、造勢。
此外,徐春鶯從2020年至2025年間,涉嫌非法辦理新台幣、人民幣、美金等匯兌業務,匯兌金額達2875萬餘元,犯罪所得新臺幣24萬7969元;不僅如此,徐春鶯還以虛偽不實的薪資證明、顧問合約書等,替女兒偽造財力證明,藉此向銀行詐貸2697萬元,全案經檢方偵結後依《反滲透法》、《銀行法》、偽造文書、詐欺取財及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等5罪起訴。
不認《反滲透法》 法院辯結裁定200萬交保
新北地院審理時,徐春鶯坦承有從事地下匯兌及合庫詐貸,但針對《反滲透法》及業務登載不實部分則拒絕認罪。她表示,孫憲在中國的職等是政司級幹部,不算上級官員,隸屬民政部單位,2人於2018年相識,但此案發生時孫憲早已退休。
法官勘驗徐春鶯與孫憲微信對話,發現對方不只曾經要求創立「社區團體」作為兩岸社區論壇的對口單位,還頻繁與徐春鶯討論京華城案的案件進度,甚至還要徐注意「防範監聽」。面對法官提問,徐春鶯聲稱自己與對方「只是在閒聊」,社區團體是因為前年有去上海玩過,而談論選情則是因當時已接任民眾黨新住民委員會的主委,並表示不清楚為何對方要她防範監聽。
另外,針對2022年9月25日,徐春鶯曾叫當時台北市長參選人黃珊珊,參加一場陸配組織「中華國際新住民領導人總會」成立餐會時的致詞內容。徐春鶯解釋,中華國際新住民領導人總會是陸配劉雅慈所創,當天是舉辦成立大會後的單純聚餐,同日上午剛好是黃珊珊競選總部成立大會,所以才叫她前來露個臉致詞,且現場還有其他綠營政治人物到場,強調沒有收孫憲或楊文濤的財物或利益。全案今年6月辯論終結,法官裁定徐200萬交保、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並訂於8月11日上午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