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逕行舉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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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燈右轉遭檢舉!資深男星討拍不成刪文 Cheap曬截圖狂酸:笑死
資深男星李國超日前因在丁字路口紅燈右轉,遭到民眾檢舉,讓他氣得連發2篇文痛批逕行舉發制度,隨後又自行刪文。然而,貼文卻早已被網紅Cheap截圖,昨(6)日他也發文狂酸,「笑死,紅燈右轉被檢舉,上網討拍後自刪。」

當心3千6繳國庫!5/31交通新制上路 違規最重註銷駕照
交通新制即將上路,高齡駕駛換照新制今年5月31日實施,換照年齡從75歲下修到70歲,5月前就已滿70歲未滿75歲者,暫時不強制換照。若是持逾期駕照駕車經舉發者,可處新臺幣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駕駛;逾75歲實施日期後有特定違規或吊扣駕照者不依通知期限申請換照者,通知繳回駕照,未繳回者監理單位進行公告註銷駕照。

5月交通新制上路 駕照新規定快看:重罰3600、禁止行駛
交通新制上路!高齡駕駛換照新制今年5月實施,換照年齡從75歲下修到70歲,5月前就已滿70歲未滿75歲者,暫時不強制換照。若是持逾期駕照駕車經舉發者,可處新臺幣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駕駛;逾75歲實施日期後有特定違規或吊扣駕照者不依通知期限申請換照者,通知繳回駕照,未繳回者監理單位進行公告註銷駕照。

台中警紅白單涉貪!罰單從紙本改雲端 違停舉發電子化上線防弊
日前台中警方發生涉嫌紅白單貪汙案件,全案仍在法院審理當中,近年來警政機關積極推動數位化轉型,市警局為確保執法公正與預防不當行為,自114年6月起全面推行「違規停車逕行舉發電子化」,警政廉潔效能及交通執法效率雙重升級,成為防弊革新的關鍵一環。

《道交條例》再修法!「5項微罪」仍可檢舉 最快6月施行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29)日初審《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針對最高罰鍰1200元以下的輕微交通違規案件,保留騎機車未戴安全帽、在身心障礙車位違規停車、不依順行方向停車,以及在人行道、行人穿越道違規停車等項目開放民眾檢舉。若此會期順利三讀通過,預計最快今年6月生效實行。去年6月《道交條例》新法施行後,增加了13項民眾檢舉及通盤檢討違規記點制度,導致民眾檢舉及違規記點案件數量暴增,對於1年內累計12點,就須吊扣駕照2個月的違規記點部分,衝擊基層司機駕駛及民眾工作權利與生計。交通部擬訂修正草案,取消10項輕微違規不開放民眾檢舉,逕行舉發的包含科技執法及民眾檢舉案等也不予記點。

政院通過道交條例修正草案 未禮讓行人罰鍰提高至6000
為提升道路交通安全,行政院會今(24日)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除提高車輛未暫停讓行人優先通過罰鍰,從3600元提高到6000元,並增訂致人受傷吊扣駕駛執照1年,致人重傷或死亡吊銷駕駛執照,3年內不得考領。

公司車交通違規!罰錢難罰駕駛 交通部研擬修正法案
根據現行法規,只要駕駛人駕駛公司車或者租賃車、法人車,違反了交通規則,公司業者可以繳罰鍰,但可以不歸責駕駛,等於交通記點這塊落不到駕駛頭上,變成衍生許多檯面下的危險駕駛。交通部未來研擬修法,但也衍生很多意見產生,在修法之前,公路總局先找違規業者喝咖啡,盼望透過柔性勸導,降低違規事件發生。

電動自行車無車牌、免駕照 國中生租借上下學亂飆
現行法規騎電動自行車,不必懸掛車牌,也沒有年齡限制,因此出現了,國高中生租借電動自行車當代步工具,有些學生沒戴安全帽,還逆向騎人行道,不儘如此,外籍移工改裝自行車,時速可達到80公里以上,礙於自行車沒有掛車牌,警方取締不易。

隱私權誰把關? 《科技偵查法》草案你該知道的是
來關心,你我關心的隱私權議題,近來法務部,公布了《科技偵查法》草案,希望以科技手段,偵辦新型態犯罪,面對外界擔憂,未來可能面臨,政府以「科技偵查」為名,侵犯人民隱私權的疑慮,官產學界,有不同看法。

法官:「違反個資」 柯P堅持監視器抓違停
<html> <head></head> <body> <img border="0" height="480" src="img/FILE_DB/newsphoto/fanc114811@tvbs.com.tw/201504/20150428193519176.jpg" width="640px" /> <br /> <br /> 台北市長柯文哲堅持要用監視器抓違停,但似乎被桃園地院法官錢建榮打臉,說監視畫面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上個月一個用「監視器佐證」闖紅燈的案件最後判決免罰。不過今天柯市長對於監視器開罰議題,還說絕對會抓到底。 <br /> <br /> <br /> 台北市長柯文哲:「那種(違停)熱點,如果要講警察去當稻草人,那我寧可用那個監視器,擺一個監視器在那裡看,因為我個人非常反對,當一個長官,不把人力當人力在用。」 <br /> <br /> 台北市長柯文哲話說得很重,不管桃園地院法官錢建榮怎麼判,就是要用監視器24小時抓違規。 <br /> <br /> 台北市長柯文哲:「還是那一句話,民主國家每個人有表達他意見的方法,反正我這一次監視器(抓違停)打定主意。」 <br /> <br /> 桃園地院法官錢建榮,上個月審理桃園蔡姓民眾闖紅燈被罰,因為警方是依據「目視」加上路口「監視器畫面」佐證,違反個資法判決免罰, <br /> <br /> 他說監視器畫面的取得,沒有法律依據,而且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保護個人資訊的規定,因此認定監視器畫面無證據能力,甚至還意有所指說,撤銷判決要看看是誰的腦袋有問題。 <br /> <br /> 桃園交通大隊執法組組長陳龍文:「監視系統依管理要點,僅做治安用途,如用來取締恐與設置目的不符。」 <br /> <br /> 監視器抓違停到底行不行,以現行制度來看,紅線違停開單分兩種,要車主不在車上才能拍張逕行舉發,但柯市府的新制,是不管人在不在都能舉發,只是道路交通處罰條例,並沒有名列這一項,中央必須先修法,才有可能上路。 <br /> <br /> 用監視器抓違規,等於監視人民生活,說是避免浪費人力,柯P心直口快,爭議也延燒到法庭上。 <br /> <br /> <img border="0" height="480" src="img/FILE_DB/newsphoto/fanc114811@tvbs.com.tw/201504/20150428193516738.jpg" width="640px" /> <br /> <br /> <img border="0" height="480" src="img/FILE_DB/newsphoto/fanc114811@tvbs.com.tw/201504/20150428193521814.jpg" width="640px" /> <br /> <br /> <img border="0" height="480" src="img/FILE_DB/newsphoto/fanc114811@tvbs.com.tw/201504/20150428193524786.jpg" width="640px" /> <br /> <br /> <iframe allowfullscreen="" frameborder="0" height="360" src="//www.youtube.com/embed/cf1N-QtcYAw" width="640"></iframe> </body>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