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新制上路!高齡駕駛換照新制今年5月實施,換照年齡從75歲下修到70歲,5月前就已滿70歲未滿75歲者,暫時不強制換照。若是持逾期駕照駕車經舉發者,可處新臺幣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駕駛;逾75歲實施日期後有特定違規或吊扣駕照者不依通知期限申請換照者,通知繳回駕照,未繳回者監理單位進行公告註銷駕照。
公路局說明,此政策是以關懷高齡者安全駕駛為目的,並非禁止長輩開車,滿70歲後於換照前,由專業醫師評估體檢靈活機制、免費提供最新法規及安全教育課程,讓長輩能安全駕駛。公路局將透過高齡換照分級關懷,提供長者免費教育訓練及危險感知體驗,70歲長者經過體格檢查合格後,即可換照使用到75歲;至於75歲長者則維持3年換照方式,但若有違規致肇事長者,規劃自費至駕訓班完成實地訓練後才可換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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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齡駕駛換照管理制度
高齡駕駛換照實施對象
- 實施日期後才屆滿75歲者。
- 逾75歲實施日期後有特定違規或吊扣駕照者
- 換照期限及駕照效期:
- 實施日期後才屆滿75歲者(即中華民國31年7月1日(含)以後出生之駕駛人),首次換照期限為屆滿75歲前1個月至屆滿3年內,駕照效期至78歲(生日日期)為止;未換照前有特定違規或吊扣駕照者,換照期限為通知日期3個月內,駕照效期至78歲(生日日期)為止。
- 實施日期前已年滿75歲(即中華民國31年6月30日(含)以前出生之駕駛人),實施日期後有特定違規或吊扣駕照者,換照換照期限為通知日期3個月內,駕照效期為3年(生日日期)為止。
- 實施日期後,年滿75歲以上之高齡駕駛人首次考領之駕駛執照有效期限為三年。
- 以上3點辦理換發或考領之駕照,駕駛人得於有效期間屆滿前後一個月內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換發有效期間三年之新照。
高齡駕駛換照審查方式
- 體格檢查:
- 體格檢查應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64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體格體能變化與原考領駕照時不同者,另依身心障礙者報考汽車及機車駕駛執照處理要點辦理。
- 認知功能測驗:
- 對時間及空間的正確認知能力-由受測者回答當日的年、月、日、星期與當時所在地。通過標準建議得分以4分/3分為切截分數,計測驗5題,即答對4題以上為通過測驗。
- 近程記憶思考的能力-讓受測者看十種日常生活與交通環境相關圖案,收起圖案兩分鐘後,由受測者回答剛剛看到的圖案。通過標準建議得分以3分/2分為切截分數,即答對3種以上為通過測驗。
- 測試判斷力及手腦並用能力-於測驗紙內畫出一個足夠大的圓形時鐘,將應該在時鐘內出現的數字及位置繪製完成,並於正確位置繪出指定時間之時針及分針。通過標準建議得分以4分/3分為切截分數,計有7項評分,即得分4分以上為通過測驗。
- 認知功能測驗之施測管道為監理單位、公立醫院、衛生所及監理單位簽約之私立醫院、診所及代辦所。
 高齡駕駛不依規定辦理換照處罰
- 實施日期後才屆滿75歲持逾期駕照駕車經舉發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新臺幣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駕駛;惟於舉發通知單日期三個月內依規定完成換發駕照,不予處罰。
- 逾75歲實施日期後有特定違規或吊扣駕照者不依通知期限申請換照者,通知繳回駕照,未繳回者監理單位逕行公告註銷駕照。

年滿70歲繳回駕照 享TPASS乘車回饋
交通部推出TPASS乘車回饋方案,年滿70歲以上長者自願繳回駕照,並簽署個資授權使用同意書、加入TPASS常客,自繳回次日起,持敬老卡搭乘公路客運、國道客運、市區公車、台鐵、捷運、輕軌、公共自行車、渡輪及計程車等公共運輸,將依實際搭乘電子票證支出金額補助50%回饋金,每月回饋金上限1500元,補助期間2年,最高可領3萬6000元,回饋金將於次月25日開放領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