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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子佼創意私房案免關!密集打掃監所180小時 達成緩刑條件
資深藝人黃子佼捲入MeToo風波,還涉嫌持有逾2千部未成年性影像遭起訴,最終因認罪判處緩刑確定。據悉,為了達成緩刑條件,黃子佼在8、9月期間密集到新店戒治所打掃環境,目前已完成180小時義務勞務以及3堂法治教育,但未來緩刑期間仍須接受保護管束。

港警朱振國離世!21年前「負傷追凶」成植物人 享年52歲
香港警員朱振國在2005年執勤期間,遭一名青年拔刀割傷頸部,他負傷追捕對方,結果因失血過多導致腦部缺氧,不幸成為植物人、全身癱瘓;他隔年獲政府頒授金英勇勳章,表揚其英勇行為。

台鐵普悠瑪翻覆18死重大事故 司機員尤振仲獲假釋近日出監
2018年台鐵普悠瑪重大死傷事故,造成18死、215人輕重傷,肇事司機員尤振仲依過失致死罪,判處4年6月定讞,入獄服刑。法務部矯正署已核准尤振仲假釋,近日出監,但要向宜蘭地檢署報到,並面臨台鐵與被害人的多起求償訴訟。2018年10月21日下午4時許,主風泵已故障的6432次普悠瑪列車在駛入新馬站前彎道,因尤振仲一直沒有發現列車故障主因是主風泵,反誤認是自動防護系統(ATP)異常導致列車13次減速、停車,在普悠瑪失速出軌前,他關掉ATP急煞仍救不回時速高達141公里的「失速列車」出軌翻覆。有8節車廂翻覆、擠壓成W字形,釀18死、116人輕重傷。其中,北上參加婚宴的台東董家17人出遊,就有8人罹難。檢方指控,尤振仲貿然關閉ATP系統、致列車超速釀重大死傷,涉犯過失致死罪。

吃便當順便揪賄選!宜檢發10萬份「反賄餐盒」 最高檢舉獎金飆2千萬
為迎戰115年地方公職人員九合一選舉,宜蘭地檢署積極結合民間力量,再度祭出吸睛宣導策略!本署特別攜手深耕在地的知名企業「悟饕池上飯包」推出高達10萬份的「反賄選限定便當盒」。其中5萬份餐盒上蓋印有實用的反賄選文宣,另5萬份則特別採用115年宜蘭地檢署「反賄童樂繪」插畫比賽的冠軍作品,期盼透過在地企業的廣大通路與孩童的純真創意,將廉潔意識深化至全民日常餐桌,共同攜手守護宜蘭。

天兵夫妻1年變造103份診斷書騙檢察官!超慘下場出爐
台中市張姓男子為逃避到庭觀察、勒戒及尿液採驗,與妻子岳女聯手變造醫療診斷書的就診時間及醫囑等內容,甚至將「急診就診」竄改成「住院」,再持向台中地檢署及觀護人請求准予請假或延期,夫妻兩人在1年內共變造103份假診斷書。案經檢方察覺異狀偵辦起訴,法官依偽造文書等罪各判處2夫妻徒刑1年2月及10月,全案可上訴。

快訊/黃子佼現身北檢!私藏性影像 緩刑受保護管束今報到
藝人黃子佼在「創意私房」付費下載2341個未成年性影像,最高法院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判處1年6月,緩刑4年確定,提供180小時義務勞務,參加3場次法治教育確定。台北地檢署收到判決後,北檢執行科通知黃子佼今(11)日上午10點到案執行,要求黃子佼履行緩刑所附的條件。黃子佼比預定時間遲到8分鐘,現身時一樣穿著同一件戰袍,頭戴鴨舌帽、口罩,在律師陪同下抵達向觀護人報到。未來黃子佼要依檢察官指示付保護管束,安排180小時義務勞務、3場法治教育時間;黃子佼另涉肇事逃逸,若判有罪,緩刑恐撤銷。

免除檢察官職務!黃錦秋捲88會館風暴 轉任「北檢觀護人」確定
台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黃錦秋借調警政署政風室主任期間,因2020年1月、7月間涉足88會館、睿森銀樓,以及事後打電話要求同行女檢王涂芝否認有去88會館等3項行為,被懲戒法院職務法庭第一審認定有違失,判決免除檢察官職務,轉任檢察事務官。黃錦秋、法務部不服均提起上訴,第二審今(15)日廢棄原判決,仍判處免除檢察官職務,但轉任台北地檢署觀護人確定。職務法庭第一審指出,黃錦秋事發後不僅否認違失,甚至致電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王涂芝,要求對方改口否認曾到88會館,意圖卸責,其行為違反檢察官應有之謹言慎行原則,情節重大,判處免除檢察官職務,並轉任檢察事務官。黃錦秋、移送機關法務部均提起上訴。

威廉閃兵丟主持棒!許效舜爆他有望重返《效廉》 曝電視台長官關切內幕
許效舜和威廉之前主持《效廉出發吧!》,深受觀眾喜愛,但因威廉5月爆出逃兵役事件,演藝全面停工。節目也換成許效舜和張睿家搭檔主持《效年出發吧! 》 。今(22)日許效舜和鄭仲茵新節目超視《神之路》到龍潭龍元宮出外景,提到威廉,許效舜透露威廉有望回到節目,「長官問我,我說當然,他面對完了就回來了」。

電子腳鐐是什麼?柯文哲交保佩戴作用?監控對象與範圍規定一次看
柯文哲於5日被台北地院裁定7000萬元交保,並搭配電子腳鐐、手機監控等措施。究竟電子腳鐐是什麼?長怎樣?什麼樣的對象需要佩戴?《TVBS新聞網》整理電子腳鐐作用、監控方式到法規細節,並解答大眾最關心的問題,例如:電子腳鐐可以拿下來嗎?要戴多久?全面了解電子腳鐐的運作與意義。

檢舉2025農漁會選舉「賄選」 最高爽拿200萬獎金
台北地檢署攜手台北榮譽觀護人協進會,今(21)日在深坑老街「百年-深坑農會」超市,舉辦反賄選及防制詐欺宣導活動。活動中,榮譽觀護人以生動活潑的方式,與在地小農、攤販及鄉親互動,透過趣味橫生的標語口號和有獎徵答,讓民眾對反賄、反詐留下深刻印象,提升法律意識和防範警覺,瞭解賄選、詐騙的危害。2025年農漁會選舉即將展開,基層農會將於3月1日前完成召開會員代表大會,選舉農會理事、監事及上級農會會員代表;並於3月10日前召開理、監事會,互選理事長、常務監事及聘任總幹事,以完成本屆次基層農會改選工作。

過年自願「吃牢飯」 朱學恒提早12天入監
導演鈕承澤獲得假釋,如願回家陪伴母親,但他也被觀護人下了「禁酒令」,假釋期間不得飲酒,每周末報到,還必須接受酒測!對比,名嘴朱學恒,因為強吻台北市議員鍾沛君,被判刑11個月,原訂農曆初七才要入監服刑,他卻「自願」提早12天坐牢,今年年夜飯,將在獄中吃牢飯。

免戴電子腳鐐!鈕承澤報到後離開北檢笑容壓不住:新年快樂
「豆導」鈕承澤因性侵案入獄,服刑超過8成5終於獲准假釋,今(23)日上午9時他抱著親自種植的芋頭盆栽走出花蓮監獄,下午3時許抵達台北地檢署向執行科報到,結束程序後,鈕承澤約於4時50分步出執行科,他依舊保持微笑。北檢表示,因花監評估鈕承澤屬低再犯,因此未實施科技設備監控。媒體追問過年有什麼計畫?今天看起來心情好像不錯?重獲自由對外面環境還習慣嗎?豆導立即鞠躬,接著雙手合十說「謝謝大家,新年快樂!」

回家過年! 鈕承澤假釋 最想做的事「陪媽媽」
導演鈕承澤因為性侵案件,被判刑4年,3度申請假釋都被駁回,直到去年12月底,第4度申請終於成功,採「春節專案」加速辦理,23日早上走出花蓮監獄,他說最想做的事就是,回家陪媽媽,另外,經過評估他不需要戴電子腳鐐,但觀護人要有保護管束措施,接下來24小時內要到地檢署報到。

啟動春節專案加速安排「監護人」 鈕承澤明早可以出監了
「豆導」鈕承澤因性侵電影劇組《跑馬》的一名女性工作人員,遭判4年定讞,入花蓮監獄服刑,法務部矯正署去年底已核准假釋,高院昨天也裁定假釋中付保護管束,鈕承澤原有望在今(22)日中午前自花蓮監獄釋放,但鈕承澤跟一般受刑人釋放程序不同,要安排監護人,上午花監與北檢尚有銜接通報作業待確認,所以沒有釋放鈕承澤,又因適逢春節前夕,啟動春節專案加快速度安排監護人,預計明天上午9時許鈕承澤可返家過節。花監副典獄長楊垂雄表示,性侵案受刑人釋放前,必須與北檢觀護人完成對接,約好時間,安排好相關保護管束措施,才會通知花監放人,有可能無法過年前釋放。而鈕承澤一共申請4次假釋,第4次終於核准假釋,他昨天收到假釋通過的通知,當下情緒平穩,服刑期間也都正常。

「定義毒品法庭:關鍵要素」中文版問世 台灣成亞洲唯一翻譯國家
2024「提升台灣毒品司法處遇成效」國際研討會,日前由法務部、衛福部、中國信託反毒教育基金會、美國毒品法庭專業人士協會、美國司法部緝毒署教育基金會、台灣毒品處遇政策研究學會共同舉辦,集結政府官員、民間團體、專家及國際學者,共同探討提升台灣毒品司法處遇成效。

批司法「假人權」 國教盟籲修法:避免少年犯成為成人犯
新北割頸案凸顯少年觸法案件處理與制度問題!國教行動聯盟(簡稱「國教盟」)25日表示,去年12月25日中午,新北某國中發生令人遺憾的割頸殺人事件,導致楊姓少年身故,該聯盟長期關心此案背後所凸顯的結構問題,希望避免下一個少年受害。國教盟指出,少年調查官與保護官角色衝突且人力不足,導致司法保護缺乏實效。曝險少年定義過於狹隘,無法有效遏制幫派利用少年從事詐欺等犯罪行為。整體司法體系似乎隱藏在「假人權」保護傘下,兒少權益及被害人權益無法獲得應有保障,少年反被當作犯罪工具利用,而被害人的參與權、詰問權、知悉權及保護權也在司法過程中被忽視和弱化,陷入權保障的困境。該聯盟表示,割頸案後發現,少年調保官依照《少年事件處理法》第19條全件調查移送程序不完善,且與個案之間聯繫次數太低,跨部會資料共享不足,保護管束執行缺乏一致性。少保官對違規處理具彈性,如對攜帶刀具的少年僅口頭勸導,未書面通知或告知學校,導致學校無法及時監管。此外,新進少保官經驗不足,亟需建立青少年資料庫並改善調查流程,以提升案件處理的準確性與有效性國教盟進一步說明,現行《少年事件處理法》自86年修法以來,將少年觀護人分為「少年調查官」與「少年保護官」,但實務中卻是同一人身兼兩職,既負責調查,又負責保護,形成角色的衝突與執行困難。相比日本,少年調查官歸屬司法單位,而少年保護官則應歸屬行政單位,避免衝突與角色重疊。我國應借鑒國際經驗,修法將少年保護官改隸法務部,以加強社區處遇與保護管束的有效執行該聯盟也提到,司法院於2024年2月頒布「少年保護管束風險管理試辦計畫」,但少年調查官及保護官的人力卻長期不足,導致案件處理延宕,實務上無法有效提供少年應有的司法保護力度。政府在人力增補上的承諾長期未落實,99年5月24日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初審通過少年及家事法院組織法草案,同時通過附帶決議:「本法通過後,司法院應考量城鄉差距及業務需要,於五年內在北、中、南、東地區各成立一所少年及家事法院,以解決少年及家事問題。並於二年內應完成少年及家事法院法官之遴選及培訓。所需預算請行政院全力支持。」99年11月19日少年及家事法院組織法三讀通過,後來僅有101年6月完成高雄少家法院之設置,之後將近12年,至今北部、中部、東部少家法院仍未設立,今年5月29日司法院通過「少年及家事法院組織法」草案,增補人力預估要到115年才能補足,因此讓少年事件的處理成效大打折扣,社會安全網無法落實。國教盟具體建議,應修正《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0條,參考日本制度,將少年調查官留在司法系統,而少年保護官改隸法務部,讓保護與調查職責分明,確保保護與犯罪預防的效果。同時,在地方設置分署,與檢察署配合,建立從少年到成人的銜接系統,確保犯防與保護之延續。另外,應修正《少年事件處理法》第3條,考量少年犯罪組織化及多樣化,曝險少年定義應在原來的「無正當理由經常攜帶危險器械」、「有施用毒品或迷幻物品之行為而尚未觸犯刑罰法律」、「有預備犯罪或犯罪未遂而為法所不罰之行為」三者之外,增列「參加不良組織」「與有犯罪習性之人交往」至五項,才可有效管控大量增加的幫派利用受保護少年進行詐欺犯罪行為。同時,應建立專門針對少年再犯與致命風險的評估量表,以預防高風險少年再次犯罪,強化司法與社會的雙重保護國教盟強烈呼籲相關主管機關應切實檢討現行非行少年輔導機制中的制度缺失,進行必要改革,才能修補漏洞,有效輔導非行少年,預防少年殺人事件再度發生,避免今日少年犯,成為明日成人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