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照顧身障者、低收、中低收入戶居住權,內政部今天修正放寬申請租金補貼的所得標準及無自有住宅認定標準,並刪除購屋及修繕補貼貸款年限限制、增訂展延寬限期等彈性措施。
2019年度「住宅補貼」受理申請將從7月22日開跑,不論是房客或房東,只要符合資格,都可以申請租金或稅賦相關補貼與減免,申請期限從7月22日一路到8月30日。此外,今年還開放「線上申請」,民眾只要在受理期間內到網站提出申請並上傳相關文件,就可以免去免去郵寄或跑到縣市政府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