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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書遺囑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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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姊妹特留分刪除懶人包》修法前後差異、誰受影響與遺囑陷阱
立法院2026年7月28日三讀通過《民法》修正案,正式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預計最快2027年初施行。許多人以為「修法後手足就拿不到遺產」,但修法只刪除特留分,繼承順位完全沒變,若是沒立遺囑,手足照樣能拿走遺產。影響最深的是單身無子嗣者與頂客族兩大族群,本文整理修法重點、前後差異試算與遺囑怎麼寫才有效,一次看懂2026年最新繼承規定。

遺囑「打在LINE裡」可以嗎?律師喊絕對不行 教合法寫法
有民眾會把遺囑打在電腦裡,還儲存成word檔列印出來,或是直接寫在通訊軟體LINE的記事本上。但律師蘇家宏直言,這樣行不通,自書遺囑必須由本人親筆寫完內容,並親筆簽名,註明立遺囑日期,才是一份合法、有效的遺囑。

傳大S曾用手機立遺囑!律師曝「4要點」:都符合才具法律效力
女星大S(徐熙媛)逝世將近1年半,龐大的遺產及房產分配成為外界關注的焦點,今(15)日周刊爆料,大S生前曾用手機寫下遺產分配,但S家認為不具有法律效力,故拒絕執行。對此,律師張子特指出,自書遺囑需達成4項條件才具有效力。

影音/防「大老婆復仇」!政院拍板《遺贈稅法》修正 受贈人按比例分擔
行政院院會今(30)日拍板通過《遺產及贈與稅法》修法,死亡前2年贈與特定親屬的財產,應依受贈財產占總遺產比重,分別由受贈人負擔一定遺產稅,俗稱「大老婆條款」。

台灣單身獨居破650萬人!專家教「意定監護」避遺產落外人手
單身族群若不想讓久未聯絡的手足繼承遺產,專家指出關鍵在於是否預立遺囑,以及手足是否符合法律上喪失繼承權的條件。隨著台灣單身與獨居人口超過650萬人,遺產規劃議題日益受到重視,專家建議可透過意定監護、保險及遺囑等工具提前做好安排,避免身後財產分配產生爭議。

失智症該做輔助宣告?專家曝關鍵時機點 「想改遺囑」恐來不及
前總統馬英九的家人向法院聲請輔助宣告,讓失智症和輔助宣告的話題再受關注。專長老人福利和長照政策的專家指出,失智症患者適合做輔助宣告的時機,通常在中度以前,不宜過早,否則可能影響預立醫療決定和遺囑的效力。

曹西平立遺囑「遺產全給他」恐生變!律師曝:1關卡最難過
藝人曹西平29日在三重家中猝逝,生前疑因長年照顧父親問題,與3名哥哥及1名弟弟決裂。他曾強調已立下遺囑,指定遺產由乾兒子繼承,但目前法規下,兄弟姊妹仍享有特留分。法界人士分析,若乾兒子欲獨得遺產即使有遺囑,仍需面對遺囑真偽及特留分訴訟等多重關卡,未來能否如願繼承尚存變數!

北科大碩生胃癌逝!臨終改遺囑錢全留愛妻 百萬保險金遭拒全因這點
一名從國立台北科技大學某碩士班休學的羅姓男子,半年後即因胃癌離世,他病逝前立遺囑將全部遺產及保險金都留給配偶小美(化名),但小美認為負責學生團體保險的三商美邦拒絕給付身故保險金100萬及其他保險金,向法院提告請求給付122萬5000元。法院審後認為羅男因休學後未繳交學費,於是未參加包含在學費內的團體保險,因此非被保險人,判決小美敗訴。

「失智症」立遺囑恐被判無效 醫揭關鍵4問題:清醒才行
遺囑的有效性與準備是許多民眾關心的議題,專家們提醒大家在立遺囑時需注意多項細節以確保其有效性。從遺囑的基本格式、內容要求到立遺囑人的身心狀態,都可能影響遺囑的法律效力。專家建議遺囑應清楚標示「遺囑」字樣、詳列個人基本資料及財產分配方式,並考慮錄影佐證立遺囑過程。此外,遺囑不能違反特留分規定,而立遺囑人的身心狀況也是法院判定遺囑有效性的重要考量因素。

母生病沒空理!不孝子分不到遺產 怒告4手足喊遺囑無效
遺產糾紛!新竹一名老婦小惠(化名)死亡,留下多筆財產,不過其長子小王(化名)與孫女小花(化名)沒有拿到任何遺產,不滿她生前立下的代筆遺囑稱「要把遺產留給其他4名兄弟姐妹」。兩人憤而告上法院,並辯稱小惠不識字、意識不清。新竹地院審酌,遺囑符合法定要件,全案駁回。

母生前立遺囑2兒子分5億遺產 女兒沒分一毛揪破綻逆轉勝
台南一名九旬老婦生前在2名兒子安排下立囑,指定由他們繼承價值逾5億元的15筆土地,老婦的女兒主張遺囑無效,理由是母親具備識字能力,但遺囑卻註記其不識字而無法簽名。法院審理相關證據後,採信女兒說法,認定遺囑與事實不符,判決遺囑無效,意味這筆龐大遺產將面臨重新分配。一名婦人提起訴訟,主張她的母親在過世前,由2位兄弟安排公證遺囑。這份遺囑指定由這2位兄弟繼承母親名下共16筆、總計10531坪的土地。公證人在遺囑中註明,由於立遺囑的母親不識字,因此依據公證法規定,由公證人代為書寫姓名,並由母親本人按捺左手大拇指指印及蓋章代替簽名。婦人出示了戶籍謄本上關於她母親教育程度的註記,顯示為「國校畢業」。然而,她強調母親的真實最高學歷是「高職畢業」,這點不僅她的小孩知曉,也是家族成員都清楚的事實。她進一步說明,母親高職畢業後曾在銀行短暫工作,婚後為了協助家中農牧事業,便跟隨丈夫從商,負責家族事業的會計財務工作。因此,她認為母親絕不可能不識字,更不可能無法簽名。基於以上理由,她主張母親的遺囑應為無效。被告的兩兄弟主張,這份公證遺囑是他們母親在意識清楚、精神狀態健全下,由法院所屬的民間公證人根據母親的口述內容記錄而成。他們進一步說明,公證人已宣讀並講解遺囑內容,獲得母親認可並載明日期,並由公證人、見證人、被繼承人親自簽名或按捺指印。其製作過程皆符合民法公證遺囑的法定要件,因此具備法律效力。法官審理認定,被告二兄弟既承認母親立遺囑時精神正常,具備行為能力且能簽名,卻未親自簽名,顯見該公證遺囑的訂立過程已違反民法第1191條第1項規定,故判決該公證遺囑無效。

大S10億遺產分配成焦點 立「遺囑」方式、時機、效力一次看
大S徐熙媛春節赴日旅遊,因流感併發肺炎離世。大S出道30年,除擁有2處信義區豪宅,整體遺產可能高達10億元,繼承問題也備受關注。律師黃秀惠表示,立遺囑最重要好處,是將遺產留給真正想要照顧的人、避免爭產。如果沒有立,遺產就是由繼承人共同繼承,如果有立則會比較清楚、好分配,建議資產較高的人還是立一下遺囑,有沒有立差異很大。法界人士表示,年滿16歲者可立遺囑,按自己意願決定過世後財產怎麼分配、交代後事,法律效力是從寫遺囑的人過世後才發生效力。《民法》第1189條列出5種遺囑形式,分別為「自書遺囑、公正遺囑、密封遺囑、代筆遺囑、口受遺囑」,常見方式為公證、代筆、自書。黃秀惠表示,立遺囑的優點是可將某些財產,自由指定給某位繼承人,例如:將A屋給大兒子、B屋給小兒子、老家C屋給老伴、現金給女兒;若未立遺囑,死後繼承人如果談不攏,還要去法院請求分割遺產。更多新聞:如果是配偶、親生子女等繼承人以外之人,黃秀惠說,也可利用遺囑將財產分給非繼承人,如:父母、兄弟姊妹、姪子姪女、好友、捐給基金會等,法律上稱為遺贈。但切記,立遺囑時不能侵害「特留分」,否則被侵害特留分的繼承人可請求返還。特留分是繼承人本來可以繼承財產(應繼分)的二分之一。假設某人的財產為1億,且有3個繼承人,若沒立遺囑,按照《民法》規定走,就是除以3人去平分,1個人可分得3333萬元;若有先立遺囑,可決定留下5000萬給繼承人,另將5000萬分給他更想照顧的人,例如媽媽、妹妹等親人,都有機會分到。黃秀惠建議,找公證人做的「公證遺囑」比較不會有爭議,只是如果立遺囑時會有侵害特留分的情況發生,公證人比較不喜歡介入,避免被侵害特留分的繼承人訴訟討回,要經常跑法院。另外,代筆遺囑要有3個證人,且要有2名見證人全程見證,一般會找律師當代筆人;自書遺囑程序比較簡單,但最好也是在律師指導下,自行書寫,避免只蓋章沒簽名、沒寫立遺囑日期,用打字而非手寫等瑕疵,反被認定不符合程序而無效。更多新聞:

不氣切不硬救你可簽「這個」!遺囑要有效很多眉角要注意
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8年前過世,遺囑內容是將遺產全留給四子張國煒並指定接任總裁,後來第三個兒子張國政提確認遺囑無效訴訟,最近最高法院認定,張榮發製作的密封遺囑具遺囑能力,其實密封遺囑有不少企業家和資產階級喜歡使用,隱密性高,不過律師認為,公證遺囑相較於各類型遺囑,是訴訟爭議比較小的,而其實不只企業家需要立遺囑,律師認為每個人都可以立,另外民眾可以提早決定自己生病時的醫療安排,像是不要插管等等,可以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

最高法院判張榮發遺囑有效 張國煒確定獨得百億遺產理由曝
已故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的三子張國政無法接受父親在遺囑中,將存款、股票、不動產等財產指定給二房獨子、也就是四子「星宇航空」負責人張國煒單獨繼承,提「確認遺囑無效」訴訟。最高法院今(14)日維持歷審判決,駁回上訴,張國煒確定可獲逾百億元遺產。張國政主張,父親製作遺囑時,無法表達自我意思、遺囑不是由父親親自簽名,父親也沒有指定兩名以上見證人、沒有向公證人陳述遺囑內容、沒有陳述代筆遺囑繕寫人劉孟芬姓名與住居所,所以該份遺囑不符合民法要件。

兄弟纏訟8年!張國煒「獨得百億遺產」發聲了:不排除再提告
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逝世後,其遺囑稱將全數遺產留給二房獨子張國煒,且指定其接任總裁。張國煒與其兄弟張國政纏訟八年,而最高法院昨(14日)駁回上訴確定,張榮發遺囑實屬有效,張國煒確定可獲得百億元的遺產。對此,張國煒也曝光其立場,直言「若拒絕執行,將不排除再提告」。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張榮發於八年前過世,遺囑將遺產全數留給二房獨子張國煒並指定其接任總裁。而昨最高法院判決也出爐,張國煒確定可獲得百億元遺產。對此,接近張國煒的人士表示,「張國煒感謝法院還他公道,後續要看張國政是否依照總裁遺囑,若拒絕執行,張國煒不排除再提告,維護自身權益。」星宇航空回應這是董事長私人事務,無法回覆;長榮集團則說事涉大股東私人事務,公司不便回應。更多新聞:回顧本案,張國政主張,父親製作遺囑時,無法表達自我意思、遺囑不是由父親親自簽名,父親也沒有指定兩名以上見證人、沒有向公證人陳述遺囑內容、沒有陳述代筆遺囑繕寫人劉孟芬姓名與住居所,所以該份遺囑不符合民法要件。張國煒對此則抗辯,依法院調閱張榮發就醫紀錄足證製作遺囑時具表述意思能力,遺囑經自述、公證屬公文書,調查局鑑定張榮發親簽遺囑。張國政提起確認遺囑無效的訴訟,一、二審皆敗訴後再上訴。更多新聞:高院認為,張榮發作成密封遺囑後有瞻妄症候群現象,不過無病歷資料或醫師診斷書證明留遺囑時無遺囑能力;103年九、十月贈與配偶一億元存款,同年十、十一月移轉價值逾億元的三家公司股權給張國煒,可見仍有處分巨額財產能力,且密封遺囑簽名經調查局鑑定筆跡是親簽。如今最高法院指出,密封遺囑如符法定要件,沒有規定見證人須在公證人面前指定,或遺囑人的陳述須包含「為自己之遺囑」等特定文字。經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認為,遺囑制度在尊重故人遺志,為確保遺囑人之真意得以實現,防免利害關係人爭執,《民法》繼承編規定遺囑須具備法定要件,才有遺囑效力,14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遺言全錄影!老董交代8億財產「竟判無效」 律師點1關鍵
70多歲企業家王董事業有成,臨終前錄影交代價值5億元的公司股票由大兒子繼承、不動產以及其他現金大約3億元由小兒子繼承。豈料,王董過世後,小兒子要求哥哥平分家產,雙方對簿公堂。法庭上,大兒子提出影音資料,最後仍敗訴。對此,律師蘇家宏點出關鍵原因。蘇家宏在粉專《蘇家宏律師》分享案例表示,王董是一個成功的企業家,也很愛他的家庭,有2個兒子都很聽話,由於一直忙於賺錢,對於家族企業傳承一直沒有時間去做,而且王董堅信,2個兒子從小聽話,娶了媳婦之後也從不違抗他的意思,所以也不急著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