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8年前過世,遺囑內容是將遺產全留給四子張國煒並指定接任總裁,後來第三個兒子張國政提確認遺囑無效訴訟,最近最高法院認定,張榮發製作的密封遺囑具遺囑能力,其實密封遺囑有不少企業家和資產階級喜歡使用,隱密性高,不過律師認為,公證遺囑相較於各類型遺囑,是訴訟爭議比較小的,而其實不只企業家需要立遺囑,律師認為每個人都可以立,另外民眾可以提早決定自己生病時的醫療安排,像是不要插管等等,可以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
律師洪維駿:「所謂的密封遺囑指的是說,就是由這個被繼承人本人,或是他指定一個繕寫人去做這個書寫,那密封在那個封緘處來做這個簽名,然後密封了之後,他要指定兩個人以上的見證人,然後在公證人的地方,去把這個密封遺囑的這個格式來做完成,它(密封遺囑)最大的這個效益,應該是在於說,有一些這個特別是資產階級企業家,他不希望就是這個遺囑的內容提前被公開,或是被包含繼承人,或是其他第三人知道的狀況之下,那可以保有他的隱私,他才會選擇做密封遺囑。」
密封遺囑基本上只有被繼承人和繕寫人知道遺囑內容隱密性高,相較於其他遺囑格式比較複雜,但還是有其風險。
除了密封遺囑,遺囑還包括自書遺囑,這必須全文手寫不能電腦打字,還要本人簽名再註明年月日等等,另外像是可以找律師的代筆遺囑,但當律師是代筆人時,如果進入到訴訟階段,那這名律師就不能參與訴訟,其他遺囑形式還有口授遺囑和公證遺囑。
律師洪維駿:「那我自己會比較推薦的其實還是公證遺囑,那因為公證遺囑是,就是等於說你會在公證人那邊,就是你跟公證人講解,就是你的這個大意了之後,那由公證人來進行筆記宣讀跟講解,那我自己認為這個在未來,假設就算進到這個訴訟中去做爭執,那其實它的效力也比較不容易做推翻。」
律師表示傳統上大家還是忌諱談生死,先寫遺囑的人仍是少數,而不只遺囑,很多人對於醫療安排,也不夠關注或是裹足不前,像是病人自主權利法2019年上路,你可以在你意識清楚時,決定若是哪天成為末期病人,不可逆轉昏迷,永久植物人,極重度失智等等五種狀況,選擇你想要的醫療措施,但目前只有7萬多人完成預立醫療決定書,等於全國不到百分之一的人簽署。
71歲的陳女士和手足,照顧失智的98歲媽媽已經8年了,她在2024年完成自己的預立醫療決定書,陳女士說她未來不想氣切鼻胃管等等。
已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民眾陳女士:「我就覺得說這個病痛什麼,真的是太,就是讓我會覺得好折磨這樣子,對,那所以就是當然就是,接觸到家裡像媽媽的狀況,然後就會覺得,我真的不想要讓我的孩子或先生,有一些就是這麼辛苦這樣,真的就是要簽這個才不會我自己辛苦,然後家人也是在那邊好像那個不能夠同意的那種,辛苦在互相糾結這樣子。」
陳女士說簽完以後她覺得心裡很踏實,也還要再找時間跟小孩說這件事,其實生命危急時,要幫家人做醫療決定是相當沉痛的壓力,提前做好安排,也能讓家人知道自己的意願,其實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有時也得好好說服家人。
醫療決定其實也牽涉到往後的長照安排,生老病死雖然是很難的課題,但逃避也不會不遇到,做好越多準備,可以降低自己和家人未來的徬徨和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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