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星大S(徐熙媛)逝世將近1年半,龐大的遺產及房產分配成為外界關注的焦點,今(15)日周刊爆料,大S生前曾用手機寫下遺產分配,但S家認為不具有法律效力,故拒絕執行。對此,律師張子特指出,自書遺囑需達成4項條件才具有效力。
用手機寫遺囑具法律效力?律師解答了:自書遺囑需符合4要點
張子特今稍早在社群平台Threads上發文,針對「大S傳出生前有用手機寫下遺產分配」進行說明,提到用手機寫下遺囑財產分配,並不具有法律效力,更提醒若要自己製作自書遺囑,應注意以下4要點:
- 要寫上遺囑等字樣。
- 必須「親自全文手寫」,不能使用用電腦打字後列印再簽名或由他人代筆(不論口述代筆或抄寫)、或是使用電腦排版語音輸入。
- 必須「記明年月日」必須清楚寫下撰寫遺囑的具體日期(例如:中華民國 115 年 6 月 30 日)。
- 必須「親自簽名」立遺囑人必須親自簽名。不行以「蓋印章」等代替簽名。
最後,他也建議網友,若有需要可先諮詢律師討論內容和格式,才最清楚且明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