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糾紛!新竹一名老婦小惠(化名)死亡,留下多筆財產,不過其長子小王(化名)與孫女小花(化名)沒有拿到任何遺產,不滿她生前立下的代筆遺囑稱「要把遺產留給其他4名兄弟姐妹」。兩人憤而告上法院,並辯稱小惠不識字、意識不清。新竹地院審酌,遺囑符合法定要件,全案駁回。
據判決書所述,小王主張,母親小惠於109年8月17日死亡,留下多筆存款與不動產,母親沒有念過書、不識字,只會客家話,且有嚴重糖尿病、心臟病、帕金森氏症與老年癡呆,經常意識不清。
他表示,代筆律師不懂客家話、見證人全程沒有在場,且母親一下主張我不是兒子,一下又主張我是長子;小花從小被母親帶到大,卻沒有分得遺產。若母親意識清楚,一定不會有這樣的結果,顯見母親欠缺辨識能力作成代筆遺囑。另外,母親遺囑中的遺產內容有誤,沒有考量到自己和小花都有特留分。
母親喊「長子不孝」不分遺產 法院認遺囑有效駁回
小王其他四名兄弟姐妹稱,母親生前多次送醫,請求小王幫忙,皆稱「沒空」,還要求母親開庭時稱孝子。此外,遺囑是母親主動交代,當時代筆律師有經翻譯官協助,以電腦打成文字,再宣讀講解給母親聽,確認無誤後蓋印,全程皆符合法律規範。遺囑見證人表示,當時小惠坐在輪椅上,稱想要分遺產給比較小的兒女,長子不孝,不想分給他。代筆律師所寫的內容是自小惠口中翻譯過的內容,再去寫草稿,寫完後再與小惠確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