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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請閱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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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貪重判17年!柯文哲律師團聲請閱卷 存走250GB檔案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案、民眾黨政治獻金案,一審遭重判17年,全案已進入二審。柯文哲律師團聲請閱卷,台灣高等法院29日下午特別開庭訊問,法官考量卷證涉及當事人個資,而且也非審理程序,裁定不公開。一個半小時後,法官准許律師帶走約250GB行動硬碟。

前員警盧正涉綁架撕票遭槍決26年!民團提新證據 最高檢駁回
前員警盧正涉綁架撕票遭判死刑已槍決,民團籲檢察總長啟動非常救濟。最高檢今天說,調閱卷證並開專家審查會議,認定事證不符再審新證據要件,也無非常上訴事由。

惡房東張淑晶當庭催法官閱卷 辯護律師也怒了:尊重好不好
「惡房東」張淑晶,因坑殺百餘名房客、施以話術詐取連帶保證人資料並誣告多名房客,遭法院分別判處5年6月及8年6月徒刑定讞,張淑晶日前向高等法院提起再審,今日開訊問庭,其辯護律師主張過去部分租賃契約散布各地,未能逐一確認字跡是否為房客親筆,盼透過調卷後提出新事證。此外,張淑晶於庭訊時,竟還催促法官閱卷進度,讓其辯護律師看不下去,直說:「尊重法官好不好」。更多新聞:

「聲押劇本早寫好」!柯文哲下午再開偵查庭 律師揭密法庭攻防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在台北市長任內,對京華城容積率放寬至840%,遭藍綠議員質疑涉嫌圖利廠商。由於檢廉昨偵訊柯19小時,柯文哲想離開,結果遭檢察官當庭逮捕。柯也聲請提審但遭法院駁回。法界表示,根據《提審法》,如不服裁定可在10天內抗告,但這個抗告以時間上來說是「緩不濟急」,因檢察官隨時可能再開偵查庭,即使柯文哲提抗告,也不受影響。從法院駁回提審的資料中,也可看出檢方似乎早已準備好,要聲押柯文哲。律師黃秀惠分析,根據《提審法》第10條規定,聲請人如不服法院駁回其提審聲請,得於10天內提起抗告。上級審法院若認為聲請人抗告有理由,會直接裁定撤銷原裁定,檢察官就必須針對此次逮捕立即釋放被逮捕人,但之後檢察官還是可以另行傳喚。更多新聞:據悉,在檢廉偵訊前,法界、政壇都已經在盛傳,檢察官這次就是要聲押柯文哲。而從北院駁回柯文哲聲請提審的裁定理由中可窺見,「檢察官訊問後主張,聲請人『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與《刑事訴訟法》第228條第4項規定相符,逮捕應屬有據」。法界分析,這就是聲押的前兆,間接代表檢廉已從之前訊問的證人、被告的證詞或查扣的證據,掌握聲押柯文哲的理由。法界人士表示,柯文哲是自願到案說明,對於檢察官而言就不受24小時的限制,換句話說,檢察官會有無限的時間調查你,你完全不知道檢方蒐集到多少證據,所以柯文哲的辯護律師利用拒絕夜間偵訊導致柯文哲被逮捕,逼檢察官逮捕柯上談判桌,其實也是一種策略。律師劉韋廷分析,一般而言提審案件成功機率相當低,不過為何律師仍要聲請提審,「因為這樣就可以閱卷」,實際上的目的是要查看檢方所掌握的證據,一般來講律師要等到被告被聲押才能閱卷,但這回提審時柯的律師就已能調閱卷宗,對於接下的法庭攻防「提前」做好準備。而劉韋廷也說,「逮捕」有三種狀況,一是通緝犯、二是現行犯,三是「羈押前逮捕被告」,劉指出北院以「檢察官主張提審聲請人,被逮捕是因為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因此逮捕合法,所以駁回提審聲請,也就是說檢察官一定要聲押柯文哲,否則這個「逮捕」,就不符合「羈押前逮捕被告」的規定,會變成違法。若逮捕違法,法律上還有「毒樹果實」理論,柯文哲在被逮捕後製作的筆錄將統統失去證據力。《TVBS》新聞提醒您:◎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圖解/柯文哲「無保請回」北檢抗告!高院將裁定 流程一次看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容積率840%爭議遭北檢聲押,但台北地院2日凌晨3時許,以柯文哲犯罪嫌疑不重大,裁定「無保飭回」。台北地檢署趕在3日下班前,向北院遞交抗告書。高院昨晚已分案完畢,目前正由承審合議庭閱卷中,結果最快今(4)日出爐,假設高院撤銷北院裁定,柯文哲將跟前桃園市長鄭文燦一樣,為了是否羈押禁見,多次進出法院。根據修正後《刑事訴訟法》有關「強制處分」抗告期間為10天。也就是,北檢此次聲押柯文哲失敗後,可在10天內提起抗告。更多新聞:有資深法官表示,上級審法院收案後,法官會書面審酌抗告方是否有理由,如果有理由,原裁定會被撤銷,發回原審法院更為裁定;如抗告無理由,上級審會直接駁回抗告聲請,維持原請回裁定確定;最後一條路就是直接由二審法官自為裁定。值得一提的是「抗告」沒有限制,未來恐怕又會發生類似像桃園地檢署偵辦前桃園市長鄭文燦在林口「工五擴大方案」中,涉嫌收賄500萬元,鄭文燦曾三進三出法院開聲押庭,第三次才被羈押禁見。觀察檢察官的態度,似乎一定要成功聲押柯文哲,未來法院如果不採納檢察官所出示的證據及理由,柯文哲恐怕也會多次進出法院。更多新聞:

台積電告羅唯仁跳槽英特爾 智商法院已分案:儘速閱卷審理
台積電昨天說,前資深副總經理羅唯仁涉違約,於離職後轉任英特爾執行副總裁,向法院提起違約賠償等訴訟。智商法院今表示,昨受理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已分案,儘速閱卷審理。

特赴醫院訊問沈慶京「勸認罪」 律師團轟北檢兩面手法怒申訴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等人因京華城容積率案遭起訴,起訴書一經公布,與《鏡週刊》每週報導的內容如出一徹。沈慶京辯護律師團質疑,偵查不公開變成檢方放話、對當事人媒體公審、單方面挨打的制度,應該要檢討,已向檢察官評鑑委員會申訴評鑑承辦檢察官林俊言。不過,檢評會主席稱,應該仍在幕僚作業階段,尚未看到該申訴案。沈慶京自8月30日凌晨,因京華城案遭羈押禁見,這4個月期間,沈因身體不適,曾三度戒護就醫。第三度戒護就醫是在10月1日,共治療14天,於10月15日中午返回台北看守所。在沈慶京第三次戒護治療期間,檢察官林俊言於10月11日下午4時許通知沈慶京的3位辯護人,宣稱要來台北醫院訊問,把律師團找來,之後在醫院找了一間會議室。當時會議室內有林俊言及其書記官、沈慶京及其3位辯護人胡原龍、越方如、徐履冰共6人。更多新聞:林俊言說要先聊聊,所以就「不錄音、不錄影」,接著以沈慶京是軍人子弟起頭,沈慶京也熱絡談及生平背景,暢聊他的鴻圖願景「立足台灣、放眼世界」等語。未料,林俊言冷不防脫口「你們中國人就是這樣想」,律師徐履冰也不客氣回稱,你是中華民國檢察官,應該護憲護法,怎麼會這樣說話呢?現場氣氛頓時凝結。接著林俊言勸沈慶京承認行賄,稱「柯文哲不是好人、朱亞虎已經認罪了、京華城土地已經被扣押」還拋出「抽銀根」等語。辯護律師團驚覺,《鏡週刊》報導柯文哲的USB,朱亞虎的210萬元政治獻金似乎都是真的。聊了1個多小時,都沒有錄音錄影,林俊言發現沈慶京不願意配合,晚間6時許才決定錄音錄影,但沈慶京行使緘默權,最後草草結束。當晚8時許,林俊言電話聯繫3名律師,稱10月14日星期一上午8時30分要去視察監所。14日上午,林俊言帶著書記官前往台北醫院戒護病房與沈慶京談話,仍是要沈慶京承認行賄,臨走前留下一文件,裡面夾著《貪污治罪條例》、《證人保護法》有關減刑的規定。沈慶京返回看守所後,北檢於10月18日上午提訊沈慶京,表定10點開庭,辯護律師團9點就抵達想要律見,但被攔阻,直到9點50分始見到沈慶京。更多新聞:沈慶京跟律師團說,他9點就被提來,林俊言又跑下來(候審室)要他承認行賄,臨走前還告訴他「我現在跟你講的這些內容,不要告訴律師,律師都會告訴媒體,會對你不利。」直到沈慶京第一次的羈押期限將至,檢方聲請延押,台北地院訂10月23日下午3時開庭,律師團開庭前「限制閱卷」後,更證實《鏡週刊》報導的柯文哲USB證據清單、跟朱亞虎的210萬元政治獻金,不僅是真的,而且還準確無比。辯護律師團認為,檢方一邊對當事人要求不能違反偵查不公開,卻將偵查內容故意洩漏特定媒體,拿來媒體公審,北檢再以偵查中個案,不予評論,大玩兩面手法,依《法官法》第89條第4項第5款、第7款、《檢察官倫理規範》第2條、第6條、第11條、第12條、第13條向檢評會申訴承辦檢察官。更多新聞:

柯文哲恐回北所關押?北檢抗告尚未分案 律師曝機率
京華城案最後2名交保的「在押被告」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台北市議員應曉薇9月5日獲台北地院裁定各以7000萬元、3000萬元交保,並配戴電子腳鐶等科技設備監控。台北地檢署9日晚間6時提起抗告。據了解,台北地院尚未將抗告卷證送至台灣高等法院,所以目前尚未分案。《TVBS新聞網》採訪律師黃秀惠分析抗告後可能發展。

體檢國民法官6/律師揭檢帶風向手法 外行人易被「洗心證」
兒虐致死事件「剴剴案」是《國民法官法》制度上路後,被公民團體緊盯、媒體大篇幅報導的矚目案件。保母姊妹檔劉彩萱、劉若琳的辯護律師團擔心輿論風向會污染國民法官心證,聲請不行國民法官參審失敗,遭法院駁回,不過法官卻裁定,檢方要「重寫起訴書」。不具名律師分析,內行人可以察覺,檢察官利用起訴機會透過新聞稿「帶風向」,但有些情節很可能是檢方腦補、過度推演的結論,可能並非事實,但若是外行人可能無法辨識出「輿論操作」的手法,容易被洗心證。就算是一般職業法官,也無法完全避免心證遭污染,更何況是「司法圈外人」,以隨機方式由一般國民抽籤選出的「國民法官」,完全沒有審判經驗,比起職業法官心證勢必更容易受到污染或不當影響。於是,為了避免預判,法院審前說明無罪推定等原則,國民法官也會和職業法官一起閱卷、評議討論,降低偏見風險。然而,不具名律師卻質疑實務做法,其實只是一廂情願認為,只要職業法官審前說明過,國民法官就會忽然開悟「哦!我們被媒體、檢察官或被辯護人騙了」,驚覺可以怎麼判。律師直言,這種想法太天真了。認為檢察機關對於社會矚目案件不可能完全不說明,如何對外揭露案情、揭露程度、界線到哪兒,才是重點。

陳佩琪證詞沒附在京華城案卷裡 柯文哲律師質疑北檢隱匿證物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等京華城案被告,即將進入交互詰問程序,加上起訴書中有提到柯妻陳佩琪作證時說過的一段話,但因為卷證資料沒有陳佩琪的筆錄,柯文哲辯護律師團質疑,北檢沒依法卷證併送,隱匿證物,想用另案偵辦手段威脅被告。

殺3人定讞14年未槍決 死囚連國文閱覽評議簿是否「一致決」
憲法法庭去年9月20日判死刑合憲,但設下重重關卡,其中一項「自創」條件為科處死刑各審級須「一致決」。殺害3人的死囚連國文聲請閱覽評議意見,台灣高等法院裁准,連國文閱卷後可得知法官是否一致決判他死刑。身為重刑犯的連國文5日下午配戴腳鐐、手銬,在5名法警戒護下一跛一跛走進高院法庭,結果他看不到5分鐘就結束,由法警還押看守所。還押時,媒體詢問連國文「為什麼要看法官的評議簿?是不是覺得大法官給你一線生機?覺得自己罪不至死嗎?」連國文僅說,謝謝。「五分埔」角頭連國文(原名連圀文)與友人黃騰永、松山角頭王冠仁有賭博糾紛,連、黃二人夥同手下麥國偉、陳豪傑,於2000年3月26日當街持槍狙殺王冠仁,之後再夥同黃騰永等人,毒死麥國偉及其女友黃王鳳美「滅口」。最高法院2011年維持更七審見解,駁回上訴,依連續殺人罪,判處連國文死刑,褫奪公權終身確定,至今仍未執行死刑。更多新聞:

沒被罷掉!高虹安貪污案出庭被問「穩了嗎?」 她笑致謝
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罷免投票案726被否決後,今(28)日上午她因助理費案前往台灣高等法院出庭。受命法官郭豫珍為了訴訟經濟,大概用了15分鐘時間完成準備程序,並訂9月30日上午9時30分行言詞辯論。高虹安進出法院時,媒體追問「會擔心禮拜四的宣判(與陳時奮的誣告案)嗎?會擔心證人的證詞嗎?沒被罷掉就覺得自己穩了嗎?」高虹安僅笑笑說謝謝,隨即上車離去。為了高虹安國會助理費案,高檢署由邱文宗、鄧定強2名檢察官,配合北檢檢察官廖彥鈞共同出庭。

羈押將滿1年再開延押庭 柯文哲臉書嘆檢方無證據:只有各種可能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因「京華城案」遭羈押至今,台北地院今(15)日下午召開延押庭審理柯文哲等在押被告是否繼續羈押。對此,柯文哲臉書發文整理3位辯護律師在庭上的重點發言,強調案件「程序合法」,質疑檢方仍無具體證據,卻一再主張延押,形同將羈押制度淪為政治工具。

體檢國民法官5/天道盟公主棄屍又涉傷害致死 律師團出招「轉軌」
桃園市一名竺姓女子,2016年涉嫌為奪取吳姓癌末友人財產,將其囚禁虐死棄屍,全案經過長時間訴訟,最終無法證明竺女有動手行為,僅依遺棄屍體罪判她2年徒刑定讞。不過2023年底,竺女又於台中市清水區,疑似對另一名陳姓老翁施暴,導致對方死亡,台中地檢署依傷害致死等罪,由國民法官審理,但竺女的辯護律師主張,2016年竺女的案件,媒體以聳動標題、內文報導,社會稱她為「天道盟公主」,恐會讓國民法官將前案帶入本案,有未審先判疑慮,請求「轉軌」成一般審判,對此,台中地院雖認為可透過制度與程序來降低風險,但考量情節爭點繁雜,裁定不行國民參與審判。

體檢國民法官8/短時間高密度審理!5天決定重判27年半 律師:對被告公平嗎
沒有任何審判經驗的國民法官,除了心證上保持公正具有一定難度外,對於能否「讀懂」證據也是一大考驗。台中地方法院國民法庭曾審理一起「神岡桶屍案」,蔡姓女子被檢方指控,涉嫌殺害陳姓前男友並封屍工廠桶子,但蔡女律師指出,蔡女否認犯罪,此案90項證據又皆為「間接證據」,但最終國民法官法庭僅花了短短5天審理,就重判27年半,也讓蔡女律師提出質疑,如此短時間是否能公平對待被告?

一句「怎麼還沒死」使母女走絕路 毒舌警出庭竟稱「無悔意」法官傻眼
內湖分局劉姓員警因對詐騙案被害母女「毒舌」,間接導致憾事發生,不僅遭分局依「加工自殺罪」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更被移付懲戒法院面臨嚴厲處分。令人詫異的是,在懲戒法院開庭當日,劉姓員警上午甫獲家屬原諒並擁抱和解,下午卻在庭上聲稱毫無悔意,甚至請求從重量刑,離奇言行令在場人士錯愕不已。據《Nownews》報導,32歲的劉姓員警獨自一人現身懲戒法院,身穿深藍色花襯衫,還將大型背包放在大腿上,法官提醒他移至空著的鄰座以便取閱卷證。由於劉姓員警未聘請律師,對面坐著的便是將他移付懲戒的內湖分局主管。一般而言,這如同刑事案件中原告與被告的對立關係,然而,這場懲戒庭卻呈現「開鍘者幫忙被鍘者」的氛圍。據了解,分局主管考量劉姓員警已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陳述意見時並未嚴厲指責,僅表示劉姓員警「依法行政,工作品質符合標準,但同理心、情感感受的回應要再精進。」針對懲戒案法官詢問「修復式司法」的和解情形,內湖分局主管陳述,劉姓員警已獲死者家屬原諒,家屬在接受道歉後並給予擁抱。惟考量經濟狀況拮据,家屬期盼劉姓員警能協助負擔律師費用,並未提出其他賠償請求。庭上,法官詢問劉姓員警是否有悔意,沒想到他竟斷然否認,直言沒有,書記官聞言,錯愕地瞪大了雙眼,彷彿難以置信。法官唯恐其誤解,耐心解釋,修復式司法的達成及家屬的諒解皆是悔意的展現。再次確認是否會重蹈覆轍時,劉姓員警僅表示「會改善」。法官以為他已經理解,於是詢問他對量刑的期望,但他卻出乎意料連聲請求「從重」。法官再次確認,提醒他審慎思考,並詢問是否需要重新考慮懲戒處分,但他依然堅定地回答「不用」。儘管法官和警局長官不斷地釋出機會,可是劉姓員警卻始終沒有接招,首次開庭便在這種情況下結束。★《鏡週刊》關心您,再給自己一次機會,安心專線:1925(24小時)/生命線:1995/張老師專線:1980★《鏡週刊》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