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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檢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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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癌毒油竄全台!遭告廢弛職務 卓榮泰3人列「他字案」被告
中聯油脂「致癌毒油」在全國各地開花,外界質疑中央政府「蓋牌」,國民黨3位台北市議員、國民黨青年軍4人日前分批向台北地檢署按鈴告發行政院長卓榮泰、衛福部長石崇良、食藥署長姜至剛。北檢收案後已火速分案,將卓、石、姜3人列「他字案」被告,16日指派打擊民生犯罪專組主任檢察官張靜薰偵辦,全面清查是否涉及隱匿、包庇或廢弛職務等情事。

政院出手了!修法毒駕致死「最高判12年」、10年內再犯恐無期
近期毒駕事故頻傳,行政院會今(11)日通過《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草案,單純的毒駕行為,從3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到5年以下有期徒刑;毒駕致重傷者,從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到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毒駕致死者從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到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10年內再犯毒駕致死者,最高仍屬無期徒刑,最低刑度從5年以上,提高到7年以上有期徒刑。

民眾黨提刪勾串羈押 法務部、檢協會反彈:淪詐騙、毒梟保護傘
民眾黨團提案修正《刑事訴訟法》擬刪除「勾串」羈押要件,並縮短羈押期限,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將於6月11日審查。不過,法務部、中華民國檢察官協會均表達強烈反彈,其中,檢協會認為,此修法與偵查實務嚴重脫節,將製造偵查障礙、削弱執法能量,呼籲立委切莫因一時之偏,讓刑事犯罪追訴破大洞。

政院14招防毒駕!喪屍煙彈擬6/17升一級毒品 販賣可處死刑
近期毒駕頻傳造成重大死傷,行政院針對毒品及毒駕的防治作為提出「3大主軸、14項作為」,法務部說明,預計在6 月17日的毒品審議委員會,將依托咪酯列為第一級毒品,製造、運輸、販賣最高可以處以死刑;另外,毒駕車輛不問車輛和人所有「一律沒收」。

高檢署高雄分署檢察長強忍不適「打電話求救」 加護病房觀察中
高等檢察署高雄分署檢察長朱家崎,今(26)日清晨傳出身體不適,由救護車緊急送往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高醫),目前正在加護病房觀察中,確切病況待進一步說明。

林志潔要法務部調檢察官任助理?國安會駁斥:根本沒這職務
司法人員陷入人力荒,但今(22)日國安會被媒體披露,要法務部抽調檢察官人力支援、充當助理,黨政界更傳是3月上任的國家安全會議諮詢委員林志潔要求的。對此,國安會發聲明澄清,表示報導內容全與事實不符,要求該媒體立即更正;林志潔辦公室現已有相關業務同仁,並無借調報導所稱人員,更無所述情事。

影音/深化善終權 民眾黨:評估推「安樂死」專法
罹患重症的末期病人,要如何善終?目前在台灣,雖有《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可合法終止病人的維生、急救設備,不過適用範圍仍相當有限。不少醫事民間團體,就倡議比照荷蘭、瑞士等國推動「實質安樂死」。今天(14),民眾黨也在立法院召開公聽會,希望審慎評估,提出「安樂死專法」。

稽查「塑膠袋之亂」這兩處攤商叫不到貨 1案囤積惜售釐清中
中東戰火導致全球出現能源危機,不僅國際油價狂漲,國內也爆發「塑膠袋之亂」。法務部檢察司主任檢察官蔡妍蓁今(6)日說明,法務部於連假期間再次召開跨部會物價聯合稽查小組,於4月3日執行第二次聯合稽查,對象以及稽查地點為北中南塑膠袋的製造商、盤商、傳統市場以及夜市。另截至4月5日以前,廉政署政風會同各地檢署以及地方單位進行聯合稽查次數總計280次,除了1件囤積惜售之情尚在釐清之外,其餘均查無異常。

拿「偵訊音檔示範帶」質詢 黃國昌列被告出庭:遺憾與悲傷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去年6月在立法院質詢法務部長鄭銘謙時,因播放疑似京華城案的偵訊「示範帶」,在政壇、司法圈引起不小討論,經綠營告發《偽造文書》。台北地檢署今(3)日傳喚黃國昌到案說明。黃國昌表示,收到傳票時內心充滿遺憾與悲傷。經過1個半小時偵訊,檢察官對黃國昌無保請回。黃國昌訊後透露,他在偵查庭內問檢察官對方告哪一條?檢察官說是偽造文書,《刑法》第210條、第211條,但私文書、公文書兩者概念在法律上互斥,不可能同時違反兩條,這是典型為了羅織入罪、亂槍打鳥,告發人濫行告訴,想要寒蟬效應、模糊焦點,正告這些政客「你們不會得逞」,他也不會退縮。黃國昌也提到自己另被控妨害名譽,今天出庭才知道原來是雲豹能源前董座賴勁麟濫行提告,因過去幾年在記者會上全程直播,質疑「綠能貪腐集團」,被質疑就動用司法追殺。

檢察長人事/遴選26人名單出爐 國台辦列「台獨打手幫凶」陳舒怡在內
法務部啟動檢察長遴選作業,預估有4到6名檢察長職缺,9位票選檢察委員受理候選人報名及推薦後,今(7)日公布26名候選人名單,其中,台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陳舒怡因為負責偵辦共諜案,被大陸國台辦列為「台獨打手幫凶」入列,另外,法務部保護司長洪信旭、法制司長洪家原均在角逐名單之列。檢審會23日開會討論,提出職缺2倍的建議名單,供法務部長鄭銘謙2月6日圈選。士林地檢署檢察長張云綺、台中地檢署檢察長張介欽今年3月任期將屆滿;新竹地檢署前檢察長陳松吉借調國安局任副局長出缺、屏東地檢署檢察長陳盈錦預計今年2月23日退休,法務部規劃檢察長人事調整。

打詐、洗錢功臣 「北檢學霸」張靜薰奪公務員傑出貢獻獎
公務人員最高殊榮的「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每年由全國各機關推薦個人及團體參選。今年有6名個人、6個團體榮膺此殊榮。其中,台北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張靜薰為個人獎得主之一。她獲獎後,以聖經「忘記背後,努力面前,向著標竿直跑」,期許自己及所有檢察官莫忘初衷,以堅毅守正義、以專業擔使命、以行動護國安。張靜薰被稱為北檢美女檢察官之一,司法官48期,是台灣大學政治系、法律系雙學士、文化大學法律系及東吳大學會計系碩士、台灣大學法律系博士班,堪稱「學霸」。她擔任檢察官前,曾任律師、法官助理,期間考取10多種金融專業證照。

8成民意反廢死!大法官:不能做憲法教育 非要跟民意妥協?
憲法法庭12位大法官今(23)日聽取死刑違憲方、以及死刑合憲方的正反意見後,大法官詹森林疑惑,難道大法官不能做憲法教育或裁判,一定要跟民眾的意見妥協嗎?法務部表示,死刑涉及重大公共課題、國家刑事政策,應由立法機關做最終定奪。詹森林對聲請人提問,假設事實明確、罪證確鑿的殺人案,如:鄭捷隨機殺人案、小燈泡遭當街殺害案,聲請人是否認為死刑不違憲?詹森林也對法務部提出疑問,指法務部從2002年起就對外表示,如果有替代刑罰,贊成廢死甚至有51.8%,為何法務部至今沒有積極作為,比較尖銳提問就是屬於立法怠惰?從死刑確定之日起,被告等待被執行死刑的煎熬,就是一種「酷刑」,法務部如何看待?更多新聞:聲請人訴訟代理人李念祖律師表示,先談「情節最重大的罪行」定義,1998年羅馬規約規定最嚴重罪行,有4個重大犯罪,情況比鄭捷的犯罪還要嚴重,也沒有規定情節最重大罪要處死刑;1966年所訂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文字也禁止,在什麼情況下處死刑,並宣告不可做反面推論。

掀犯罪黑數4/《打詐四法》上路!金融、數位、電信管制 法界:成效待觀察
詐騙因判很輕,海撈一次的CP值極高,導致案件量不斷攀升。不少檢察官都認為,目前打詐面臨最大問題應為境外網路社群媒體刊登的「假投資」廣告,尤其是Meta。為遏止詐騙,總統府7月31日公布「打詐新四法」,包括訂定《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修正《刑事訴訟法》、《通訊保障及監察法》、《洗錢防制法》。主責打詐的台灣高等檢察署指出,包括人頭帳戶、黑莓卡、假冒名人在社群平台刊登廣告之投資詐欺等議題,因打詐新四法已立法通過施行,待子法通過後觀察成效。據統計,詐騙案從2020年5.8萬件,攀升至2023年22.9萬件,達近5年最高峰,今年數據恐怕也會「爆表」。8月2日上路的《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分為「行政管制」以及「懲罰提高」2面向。先從詐團最愛用的作案工具「金融、數位、電信」三管齊下管制。電信門號包含預付卡、黑莓卡,在本次《詐防條例》都有明訂業者要對門號強化監管,一旦門號涉詐即停用。對虛擬資產帳號、信用卡、電子支付、存款帳戶等均管制,並強制要求Meta、Google等國際網路公司在台落地,設立法律代表人,經警察機關通知有詐欺犯罪,須下架移除,且須配合司法機關調閱資料。再從刑責、假釋門檻提高下手。只要詐欺金額達500萬元以上,處3年至10年;金額達1億元以上,處5年至12年;三人以上複合型詐欺犯罪,處1年6月至10年6月。為溯源追查詐團首腦或核心幹部,訂定「窩裡反條款」,只要下游被告供出上游,而且要查緝到案,可減輕或免除其刑,否則將面臨刑度加重。一旦入監執行,初犯須服刑滿2/3,累犯要3/4,第三犯不得假釋。至於《洗錢防制法》第22條強制金融服務帳戶、帳號管制機制3月1日已施行,金融帳戶只要被列告誡帳戶,未來5年內的實體、虛擬帳戶之金融服務都會被限制,如果限制期間內再犯,會往上累加5年。法務部表示,以前對付人頭僅以《刑法》處置,一旦不起訴或輕判,人頭根本不怕,為遏止人頭繼續將帳戶提供詐團作為洗錢工具,只要經警方告誡處分後,告誡名單會提供給金融機構、虛擬資產業者及第三方支付服務業者,由金融機構及業者限制帳戶、帳號。也就是說,未來人頭若要以ATM提款、轉帳,每日上限1萬元,要使用超過的金額全都必須說明,超過僅能臨櫃辦理。詐團洗錢大管道「個人幣商」、「第三方支付」的管制,也訂在《洗錢防制法》第6條中,只是目前尚未生效。據了解,最快應為年底上路。法務部表示,若想提供虛擬資產服務,必須跟金管會證期局完成洗錢防制登記;蝦皮、綠界等第三方支付業者也要完成洗錢防制登記,以及跟數位發展部完成「服務能量登錄」,經審核過關後,通知金管會,業者始得申請取得虛擬帳號。若沒有完成洗防登記或服務能量登錄,即提供服務,將面臨2年以下刑責。在檢察官偵辦工具方面,《刑事訴訟法》通過科技偵查「特殊強制處分」修法,結果被基層檢察官組織「劍青檢改」砲轟,賦予辯護人「獨立抗告權」,以及司法警察違法偵查缺乏救濟兩大問題。北檢檢察官林達表示,先前劍青檢改連2天砲轟司法院科偵修法錯誤,連教授林鈺雄也質疑修法可能違憲,學界、實務界將於9月9日在最高檢察署檢討重新修法的可能性,呼籲立委展開修法。

詐獵老人4/犯罪手法變形!打詐新四法助降案件量 單月詐款卻飆破90億
疫情過後,詐騙手法變形,詐欺案淹沒「後端」司法機關,政府修訂「打詐新四法」,去年7月底經總統公布後施行已逾半年。法務部統計,前年是詐騙高峰,檢警的打詐績效大幅成長,不論詐團或查扣金額均上升,順利讓去年詐騙案下降26.9%,然而詐騙金額卻越打越高。法務部分析,可能與目前投資詐騙為大宗有關,加上警方更動系統的雙重影響,才會讓金額看起來飆高。

體檢國民法官1/遲來正義?不再恐龍法官 酒駕、殺人量刑更重
司法改革重頭戲《國民法官法》上路迄今已逾2年半,回顧過去成效,讓國民法官加入審判,真有讓司法更貼近民意嗎?從大數據可知,自2023年施行至2024年止,起訴案件前2名為殺人案共102件、公共危險致死案共93件,以常見的「酒駕撞死人」刑事案件來分析,法務部檢察司觀察,從第一年施行到最近的酒駕致死案,國民法官確實判得比職業法官重,因為在國民的感情中,大家對於酒駕的行為是譴責的,認為被告明明可以控制,仍選擇酒駕上路。《國民法官法》2023年1月1日施行上路,全國一審法院收案量,根據司法院統計,第一年總計108件,起訴罪名,以殺人罪占41%最多,其次為公共危險致死占30%,第三為傷害致死占16%。一審審結有16件。

體檢國民法官2/沒行情價!國民、職業法官大不同 更在乎「愛恨情仇」
根據統計數據,《國民法官法》占比最重的就是殺人案,但殺人被告有沒有判得比較重?法務部檢察司分析,國民法官更在乎被告與被害人間的愛恨情仇,可能用量刑「多元化」來形容更為恰當。一名不具名法官認為,初步觀察殺人案量刑確實比以往重,研判可能與法定刑有關,因殺人罪有期徒刑最高是15年,之後直接跳無期徒刑、死刑,中間沒有刑度可量,近期多數殺人案,由國民法官法庭審理後,判處無期徒刑居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