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毒駕頻傳造成重大死傷,行政院針對毒品及毒駕的防治作為提出「3大主軸、14項作為」,法務部說明,預計在6 月17日的毒品審議委員會,將依托咪酯列為第一級毒品,製造、運輸、販賣最高可以處以死刑;另外,毒駕車輛不問車輛和人所有「一律沒收」。
毒駕連環爆「各部會修5法」 車輛不問誰所有「一律沒收」
行政院今天舉辦院會後記者會,法務部檢察司長張曉雯說明,法務部受行政院指示,由8大部會就毒品及毒駕的防治作為提出「3大主軸、14項作為」,第一項源頭嚇阻部分,預計在6 月17日的毒品審議委員會,將依托咪酯列為第一級毒品,製造、運輸、販賣最高可以處以死刑,另也處罰持有電子煙並加以沒入,增訂製造、販賣、輸入或供應電子煙的刑責,嚴厲禁止、重罰電子煙廣告,強化國際合作,截毒於境外。第二強化查緝部分,張曉雯表示,研議「唾液篩檢」入法可行性,加速鑑定認定的時效,擴大檢驗的量能,以確保立即嚇阻犯罪;強化校園防治,精進輔導、即時快篩;邊境扣押電子煙,移送裁處。
最後在重懲毒駕方面,張曉雯說,將全面提高毒駕的刑責,毒駕吊銷駕照三年,累犯及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者,終身不得考照,累犯罰鍰加倍,三犯罰鍰無上限,同車乘客罰鍰6,000元至15,000元,駕照吊扣期間無照駕駛或毒駕加重處罰,毒駕車輛不問車輛和人所有一律沒收。
張曉雯說明,修訂的法令總計有五部以上,其中法務部要修正《刑法》、《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以及《特定人員尿液採驗辦法》;交通部要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衛生福利部要修正《菸害防制法》。其他配合法令的修正部分,包括國防部要修正《陸海空軍刑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