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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畯珅民事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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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爪侵犯幼童!「園長之子」毛畯珅掰開偷拍 母子連帶賠百萬
台北市已關門幼兒園「園長之子」毛畯珅因性侵、猥褻6名女童還錄影,最高法院判處28年8月定讞,目前在監執行中;又有一名受害女童父母提告求償,台北地院判決,毛畯珅、其母洪珮筠應連帶賠償100萬元,可上訴。本件女童父母主張,毛畯珅於2023年2月23日趁女兒上廁所時,拿手機偷拍便溺畫面,趁擦拭女兒私密處時,強行掰開性器官拍攝。父母指出,毛男2023年3月1日在幼兒園大廳,替女兒擦藥時,強行拉開褲子、掰開私密處,再拿手機錄影;同年月15日、同年4月28日,毛二度趁女兒如廁時偷拍下體,害女兒要接受兒童心理諮商治療,使女兒和他們深感痛苦,請求毛、洪連帶賠償200萬元。

「園長之子」教保員是噁狼 毛畯珅大廳摸女童下體判賠80萬
台北市已關門幼兒園「園長之子」毛畯珅因性侵、猥褻6名女童還錄影,最高法院已將他判處28年8月定讞,目前在監執行中;又有一名受害女童及其父母親提告求償,台北地院判決,毛畯珅、毛母「培諾米達信義幼兒園」負責人洪珮筠應連帶賠償80萬元,可上訴。該女童父母主張,毛2023年4月10日在幼兒園大廳先詢問女兒有沒有穿尿布,後強脫女兒內外褲,拿手機拍攝下體;同年6月17日,毛又掀開女兒裙擺,拿手機拍攝女兒內褲、大腿根部,再用手摸女兒下體。2次猥褻的影片,存在硬碟和筆電,嚴重侵害女兒隱私權、身體自主權,洪珮筠是幼兒園負責人也應負賠償責任,請求應連帶賠償200萬元。在受害女童民事求償方面,先前已有3女童及其家長分別提告求償,北院分別判賠60萬、225萬、300萬元。

幼兒園長之子毛畯珅性侵猥褻案 1女童家長求償獲賠60萬
北市已關門幼兒園「園長之子」毛畯珅因性侵、猥褻6名未滿7歲女童還錄影,最高法院已判處毛28年8月定讞。民事部分,一名受害女童家長提告求償,台北地院12日判決毛畯珅、其母「培諾米達信義幼兒園」負責人洪珮筠應連帶賠償受害女童父母各30萬元,合計60萬元,可上訴。「培諾米達信義幼兒園」教保員毛畯珅自2022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10日間,在幼兒園內以講故事名義,對6名未滿7歲女童性侵、猥褻,並將過程錄影保存。

北市教養院女照服員4下踹死失明院生 拒認罪判關9年
台北市陽明教養院永福之家林姓女照服員,3年前出腳踹踢一名失明、不配合去廁所的女院生,導致女院生傷重不治。最高法院維持歷審見解,依傷害致死罪判處林女9年定讞。判決指出,林女自2021年1月起,在永福之家輪班照顧智能及視覺極重度障礙、身高142公分、體型矮小的女院生。2022年5月12日上午9時許,林女因女院生不願前往廁所,多次以腳踢對方頭部4下;同天下午3時20分,林女發現女院生躺在地板且嘔吐,送醫急救後,仍因外傷性顱內出血、缺氧性腦病變和其併發症,於5月27日凌晨1時許不治。更多新聞:林女否認犯行,辯稱監視器畫面是女院生慣性抓癢,才會拍掉她的手,也無法排除是對方自己撞擊頭部所致。一、二審均認為,林女所辯不足採信,迄未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或賠償;考量林女身為照服員,未善盡管理義務,僅因死者不配合即施暴,惡性非輕,另參酌告訴人及其代理人意見,依《刑法》傷害致死罪量處有期徒刑9年。案經上訴,最高法院認為,判決認事用法沒有違誤,量刑妥適,駁回上訴。死者家屬另提刑事附帶民事求償,士林地院今年2月判決林女、醫院與教養院應連帶賠償共482萬多元。更多新聞:

諷黃國昌「教室硬上女學生」起訴 周玉蔻哽咽:像小螞蟻被輾傷
名嘴周玉蔻去年因在臉書嘲諷民眾黨立委黃國昌「當年在教室硬上女學生」,被依加重誹謗起訴。台北地院21日開庭,周女不認罪,還哽咽說「我像一隻小螞蟻一樣被輾傷」,認為只是做合理的評論但卻遭起訴,全案辯論終結,訂12月2日宣判。然而,公訴檢察官主張,周女所指的硬上,不是她辯稱的合理評論,而是一般民眾社會通念的性侵害,她的言論涉及誹謗,且民事已遭判賠30萬元,並須刪除相關文章確定,周女犯行明確。更多新聞:黃國昌是在2023年5月23日接受媒體採訪時稱「有機會讓他當法務部長,他一定去」。同年6月13日,周玉蔻針對此議題在臉書發文「對了,黃國昌若是做了『柯總統』的法務部長,當年在教室(據說是這樣)裡被他「硬上」(據說如此)的女學生,會不會效法鍾沛君召開記者會控訴色狼部長啊?(嚇死人)」。當時,黃國昌回應表示,沒有什麼好說的,直接提告。黃國昌除了提起刑事外,也提民事求償100萬元。一審判決周玉蔻須賠償30萬元,並刪除貼文。北檢再依加重誹謗罪嫌起訴周玉蔻。更多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