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已關門幼兒園「園長之子」毛畯珅因性侵、猥褻6名女童還錄影,最高法院已將他判處28年8月定讞,目前在監執行中;又有一名受害女童及其父母親提告求償,台北地院判決,毛畯珅、毛母「培諾米達信義幼兒園」負責人洪珮筠應連帶賠償80萬元,可上訴。
該女童父母主張,毛2023年4月10日在幼兒園大廳先詢問女兒有沒有穿尿布,後強脫女兒內外褲,拿手機拍攝下體;同年6月17日,毛又掀開女兒裙擺,拿手機拍攝女兒內褲、大腿根部,再用手摸女兒下體。2次猥褻的影片,存在硬碟和筆電,嚴重侵害女兒隱私權、身體自主權,洪珮筠是幼兒園負責人也應負賠償責任,請求應連帶賠償200萬元。
在受害女童民事求償方面,先前已有3女童及其家長分別提告求償,北院分別判賠60萬、225萬、300萬元。
兒少法成保護傘 改名續招造成受害規模擴大
事實上,本案毛男的「惡行」早在2022年7月就有學生家長揭發,然因媒體受限《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不得將身分資訊揭露,所以毛母在醜聞爆發後,將幼兒園改名並且繼續招生,導致受害人數越來越多,事隔9個月,也就是2024年3月間,受害女童增至20人。
檢警同時擴大偵辦,發現另有39名幼童也遭毛畯珅加重強制性交,或加重強制猥褻,或偷拍幼童性影像,或在公共場所隨機偷拍未成年,2024年10月間第二波起訴毛男。此案2025年9月間,一審認定,毛男對40名女童犯510罪,應執行30年徒刑,目前正在二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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