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飯後直奔摩鐵!花蓮已婚國小校長出差睡人妻同事 遭判降職再降級
花蓮縣一名國小校長D男2024年結束會議後,邀請會中的已婚同事A女吃飯,結束後他趁酒意興起,兩人凌晨入住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花蓮縣府將D男記2小過、降為教師,懲戒法院近日判決降一級改敘。

花蓮已婚校長出差偷吃女同事 還傳「鹹濕訊息」慘了
花蓮縣一名已婚男子伍姓國小前校長在2024年11月,與同縣府已婚女同事A女出差時,因搭計程車路線設定錯誤,兩人誤入住汽車旅館,伍男趁機與A女發生性行為,甚至在隔日傳送「X了整晚!需要補一下」等訊息,A女明確表示不適。懲戒法院認定伍男損害公務員形象,裁定降壹級改敘,案件目前可上訴。

「我就踩你怎麼樣」副法警長失控踩收容少年 懲戒法院出手下場曝
士林地院一名54歲廖姓副法警長在2023年4月10日,面對一名戴著腳鐐、手銬的未成年收容少年,竟用腳多次踩踏少年的腳掌,即便少年痛得大叫「不要踩,很痛」,廖姓副法警長回應「我就踩你,怎麼樣」、「我再踩、再踩」,當下法警同仁半勸半架離戒護區。司法院移送懲戒,懲戒法院認定廖副法警長違失執行職務,判降一級。

愛慕女警…台中男警闖屋偷生理褲 遭判降2級改敘罰10萬
愛慕同單位女警的已婚洪姓員警趁女警執勤時,拿走對方鑰匙到女警租屋處偷走生理褲,被台中市政府移送懲戒。懲戒法院判決降2級改敘,併罰款新台幣1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法院前錄事花蓮住家種大麻 懲戒法院判降2級改敘
花蓮高分院修姓前錄事於113年間在住處種植大麻植株,並持有大麻2包,被法院判決拘役40天、1年2月徒刑,均緩刑3年確定。懲戒法院判決修姓前錄事降2級改敘。可上訴。

誤認特戰兵是通緝犯爆互毆!警噴辣椒水還罵髒話 判降2級改敘
新北市警局三重分局翁姓員警因誤認有特戰兵背景的當地居民黃連順是「通緝犯」,執法過程中對黃男施以暴力並辱罵,致黃男身心受創。懲戒法院懲戒法庭今(25)日判翁降2級改敘,可上訴。判決指出,翁姓員警於2022年9月20日在三重區後竹圍街追查通緝犯勤務期間,未著制服及未出示證件,誤認黃連順為通緝犯「李金水」,與黃男發生拉扯,雙方跌倒在巷弄機車列旁,後續江姓警員到場協助,黃男遭壓制在地。翁員見黃男已無反抗能力,仍以拳腳攻擊黃男臉部及身體,並使用辣椒水噴灑對方眼睛,造成多處傷害,同時以台語辱罵黃男,事後,翁定員強拖黃男至廁所,妨害其行使權利,黃連順因此受傷且名譽受損。刑事部分,翁員被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權力、機會故意犯加傷害和強制罪,判翁5月徒刑、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宣告緩刑3年確定。行政懲處方面,懲戒法院認為,翁員的違失情節不輕,嚴重損壞警察聲譽,影響被害人身心健康,傷害人民對於政府信賴,斟酌翁員的動機是出於立功心切,手段輕重,及翁員向被害人致歉並取得諒解,經法院成立調解,且歷年警察工作表現優秀,家庭狀況良好,判決翁降2級改敘。

外籍女人工流產「子宮頸穿孔」血崩亡 資深婦科女醫失手緩刑2年
台北市萬華區某婦產科診所的主治醫師、62歲丁女,去年替印尼籍孕婦動流產手術時,不慎造成子宮頸穿透性裂傷,引發血腹及出血性休克,最終在送醫急救後仍宣告不治。台北地院考量,丁女已與家屬和解,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處6月可易科罰金之刑,並宣告緩刑2年。可上訴。判決指出,2024年6月29日,女患者疑似服用墮胎藥致陰道出血,30日上午8時許,由友人陪同下前往婦產科診所就診,同意由丁醫師人工流產。手術過程中,丁醫師拿手術夾伸入患者子宮夾取胎兒時,未注意患者身體躁動,不慎造成子宮頸穿透性裂傷,引起血腹,致心跳加快、血壓下降等情形,經撥打119,將女患者送往馬偕紀念醫院急救,仍於11時24分宣告不治。更多新聞:根據解剖報告,女患者死因為手術導致的子宮頸穿透性裂傷及出血性休克。丁醫師被控涉犯過失致人於死罪嫌起訴。台北地院認為,丁醫師素行尚可,坦承犯行並與家屬和解,加上家屬表示不追究責任,且丁醫師於案發後即協助急救,另審酌家庭狀況等,判處6月徒刑,可易科新台幣18萬元罰金,緩刑2年。更多新聞:

孔子74代淪共諜 軍聞社孔繁嘉收錢送軍人出國判5年4月
自稱孔子第74代傳人、前軍聞社中校副主任孔繁嘉涉與中國大陸廈門市人民政府官員勾結,多次收受中共的資金,再以招待旅遊等名義安排國軍與中共接觸,台灣高等法院24日依違背《貪污治罪條例》職務收賄、《國家安全法》發展共諜組織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4月。可上訴。判決指出,孔繁嘉曾任國防部軍事新聞通訊社少校、中校,服役期間受引介認識中國共產黨廈門市人民政府官員,於2006、2008年分別收受美金6000元、 5700 元,應允引介現、退役軍人赴大陸地區或境外第三地旅遊,以接受中共各式禮遇、招待,為中共創造吸收、接觸我國現、退役軍人的機會或提供軍事機密。更多新聞:孔繁嘉於2012年退役後,於2014年至2016年間收受中共官員人民幣6萬元,後於2017年間邀約王姓軍官出境旅遊但遭婉拒。2019年4、5月間,孔繁嘉邀請另一名王姓退役軍人赴大陸旅遊,之後一同受中共官員招待;2020年間他欲再度安排退役軍人於境外與中共官員會面並接受工作指導,但是因為疫情作罷。孔繁嘉後來傳送中共官員聯絡方式予這名退役軍人,不過因退役軍人未積極聯繫而未遂。針對孔繁嘉抗辯,未違反軍聞社具體職務規定,但高院合議庭認為,軍人依《憲法》及相關法律負有保衛國家之特別義務,受賄造成國家機密危險屬違職行為。高院考量,孔繁嘉自白並繳回犯罪所得,依法減刑,判處有期徒刑5年4月,並宣告褫奪公權3年、沒收犯罪所得。更多新聞:

在蝦皮上賣手銬!4年賺103萬 雲林警判降級罰10萬
雲林縣邱姓員警因違反公務員不得經商的規定,在蝦皮賣場、7-11賣貨便經商長達4年10個月,總交易金額達103萬餘元,另使用關務署APP辦理進口貨物報關,另與妻在賣場販售「手銬」,經內政部移送懲戒,懲戒法院判決降一級改敘,併罰款10萬元確定。內政部移送指出,邱男自2019年1月至2023年5月間,使用「蝦皮購物」販賣物品,交易高達544筆,金額計93萬8629元。此外,邱男也使用兒子名義申請「7-ELEVEN賣貨便」帳號販賣物品,交易67筆,金額計9萬2879元,總交易金額達103萬1508元。同時,邱男自2023年1月至8月間,認證「財政部關務署EZWAY易利委」APP帳號,辦理進口貨物報關達195筆,金額計24萬7912元。此外,邱男夫妻於2023年2月27日在蝦皮賣場公然陳列、販賣主管機關公告查禁的器械「手銬」,經台中地院豐原簡易庭裁定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各裁處罰鍰3000元。邱男不服提起抗告,經台中地院駁回確定。更多新聞:雲林縣警局召開考績委員會,認邱男違法經營商業屬實,期間長達4年10月,顯具有規度謀作性質,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不得經營商業之規定,有具體事證,核有《公務員懲戒法》非執行職務之違法情事,移請懲戒法院審理。邱男答辯,他擔任公職的職責,與妻子所經營的商業無關,更未曾因私廢公,或藉職務之便公器私用,僅偶一協助寄貨,並非經常性、持續性的工作,且皆於法定工作時間以外,未曾影響過本職。懲戒法院第一審認為,邱男經營商業事證明確,還使用1歲多兒子名義申請賣貨便帳號,他與妻子如何分工經營,以及營業獲取的報酬如何分配,都不影響認定違法經營商業,邱男身為警察竟違法販賣警銬,損害政府信譽,有懲戒必要,判降1級改敘,併罰款10萬元。案經上訴,第二審認為,原審認事用法無違誤,駁回邱男上訴確定。更多新聞:

台鐵車長「拉近距離」跟騷女同事 懲戒法院判將1級改敘
台鐵公司前蘇姓車長為了跟女同事「拉近距離」,屢次以傳訊、盯梢等方式跟蹤騷擾女同事,被依跟騷法判處拘役85天,得易科罰金,民事也賠償10萬餘元。懲戒法院再判決蘇男降1級改敘,可上訴。判決指出,蘇男自2022年6月7日起至同年8月23日止,陸續傳LINE、盯梢、守候等方式,接近女同事的工作場所,並要求約會、聯絡,或以手機偷拍該名女同事執行職務;又蘇男於同年9月14日經鐵路警察台中分局查獲、製作筆錄,並於收受書面告誡書後,仍於10月19日再次跟蹤騷擾女同事,經台中地院刑事簡易判決,認定蘇男犯《跟蹤騷擾防制法》,判處拘役85日;民事則判賠償10萬6603元。行政部分,蘇男遭記申誡1次,再犯後又被記過2次,經交通部移送懲戒。更多新聞:蘇男答辯指出,他不懂男女間追求與拒絕的分寸,造成女同事感到不適,對於當時思慮不周且未能理性思考所作的不當行為感到後悔,更對自身行為導致女同事心理創傷感到悔恨、抱歉。後來定期到醫院精神醫學部就診,以健全自身兩性觀念及改善身心健康。蘇男說,他十分珍惜現在這份得來不易的工作,已開始新的生活,同時須扶養父母,也有女友穩定交往並規劃結婚,懇請懲戒法院能給予重新開始的機會,予以從輕懲戒的處分。懲戒法院考量,蘇男能坦承不當行為,找專業人員輔導,並賠償被害人,現已經了解男女相處之道,職務已有所調整,判降一級改敘。

反、識詐全民動起來 北檢攜手台北犯保有獎徵答
台北地檢署24日前往新北市中和新喬福保齡球館,結合「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灣台北分會」感恩節關懷活動,搭配辦理反詐欺宣導。透過馨生家屬、社區親友齊聚一堂閒話家常的場合,與鄉親玩反詐有獎徵答,將識詐觀念帶入活動場域,讓與會長輩開懷彷彿重返年輕歲月追星的粉絲年代,成為打詐粉絲的監督角色。此次活動旨在喚起民眾對防制詐欺的重視,讓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識詐」工作深入社區。台北犯保主辦之感恩節溫馨活動,是為實現法務部「溫暖而富有人性關懷的柔性司法」願景,更積極落實行政院長「五打七安」施政方針,強化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並提供多元的司法保護服務措施。

網路散布少女淫片!保二嫩警辯「年少無知」求從輕 遭判降級改敘
警政署保二總隊一名郭姓員警被抓到,在色情論壇散布女性不雅照片及影片,甚至有未成年少女也受害,他因坦承犯行獲判緩刑確定,經內政部移送懲戒,郭男辯解,因年少無知,以及考試及家庭壓力,思慮不周而觸法,懇請法官考量他行為時,尚未經派任擔任警員,請予以從輕懲處。懲戒法院考量他年輕識淺,閱歷及思慮較屬不周,判決降1級改敘。判決指出,郭男因訓練學習期滿,於2019年10月21日正式派任為警員,任警職期間接續在論壇發布成年人及未成年性交、猥褻的照片及影片,直到2023年7月5日,遭警方持搜索票搜索郭男家並查扣電腦主機等證物,經台南地檢署起訴,法院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判處郭男1年2月,緩刑3年,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6月得易科罰金之刑。更多新聞:內政部依刑事確定判決,認郭男有《公務員懲戒法》所定事由,並有懲戒之必要,應受懲戒,移送懲戒。郭男辯稱,開始違法行為時,尚未經派任擔任警員,年少無知而誤觸法網,自始坦承犯行並配合調查,因不熟悉法律, 為疏解壓力而上網尋求抒發,請考量他之犯罪手段及情節,予以從輕懲處。懲戒法院認為,郭男擔任警察,更應身體力行為民表率,乃竟散佈少年為猥褻行為之照片、影片供人觀覽,其行為嚴重影響社會善良風氣,所生之損害及影響非小;考量郭男行為後態度尚佳,並知所悔悟,最後違法行為時才23歲,年輕識淺,閱歷及思慮較屬不周,且本案遭查獲後年終考績丙等,已受相當之教訓,當已知所警惕,判決降1級改敘。因雙方都沒有上訴,全案確定。更多新聞:

嫌男嬰哭鬧太吵!台中保母抓起狂晃害遲緩 判4年6月
台中市大甲區陳姓保母3年多前受託照顧一名未滿1歲的早產男嬰,期間因多次猛力搖晃男嬰,害男嬰出現嘔吐、眼睛上吊、抽蓄等異狀,經醫院診斷為受虐性腦傷,一審判處陳女5年6月,二審改判4年6月徒刑,最高法院認為判決沒有違誤,量刑妥適,駁回上訴而定讞。判決指出,陳女於2017年間領有台中市府核發的保母人員技術士證,並自2020年12月起,受僱於林姓夫妻,擔任林家小孩的保母。每週一到五,早上7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陳女要將當時僅8個月大的男嬰帶回家照顧。不過,陳女因林姓男嬰持續哭鬧不止等原因,數次用力劇烈搖晃男童,2021年1月14日上午,男童出現嘔吐、抽搐、眼睛上吊及四肢不動等異狀,陳女通知男童母親將小孩帶回家。更多新聞:同年3月5日,男童再度不適,被外婆送醫後,經電腦斷層掃描,發現是「嬰兒搖晃症候群」,家屬驚覺兒子受虐。經台中市社會局接獲台中榮總通報,向警報案後,而為檢警循線查獲。台中高分院認為,陳女為管教男嬰劇烈搖晃,此舉與鞭笞成傷、以香煙燒燙身體、拋擲撞牆、脫衣裸體站在戶外罰站,或餵食毒品等粗暴不仁的凌虐行為不同,撤銷一審判處5年6月的判決,改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人重傷罪,判處4年6月,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更多新聞:

北市外語狼師要女童如廁背單字竟「偷拍」裙底 她注音拼姓名揭惡行
台北市25歲楊姓男子外語能力超強,曾在某連鎖補習班任教,卻涉以手機偷拍女童裙底,時間長達一年,共4人受害,直到其中一名女童用注音寫出狼師姓名告知家長,全案終曝光。台北地院審理時,楊男認罪,法官15日依5罪將楊男判處10年。可上訴。楊男犯後一度遭聲押,但獲裁定5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迄今。楊男今年初聲請解禁,主張他已主動承認全案有4名被害人,也遵守法官諭知事項不敢連絡被害人,且他的護照過期,無法報名雅思(IELTS)的語言檢定,盼限制出境能解禁。更多新聞:法官認為,楊男犯案前剛自東吳大學進修部英文系畢業,在學期間可以兼職外語補習班擔任美語教師,之前錄取多所大學的英美語文研究所,後攻讀淡江大學英文學系碩士班,有出國攻讀更高等學位的可能,有逃亡之虞,為顧及國家司法權行使、裁定自今年3月4日起延長限境8月。檢警調查,2023年6月,楊男將一名國小一年級的女童騙到廁所,不要坐在馬桶上蹲在地上尿尿,命女童背英文單字,趁機用手機伸進廁所隔間偷拍女童如廁,過程中被女童察覺;女童回家告知媽媽,並用注音寫出狼師姓名。檢警於同年7月4日搜索楊男住處,查扣手機、電腦等證物,並依法起訴。更多新聞:

華航副機師國道競速自撞亡 科技董座「尬車」更一審判3年6月
駕駛BMW的科技公司老闆馮男,5年前在高速公路上與另輛駕駛AUDI的華航張姓副機師一前一後在重慶北路交流道附近路段狂飆1公里,因馮突然變換車道,副機師閃避不及,自撞護欄慘死,檢警調查,當時兩輛車時速破200,連測速儀器都測不到,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今(16)日依過失致死等罪,合併判處3年6月。可上訴。判決指出,馮男、被害人於2019年7月6日凌晨5時40分許,分別駕車自國道1號高速公路,由北往南行駛,前往桃園市龜山區、桃園國際機場上班地點。二車於駕駛途中因故產生糾紛,自國1南向24.2公里處起高速競駛,馮男在前,被害人緊跟在後,期間2人復數次驟然切換車道。更多新聞:凌晨6時6分許,馮男以時速180公里以上之車速,與被害人一前一後競駛至國1南向25.2公里處時,因馮男突自內側車道超越行駛於中線車道之營業半聯結車輛後,變換至中線車道,再遽然變換至外線車道而行駛於被害人駕駛路線前方。此時,也超速行駛於外線車道的被害人見狀閃避不及,即自外側車道向右急靠右側出口閘道行駛,惟因車速過快、車行不穩,失控撞擊閘道出口內側護欄後,衝出外側邊坡撞擊樹木,其所駕駛的車體斷裂,被害人當場死亡。

曾遭大寮6囚挾持 高雄前典獄長陳世志驚傳離世
2015年高雄大寮監獄發生一起挾持案,6名受刑人企圖逃獄,挾持了時任監獄典獄長陳世志等人作為人質,是史上第一次獄政幹部被挾持事件。警方與囚犯歷經了14小時的對峙後,最後6名受刑人飲彈身亡,遭挾持的幹部也被平安釋放。陳世志也在2021年屆齡退休,於今(2024)年10月8號傳出離世消息,享壽70歲,消息一出震驚司法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