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彭姓女房東,因房客未繳納每月1萬5千元租金,雙方協商未果,雙方發生爭執,彭女憤而撕毀並帶走房客保管的房屋租賃契約書,導致房客報警,桃園地院審理後,法官認定彭女毀損文書,判處拘役15日,得易科罰金1萬5千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