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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的詐欺犯
結果共 175 筆

王大陸砸360萬逃兵!捲詐欺案 檢方認「這原因」不起訴
藝人王大陸花360萬元找上陳志明協助逃兵,但陳志明收錢後卻失聯,遂提告詐欺。檢方調查陳志明是因他案入監才未履行,且費用是雙方磋商後達合議,認陳志明無詐欺犯意不起訴。

車行維修瑪莎拉蒂「淘寶貨騙原廠零件」 董座見引擎全毀氣炸怒告
桃園市大溪區一間車行吳姓業者,2023年12月間受台中市某生醫公司白姓董事長委託,維修市值逾500萬元的瑪莎拉蒂跑車。當時,吳男稱能修理該車,但實際未具備相關專業能力,卻仍拆解引擎並向對方浮報維修費用,甚至購買網購零件充當原廠料件,導致董座取車後發現引擎嚴重損壞幾乎全毀,氣炸提告。桃園地檢署日前偵結後,依詐欺取財罪嫌對吳男提起公訴。

AI變聲騙2萬人榨9億!愛情詐團首腦求刑25年 逼吞精酷刑曝光
隱身台北市中山區晶華酒店旁的愛情詐騙機房,涉利用AI變聲變臉等科技,在各大交友網站獵捕癡情「火山孝子」,一旦上鉤,詐團會傳送網購連結要求純情男送高價禮物,檢警調查,有高達2萬名被害人、犯罪所得至少9億元。台北地檢署今(2)日依《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組織、洗錢、網路詐欺取財等罪嫌,起訴首腦黃建豪、許湘綺夫妻共57人。

臨櫃阻詐43億「阻止很多人哭」!卓榮泰擬修法:鎖定高風險族群
政府積極阻詐、防詐,行政院長卓榮泰今天表示,今年前6月全台臨櫃攔阻金額達新台幣43億元、件數約5000件,似乎有降低的趨勢;未來將透過修法強化執法、鎖定高風險族群加強預警,並促公私協力運用新技術打擊不法。

中檢超狂法拍會來了! 2000萬RM腕錶、1500萬藍寶堅尼9/1標售
台中地檢署查扣物變價拍賣又來了!9月1日登場的拍賣會,有市價超過2千萬的Richard Mille自動上鍊腕錶、中古價超過1500萬元的藍寶堅尼超級跑旅 Lamborghini Urus,還有香奈兒等名牌皮包27個,甚至連納骨塔都有,歡迎民眾到場喊價搶標。

趙建銘遭詐4萬醫藥費 報案人是陳幸妤點名「糾纏不清」護理師
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50歲生日當天,在《趙建銘兆福脊椎骨科診所》評論區發文自揭「前妻」身分,還點名許姓女護理師曾自述趙醫師愛慕追求她,此女至今依然在診所擔任要職。根據法院判決可發現,趙建銘去年曾遇到病患就醫後詐欠4萬4200元醫藥費,就是由陳幸妤指稱「糾纏不清」的許姓女護理師代為報警後提告。

愛女淪詐欺犯遭判刑!台中市警局長吳敬田回應了
台中市警察局局長吳敬田與北市信義分局長蕭惠珠的愛女遭爆出是詐欺犯!今年3月間,吳女疑因提供提款卡、密碼給予詐團使用當作人頭帳戶,事後遭到法辦並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警界高官子女淪為詐欺犯,引起外界一片譁然。對此,吳敬田今(5)日受訪時表示,尊重法院判決,強調女兒已學到教訓。

FBI也來了!全球專家齊聚台灣 研討跨境詐騙AI化
法務部、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台灣高等檢察署今(20)日舉辦「無國界犯罪下之跨境合作—以打擊詐欺為核心,從偵查手段到司法互助」國際研討會,邀請艾格蒙聯盟副主席Mohammed Shahid Ahmed、美國國土安全調查署(HSI)、美國聯邦調查局(FBI)國際專家與會,聚焦跨境犯罪組織化、科技化及全球化現象,藉由多國合作,交流強化司法與科技偵查手段,因應詐欺與洗錢犯罪日益嚴峻的挑戰。

全民攜手打詐,檢舉詐騙拿千萬奬金!
近年來詐騙案件層出不窮,嚴重侵害民眾財產安全。根據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統計,2025年全台詐騙受理件數高達16.2萬件,整體財損金額直逼新台幣900億元。目前最高發的詐騙類型包含「網路購物詐騙」、「假投資詐欺」、「假交友(徵婚或投資)詐財」等。詐騙集團常透過Facebook、IG、交友軟體與LINE群組作為入口,以噓寒問暖或高報酬投資為誘餌,鎖定各年齡層渴望愛情或追求財富自由的民眾。當被害人投入資金後,再以手續費、保證金等各種名目要求加碼,致使無數受害者畢生積蓄化為烏有。

擊劍皇后「前夫」被關進女子監獄! 半裸秀「已切乳房」+騷擾女獄友
南韓「擊劍皇后」南賢喜2023年突然跟自行車選手離婚,還宣布新歡是小自己15歲的企業家全青鳥,然而當時不僅揭發全青鳥根本就是前科累累的詐欺犯,全青鳥實際上還是女生,這段「他」變成「她」的故事一時間轟動當地。全青鳥因詐欺而被判處13年有期徒刑,近來有獄友揭露她受刑期間的生活,除了騷擾他人之外,還會裸著上身展示已經切除乳房的胸部,令獄友頗為困擾。

《書評》從少年犯罪談幾部與少年犯相關的作品
2023年聖誕節當天,新北市某一所國中的男學生持彈簧刀將另一名同學刺殺十刀並割喉,造成同學死亡的慘劇,此案發生後,社會一陣喧嘩,新北地方法院隨即發出聲明,提醒社會大眾不得揭露行兇少年的個資以免觸法,但法院的警告卻引發更多憤怒網友的反撲。眾人質疑,法院為什麼要保護加害人?未成年犯受到如此嚴密的保護,不能判死刑,也不能判無期徒刑,又不能揭露個資,等到服刑期滿再回到社會,又是一尾活龍,甚至沒有人知道他以前犯過什麼罪。但被害人呢?一抔黃土、一堆枯骨,冤死的靈魂由誰看顧?國家對於未成年人的保護,應該盡量完善,不因被保護對象是否犯罪而有不同。這樣的命題,我完全認同。我當然也不可能如同某些鄉民般的人云亦云,主張嚴重犯罪的少年就失去被國家保護的必要,或認為揭露他們的身分並公布週知是某種庶民正義的實現。我永遠相信,法律如果無法保護壞人,那就更不可能保護好人。我們必須忍受某種看似對為非作歹之人過度保障的法律,因為,有這樣嚴密的法律制度,才有可能保護善良的你我。但國家的保護是一回事,少年犯罪,又是一回事,而且是一個更複雜的議題。2024年元月3日,新北市割喉案枉死的國中生家屬發表公開信,強調:「 我反對廢死,只有嚴刑才能真正遏止遺憾再次發生。所謂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我不相信窮凶極惡之徒會有教化可能,如果有,為何社會案件層出不窮?我們一時的慈悲心,只會讓少數人為所欲為、有恃無恐,反而傷害一般大眾的權益。」被害者家屬心中的悲痛,我們可以體會,也明白被害人遺族絕對有百分之百的權利拒絕寬恕加害人,但在憤怒與悲痛之餘,其實我們更應該思索少年犯罪這件事。少年為什麼會犯罪?是一時無知?是血氣方剛?是逞兇鬥狠?或者,是超過常人的冷酷無情?就以新北市割喉案為例,犯下這起血案的少年,當他持刀猛刺另一名少年時,他在想些什麼?在一般的人的心目中,未成年人應該都是涉世未深、浪漫無知、活潑可愛,似乎與犯罪扯不上關係。但實際上,未成年涉及犯罪的案例太多。舉凡竊盗、傷害(鬥毆、持械鬥毆或聚眾鬥毆)、吸毒/販毒、恐嚇、勒索、賭博、猥褻、性侵、搶奪、強盗、公共危險(飆車、酒駕)、毀損、殺人…幾乎所有刑法分則上可以看到的犯罪態樣,少年犯都可能沾上邊。很多年前,我讀到《與絕望奮鬥:本村洋的3300個日子》這本書。書中主角本村洋是日本光市母女殺人案的苦主。1999年4月14日,23歲的他下班回家,迎接他的不是他可愛的妻子和女兒,而是兩具慘遭殺害而冰冷的屍體。他的太太本村彌生(23歲)被人掐死後遭到姦屍,11個月大的女兒被人重摔在地數次後再用繩索勒死。犯下這起令人髮指命案的主嫌福田孝行行兇時剛滿18歲又30天,按照日本法律,20歲才算成年人,所以福田屬於未成年犯。本案一審、二審都判處被告無期徒刑,但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後,高院改判死刑。本案在2012年判決確定,但被告至今尚未執行。值得注意的是,本案在二審判處被告無期徒刑後,被告福田孝行曾經寫信給朋友,對於他犯下的罪行,他是這麼認為的:「一隻公狗某天在路上遇到一隻可愛的母狗,就這樣騎上去……這樣是罪嗎!?」他得知自己被判無期徒刑時,也興奮的在信中寫到:「這世界終究是由惡人獲勝的~等我七、八年後出獄時,你們要舉辦盛大的party歡迎我啊~。」由於這些信件後來被檢察官查獲,作為被告全無悔意的上訴證據,才導致本案最後改判死刑。法官在判決時還訓斥:「被告惡性重大,令人髮指,視人命如草芥,且犯案後完全沒有悔意。」當我讀到福田孝行寫給朋友的信時,我真的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沒有犯罪意識、沒有罪惡感,那是一回事,但,犯了罪之後,還得意洋洋的自己的行為合理化,甚至敢訴諸於文字,寄送給朋友。難道福田孝行不知道這些信件有可能被檢察官查獲,成為證明他犯後毫無悔意的不利事證嗎?如果一個人的人格已經扭曲至此,把他關在牢裡,就能教化或改變他的人格嗎?對照前述新北市割喉案被害人家屬的聲明:「所謂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我不相信窮惡極惡之徒會有教化可能,如果有,為何社會案件層出不窮?」犯了罪還不知悔過,這樣的少年,要怎麼給他新生的機會?我也讀過另一本書《絕歌:日本神戶連續兒童殺傷事件》,這本書的作者「少年A」是日本一名連續殺人犯。這起曾經轟動日本的「鬼酒薔薇聖斗事件」,發生在1997年日本兵庫縣神戶市,年僅14歲的少年A在3月16日、5月24日分別殺害10歲女童山下彩花及11歲男童土師淳。他對女童行兇前,假意詢問女童山下彩花公共廁所的位置,在女童把他帶到學校的廁所時,少年A隨即用鐵鎚攻擊女童。女童被送往醫院急救後,終因腦挫傷過重死亡。他殺害男童土師淳的過程就更令人瞠目結舌。根據書中所載,少年A原本就認識比他年幼的男童土師淳。犯案當天,他誘騙男童到他家附近的頂樓,用繩子勒斃,並將屍體藏放在頂樓。翌日,他回到案發現場,把男童的腦袋割下帶走,臨走前還對著屍體自慰射精。再過了兩天,他凌晨一點多,把男童的腦袋帶到神戶市某一所中學的校門口,並在頭顱上放了兩張紙片,其中一張寫著:「酒鬼薔薇聖斗的遊戲要開始了。愚鈍的警察諸君,試著來阻止我吧。關於殺人我感到非常的愉快。好想看到人的死亡。用死亡來制裁骯髒的蔬菜吧,用流血來制裁我經年累月的怨恨吧。」一個多月後,少年A被逮捕,但被判定為精神異常,而送至醫療少年院治療。4年後,法院認為治療順利,於是將他轉移至非醫療的少年院(相當於台灣的少年觀護所)繼續收容,到了2004年,也就是案發7年後,已經成年的少年A獲得假釋。少年A出獄後,在2015把他親身經歷寫成了《絕歌:日本神戶連續兒童殺傷事件》這本書。但這本書甫出版,就受到了極大的爭議。很多人認為,少年A殘忍的殺害兩名幼童,但完全未賠償死者家屬,反而還出書消費死者,賺取大筆版稅。而少年A受到日本法律的保護,媒體不得揭露他的身分,但他大刺刺的把自身犯罪的經歷寫成書籍,反而受到言論自由的保護,這種對正義嚴重扭曲的現象,讓日本出版界發起了一波拒絕購買少年A著作的運動,出版這本書的出版社也受到強大的輿論壓力。比較特別的是,少年A的著作最終在日本並未成為禁書,而且後來還發行了中譯本(時報出版),由於銷路不錯,2021年還推出了新版。看來,不管日本還是台灣,似乎仍有不少人對於這麼殘忍血腥的少年犯罪感到興趣。以少年A的犯罪事件為原型,日本小說家中山七里後來推出一系列以無良律師御子柴禮司為主角的推理小說,中譯本目前已經出版五部,分別是《贖罪奏鳴曲》、《追憶夜想曲》、《恩仇鎮魂曲》、《惡德輪舞曲》、《復仇協奏曲》。在這系列作品中,中山七里塑造出一位曾在14歲時殘忍殺害女童,並把女童的頭顱割下後放在學校門口的少年犯。明眼人都可以看出,這名在書中被媒體稱為「屍體郵差」的少年犯,就是少年A。但不同的是,書中的主角在少年感化院遇到了改變他一生的教誨師,讓他幾乎與外界絕緣而且封閉的內心有了裂縫,他打開心門後,才終於驚覺自己曾經犯下多麼不可饒恕的罪行。而他的恩師告訴他,道歉是最廉價的悔過方式,像他這種犯了重罪的人,必須一輩子悔過,必須不停懺悔,時時刻刻以行動彌補之前的過錯,才能贖罪。於是,這名少年在感化院裡努力用功,最後在假釋後也考上律師,並改名為御子柴禮司,以全新的樣貌出現在社會。可是,他在為某件當事人的案子辯護時,不得不當庭揭露自己就是當年那名「屍體郵差」,而讓他從此又成為被社會又畏又恨之人。御子柴禮司為了營救當事人,不惜把好不容易更生的自己打回原型。當社會大眾批評並質疑,為什麼殺人犯可以考上律師時,御子柴冷酷的說:「司法考試不包含人格這一項,只要考出好成績,就可以拿到律師徽章。」他雖以此自辯,但過往的不堪經歷被揭開後,他還有辦法再站起來嗎?閱讀上述這些書籍,我時常在想的是,少年犯,你到底在想些什麼?撇開像少年A這種可能涉及精神異常的犯罪者,犯下日本光市母子命案的福田孝行,他是如何看待自己的罪行的?這又讓我想起2022年的一部韓劇《少年法庭》。這部韓劇,是根據曾任少年法庭法官千宗湖所寫的《我所遇見的少年犯》為基礎改編的電視劇。在這部韓劇中,擔任少年法庭法官的沈恩錫(金憓秀飾)常被人稱為「十恩錫」,因為她在審理少年案件時,常常都會把少年判到量刑最高的十級。開庭時,沈法官面對少年犯的不假辭色和厭惡神情,都讓觀眾知道,她是一個不可能對少年犯手下留情的法官。但為何如此?這當然跟沈法官自己的切身之痛有關。在劇中,沈法官說:「他們不是連續殺人犯或國際詐欺犯,只是未成年的少年犯而已,但他們居然耍手段愚弄社會大眾和警方,法院至少要揭露真相啊,這不是我們的職責所在嗎?」、「等審判結束,萬一他們瞧不起法律,覺得法律很可笑,到時我們該怎麼辦?萬一他們長大後變本加厲,導致更多受害者,到時誰要負責?」、「我們得告訴他們法律有多麼的可怕!必須教育他們,要是傷害他人,就必須付出慘痛的代價。」、「如果父母親心疼孩子,總是袒護包庇,國家跟法院就必須積極介入,身為一名法官,我要用法律來證明,只要犯錯就嚴懲不貸!」《少年法庭》也提到了審判制度上的缺失。因為法官人手少,但少年案件太多,所以很多法官都為求快速結案,而草率的開庭審判。但沈法官不同意如此輕易的結案。她質問:「他們殺了人,從出庭受審到接受處分的時間,卻只有3分鐘,你認為他們從中學到了什麼?」她感嘆韓國的司法制度,「原來法律無法保護每個受害人啊,原來如此,法律真是簡單。只要短短3分鐘,就可以結束審判。」、「無論是家庭還是學校,都沒有人讓他們明白事態的嚴重,法院至少該導正他們,訓斥他們,那是我們的職責所在。妳說少年案必須速戰速決嗎?他們才會變成這個樣子,為什麼要講求速度呢?那些跟不上速度而掉隊的孩子該怎麼辦?被害人又該怎麼辦?到底誰要對他們負責。這不叫有效率,而是沒有使命感。」我國何嘗不是如此?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第5條第1項規定:「直轄市設少年法院,其他縣(市)得視其地理環境及案件多寡分別設少年法院。」但實際上呢?全台灣地區僅有一所獨立的少年法院,設於高雄,其餘5個直轄市迄今都未有設立少年法院的打算。顯然,理論與實際間的差距還真不是一般的大。如果連法院都無法設立專門的少年法院來審理少年事件,我們又怎麼能期待有完善的法律制度來處理這些犯了錯的少年?這又讓我想起《少年法庭》劇中,沈法官對大人的質問:「為什麼這些孩子會受傷,為什麼這些孩子會犯罪,難道不是你們做了或沒有做什麼嗎?」她說:「有句話說,教養一個孩子,需要整個村落的力量,反過來說,如果整個村落都漫不在乎,就會毀掉一個孩子的人生。任何人都沒有資格批判他們,所有人都是加害者。」其實,這正是我在思索少年犯罪時最想問的一件事。任何一個孩子從母親的體內分娩而出時,哪有什麼性善、性惡之分呢?但在孩子逐漸成長的歷程中,他們接觸到了什麼?學習到了什麼?又受到了什麼樣的誘惑?如果大人無法保護孩子,無法提供孩子完整的人格教育,讓孩子明辨是非,甚至讓社會大染缸提早污染了孩子的心靈,等到孩子一旦誤觸法網,再以事不關己的態度伸手指著孩子,說犯了罪的孩子該下十八層地獄,這樣的大人,也未免當得太輕鬆了些。如果我們對於孩子的成長漠不關心,不願付出心力,等到孩子犯了錯之後,卻又切割得一乾二淨,甚至希望讓這樣的孩子消失於世,這種冷漠,難道不是造成少年事件的原因之一?中山七里小說中的御子柴禮司,雖然只是個虛構的人物,但誰說,犯了錯的少年沒有可能悔悟的一天?這些犯錯少年,值不值得重新再來過一次?那些疾聲呼籲要嚴懲割喉案行兇少年的人們,或許也可以思索這個問題。

下載「LINE電腦版」小心!資安署曝9大假網址 藏惡意程式別點
LINE是許多台灣人愛用的通訊軟體之一,不管是朋友聊天、處理工作事務都習慣用LINE溝通,幾乎成了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工具。而除了手機APP,LINE也提供電腦版下載,不過要特別注意,詐騙假冒網站散布惡意程式的手法屢見不鮮,數發部資安署近日公布9個常見假網址示警。

反詐協會助受害者告Meta!臉書遭控「未盡審查責任」慘求償千萬
台灣民間反詐騙協會去年協助8名臉書詐騙受害人提出民事訴訟,要求Meta總公司、愛爾蘭Meta公司及台灣臉書有限公司負連帶賠償責任,求償金額達11,675,180元,25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首度開庭,法官主要針對程序事項進行準備,包括釐清法院管轄權及確認原告請求權基礎等,下次開庭訂8/7。協會理事長許良源指出,臉書詐騙廣告問題已非台灣單一現象,全球陸續傳出受害者對臉書提告求償案例。協會去年召開記者會,宣布負擔本案訴訟費及裁判費,協助受害人透過司法途徑爭取權益,盼藉此促使社群平台正視詐騙防制責任。根據訴狀內容,8位受害人於民國113年至114年間,陸續透過臉書接觸到假冒名人及企業名義的詐騙廣告,包括冒用知名作家吳淡如、媒體人鄭弘儀、科技業領袖蘇姿丰,以及冒用「486先生」、「85克當沖日內波日記」等知名粉專,甚至盜用「國泰」企業品牌名稱與商標圖樣,誘導民眾投入假投資或參與虛假活動,最終造成財產損失。統計顯示,8名受害人合計損失金額高達58,375,898元。本次訴訟依各受害人損失金額的20%提出求償,總額為11,675,180元,並依《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公平交易法》、《消費者保護法》及《民法》等相關法規,向Meta三方公司請求連帶賠償。協會進一步指出,臉書身為全球最大社群平台,長期仰賴廣告收益,卻未善盡廣告審查與假帳號管理責任,使詐騙集團得以透過平台大規模散布假投資、免費贈書等詐騙廣告,形同提供詐騙溫床,不僅侵害民眾財產安全,也嚴重損害社會信任基礎。協會表示,多數受害人除承受龐大金錢損失外,至今仍面臨沉重還款壓力,並伴隨自責與懊悔情緒,生活深受影響。此次公益訴訟除希望爭取部分賠償外,更期待藉由司法判決,督促社群平台強化審查機制與防詐措施,避免更多民眾受害。台灣民間反詐騙協會最後呼籲,法院審理本案時,應正視平台在詐騙防制中的責任,從保障消費者與受害人權益出發,為受害人爭取應有的公道,並透過司法力量促使平台業者落實應盡義務,遏止詐騙廣告持續氾濫。本文由《》授權提供

綠議員參選人爆涉詐!假看病59次詐保 本人喊冤:未被起訴
民進黨高雄市前鎮、小港區市議員黨內初選今(2)日登場,6人搶3席戰況激烈,怎料蘇系參選人林浤澤被爆出涉入詐欺案,過去曾利用親人佯裝就醫59次,詐領保險金而吃上官司,對此,林浤澤火速澄清,強調網上傳言與事實有落差,他已經主動返還理賠金,獲檢察官緩起訴。

影音/第三方詐騙橫行 無辜賣家成金流工具 帳戶遭凍結
詐騙案件層出不窮,根據「165打詐儀錶板」最新統計,以網購詐騙事件最多,尤其演唱會門票,更成為詐團狙擊目標,到處張貼讓票訊息,引誘被害人匯款,或是假扮成買家,取得賣家帳戶,賣家也成高風險族群,或運用典型三方詐騙手法,從中作梗,非常惡劣。反詐騙聯盟協會理事長,也以親身經歷,提醒民眾提高警覺,避免落入詐騙陷阱。

先給甜頭再榨乾!超過400台人受害 海騙5.7億詐團被搗破
刑事局透過165反詐騙系統平台分析相關數據,成功溯源到一詐騙集團全面搗破,詐團透過製造獲利假象讓受害人持續投入資金,全台被害人高達425人,財損飆破新台幣5.7億。警方於去年4月至10月間發動5波大規模掃蕩出金水房、詐團據點,在基隆、雙北、台中及高雄等地逮捕35歲陳姓主嫌、33歲謝姓共犯及43歲詹姓幹部在內共42名嫌犯,並經法院裁定羈押主謀在內的11名核心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