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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父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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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鬼父對幼園女、小3兒性侵3年 6次犯行減刑判4年5月
台中鬼父有一子一女,大兒子在小三到小五、小女兒在幼兒園小班到國小一年級這段期間,趁同居伴侶外出不在家時,多次對兒女妨害性自主。台中地院認定,其中6次犯行成立,考量男子無前科且坦承犯行,已與母親達調解,依法減刑,合併判處有期徒刑4年5月;另對大兒子犯4次強制性交,因證據不足,依「罪疑唯輕」及無罪推定原則判決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北市鬼父向繼女伸魔爪!一週猥褻7次逼性交 她崩潰自殘
台北市一名少女5歲時因母親再嫁進入新的家庭,結果卻成了她惡夢的開始。少女跟繼父原本相安無事,結果就在她國二生國三的暑假開始發育了,繼父竟然對她開始伸出魔爪,次數密集時一週多達7次,少女為了家庭和諧不敢告訴母親,結果繼父變本加厲還載她到商旅性侵,直到最後少女向學姊哭訴,整起案件才被揭穿。

鬼父猥褻女兒28次喊冤 AJ哥翻手機驚見「大量偷拍片」秒報警
知名公益網紅、無黨籍永康市議員參選人「AJ哥」近日前往高雄路竹處理一名父親陳情案件時,意外發現該名父親手機內存有大量偷拍女性影片與照片,並在對話中坦承曾對就讀國小六年級、12歲的親生女兒進行猥褻行為,且次數高達28次,AJ哥當場報警,警方也在直播中將該名父親帶回調查;事件立即引發網友關注與討論,相關案情仍待進一步釐清,AJ哥則強調蒐證過程依法進行,盼杜絕未來類似案件發生。

人倫悲劇!繼父性侵18歲女兒產子 二審改判結果出爐
台中一名男子阿雄(化名)與小珍(化名)曾為夫妻,並擔任未滿18歲少女小玉(化名)的繼父。不料阿雄竟在2022年8月間,趁著小玉在房間熟睡之際實施性侵,甚至導致小玉在隔年產下一子,不僅如此,阿雄還曾於2023年2月,在床上趁著妻子熟睡,伸手越過妻子觸摸小玉胸部進行性騷擾,種種行徑讓母女倆決定提告討回公道。

桃園鬼父性侵2年幼親生女兒 母崩潰提告重判9年10月
桃園市一名鬼父2年前在桃園區的家裡,對年僅5歲的大女兒兩度性侵得逞,半個月後再對4歲小女兒隔褲摸下體,經母親報案,強烈要求重判,桃園地院依2個強制性交罪,各判7年4月,另依強制猥褻罪,判處3年4月,合併執行9年10月,全案可上訴。檢警調查,現年37歲的男子於2024年4月中旬,在住處對5歲女兒兩度伸狼爪。第一次在電腦室內將大女兒抱上桌子,強行以手指及生殖器性侵;數日後又在臥房內,從大女兒背後以同樣方式再次性侵得逞。同年5月間的某一天上午,男子在客廳,竟隔著褲子徒手撫摸4歲小女兒下體。

高雄鬼父3度載女兒摩鐵開房 性侵半年還用「假陽具」逞獸慾
高雄市一名父親在2023年11月至2024年5月間,三度將未成年的親生女兒騎車帶往前鎮區某摩鐵性侵,期間更以言語恐嚇逼迫女兒就範,事後甚至捏造假證據試圖抹黑女兒形象。該名父親在審理期間堅決否認犯行,態度惡劣且毫無悔意。法院審酌證據後,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等4罪,合併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9年。

性侵女長達7年…還在兒童樂園摩天輪下手 二審判北市鬼父14年
台北市一名從事保全的父親,從女兒就讀小ㄧ開始就多次強制猥褻、性交並拍攝性影像長達7年之久,直到女兒上國中跟班長、班導師哭訴,不理解「為何電視劇不可思議的情節,會發生在我身上」,掙扎說出來會不會害到爸爸,經校方協助報警,台灣高等法院日前將男子判處有期徒刑14年。可上訴。判決指出,鬼父於2017年起至2024年間,陸續在台北市住處、雲林縣的旅館、新兒童樂園摩天輪車廂內等地,對女兒猥褻、性侵並拍攝下體,行為包括:掀衣舔胸、壓制女兒身體稱「爸爸會慢慢XX」、要女兒幫他打XX、脅迫拍攝性影像、揉捏胸部,甚至以不繳手機費恐嚇女兒。被害女兒自小學一年級起受害,上了國中向同學、導師及輔導老師求助,警方介入調查,查獲鬼父手機內有女兒性影像,依法起訴。

新北鬼父性侵小四繼女573次 還囂張稱「早知會報警就上你」
新北市新莊區一名繼父阿德(化名)自2017年起,頻繁向就讀國小四年級的繼女小花(化名)伸狼爪,4年內猥褻次數高達573次。小花因無法忍受,向阿姨及學校輔導老師哭訴,案件這才曝光。事發後,阿德不僅矢口否認犯行,辯稱小花「想交男友才亂說」,甚至還囂張向其表示「早知道你會報警就上你」。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阿德為滿足一己私慾,罔顧小花身心人格之健全發展及心理感受,且犯後態度不佳,最終依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罪判處12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2歲童遭「灌水」虐破肚亡!鬼父二審判18年 母泣:我沒盡責
台南市一名2歲謝姓男童遭到生父長期虐待,在2023年10月被送到急診搶救後不治,父母最初聲稱男童溺水,但醫護人員發現男童身上有多處舊傷痕跡,於是通報警方。檢警調查發現,男童的胃部破裂,內容物流至腹腔導致細菌感染死亡,且生前遭肛門灌水、懸空11樓等多重虐待。陳姓生父遭依家暴妨害幼童發育致死罪起訴,一審國民法庭判18年徒刑,二審台南高分院維持原判,可上訴。

死囚黃春棋獄中閒聊「腰果比較好吃」被罰 打行政訴訟敗訴
關最久的死刑犯黃春棋,去年在台北看守所舍房內透過瞻視孔與隔壁房囚友說「腰果比較好吃」,被所方認為違規祭出懲處。黃春棋事後提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處分認事用法並無違誤,判決駁回,可上訴。2024年1月18日晚間,黃春棋透過舍房內之瞻視孔與隔壁舍房收容人相互交談,自行傳遞訊息,台北看守所對黃春棋施以「警告、停止接受送入飲食5日、停止使用自費購買之非日常生活必需品11日、移入違規舍22日」之懲罰,執行完畢後,黃春棋提行政訴訟訴請確認原處分違法。黃辯稱,當天對方透過瞻視孔詢問他「什麼年貨比較好吃」,他念及同學情誼回答「腰果比較好吃,但一顆要一塊錢」等隔房講話之情,此是他自身聊天行為,與規避戒護無關,不構成妨害監獄秩序之行為,況且本案情節輕微,應有便宜原則之適用,尚無施予行政罰之必要。更多新聞: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訴訟庭認為,黃春棋透過舍房瞻視孔對其他收容人自行傳遞訊息,被處分警告等,看守所認事用法並無違誤,訴訟沒有理由,判決駁回。黃春棋被控於1995年間,與徐自強、陳憶隆、黃銘泉(在泰國死亡)擄走商人黃春樹後,在汐止山區殺害棄屍,並向被害人家屬勒贖7000萬元;黃春棋被逮捕後供稱徐自強、陳憶隆是共犯,3人都起訴求處死刑。最高法院2000年間判處徐、黃、陳死刑定讞,成為關押最久的死刑犯之一。更多新聞:

高雄鬼父猥褻女兒遭妻掀被 「跪地道歉」8年後又性侵
高雄市一名鬼父平時跟妻子、女兒同睡一床,8年前趁女兒還小,在床上隔內褲偷摸下體被同床妻子發現,鬼父立刻下跪道歉,未料又趁女兒升上國中後性侵女兒。最高法院依成年人對未滿14歲女子犯乘機猥褻罪,判處1年6月定讞,另犯強制性交罪,鬼父二審撤回上訴,判處4年4月確定。判決指出,2017年間,被害女兒就讀國小3、4年級期間,鬼父夜間利用同睡機會,認為女兒已熟睡,接續以手隔著內褲撫摸下體,隨後經妻子察覺有異,立即掀開棉被發現此事。直至2023年3月間,女兒向女童下提及2020年6月至8月間遭鬼父強制性交一事,經女同學轉知學校老師,由高雄市社會局告發循線查獲該名鬼父。一審依強制猥褻罪判處3年2月,強制性交罪4年4月,合併執行5年10月。鬼父不服上訴,但在二審期間,鬼父撤銷強制性交罪的上訴。高雄高分院考量,該父親身為被害人父親,本應善盡保護教養、照顧義務,竟為滿足個人性慾而犯下前述罪行,侵害女兒的性自主決定權且戕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全成長,應嚴加譴責,參以被害人表達原諒之意,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乘機猥褻罪判處1年6月。最高法院認為,二審並無不當,量刑適當,駁回上訴,全案定讞。更多新聞:

台南2歲童遭「水管插肛」灌水虐死!鬼父重判18年、狠母2年
台南市一起令人痛心的兒童虐待案件引起社會關注。2023年10月,2歲謝姓男童在家中浴盆溺水,到院前已不幸死亡,其母謝女與同居人陳姓生父被控以殘忍手段虐待男童。台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於21日下午宣判,陳姓生父因家暴妨害幼童發育致死等罪被重判18年徒刑,並允許上訴。檢警深入調查後,發現陳男和謝女因男童不服管教,施以水管插入肛門灌水等殘酷手段,令人髮指。

台南鬼父逼「宣洩」1年!法庭竟喊是成功父親 國小女兒崩潰了
台南一名父親阿宏(化名)為了滿足自身性慾,竟罔顧當時就讀國小的女兒(小花)反對,逼她幫自己打手槍,猥褻時間長達一年,使得小花成年後仍留下陰影。直到去年3月,阿宏與小花發生激烈爭執被通報113,才使得整起案件曝光。法院審理時,阿宏堅持不認罪外,還在庭上高喊自己「是成功的父親」,沒有對女兒強制性交已是「偉大的克制」。最終阿宏被判處2年6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新北某國中狼師!涉多次性侵男學生還拍片 遭警拘提1萬交保
新北市某國中何姓輔導老師從今年9月起至11月底,涉嫌多次性侵校內1名14歲男學生,甚至拍攝私密部位的不雅照片,被害男學生家長獲報後報警提告,新北市教育局介入調查後火速將何男停聘且不得應聘期他教職。新北市警方日前也循線拘提何男到案,訊後依妨害性自主以及《兒童極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將他移送法辦,檢方諭令1萬元交保。

按摩棒驗出DNA!北市鬼父性侵女兒上百次 法院重判15年
台北市男子阿明(化名),從108年2月間,涉嫌性侵未成年女兒小美(化名)上百次,甚至多次趁著女兒更衣時偷拍不雅照片,就連小美成年後仍掙脫不了魔爪。台北地檢署日前以妨害性自主等罪將阿名起訴,法院審結後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等罪,重判阿明有期徒刑15年。更多新聞: 判決書指出,身為人父的阿明竟然為了滿足性慾,從女兒小美國一升國二開始,涉嫌在在台北市萬華區住處房間內,以每週1次的頻率性侵女兒,直到小美成年前,違反其意願發生性行為總計85次。直到成年後,阿明仍不放過,再犯52次強制性交罪,甚至趁機偷拍裸露胸部的不雅照片,直到小美向母親求助報警,全案才曝光。 法院審理時,阿明堅決否認犯行,辯稱是小美主動配合,聲稱按摩棒是為舒緩肩頸痠痛使用,上頭沾染的DNA 可能是小美刻意製造的證據。對此女兒則反擊,第一次被性侵是在國一升國二,對於父親稱「兩人情投意合」,小美控訴:「每一次都拒絕反抗。」兩人發生性行為頻率部分,除了生理期外,一個星期大約1到2次,從事發至報警後累積總共152次。更多新聞: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身為人父的阿明利用親情信賴多次性侵女兒,對小美造成嚴重身心靈創傷,且犯案後未獲女兒原諒,審理時也僅承認部分犯行,甚至推稱是女兒引誘,犯後態度不佳,全案經審理,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85罪、強制性交罪52罪及違反本人意願拍攝少年性影像罪,重判阿明應執行有期徒刑15年。

一度獲判無罪!桃園鬼父從幼兒園騷擾女兒到國小 判囚10年定讞
桃園市一名國中少女指控,其父親從她讀大班起到國小四年級間,曾四度趁同床機會性騷擾,或以按摩為由伸手摸胸部。一審依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猥褻等罪,判處5年6月,但二審以少女證述有重大瑕疵,逆轉改判無罪,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一審依4罪改判10年。最高法院維持更一審見解,駁回上訴定讞。少女說,第一次是在2015年,她幼兒園大班快畢業時,在家裡房間的床上,爸爸突然把手伸入她內褲,用手指頭在私密處猥褻,那時還沒上過課,不知道要做什麼,她感覺不舒服,但也不敢說什麼,怕被罵,爸爸好像是摸到滿足了就會把手收回去。更多新聞:少女說,還有一種是爸爸說要幫她按摩,然後摸她胸部和尿尿的地方。按摩這種的第一次是她唸三年級的時候,也是媽媽上大夜班,爸爸要她趴在床上,按到以為她睡著,實際上沒睡,爸爸會跨坐她身上,兩手伸到她衣服裡猥褻。2018、2019年間,她升上四年級,爸爸兩度利用按摩機會猥褻她,最後一次她有說不要,然後把身體偏離爸爸,爸爸就沒有繼續,但有拿枕頭打她兩、三下後離開房間下樓。之後,爸爸接近,她就會主動離開,後來就沒有再摸。直到少女就讀國一,在閨密鼓勵下向老師反應,後由校方通報家防中心轉知婦幼隊始查獲。更多新聞:更一審認為,父親本應妥慎盡心照顧女兒,竟色慾薰心,違背倫常,對幼女施以狼爪,影響女兒身心健康及人格發展甚鉅;且矢口否認犯行,甚至在女兒製作筆錄之前,誘以生日贈與全新iPhone手機,要求不能講得過於仔細,圖求謀獲判無罪,足見法治觀念薄弱,犯後態度難稱良好,合併判處10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