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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除檢察官職務
結果共 42 筆

411案擺爛!前法官呂超群「不送閱、隱匿分案」 法評會建請:永不錄用
前台中地院法官呂超群是律師轉任,但為逃避案件監督管考,採取「不送審閱、不即時送分案」的消極手,累積案件數高達441件,經台中地院請求個案評鑑,呂辭職再轉任律師。法官評鑑委員會審酌,呂多次考績未達良好、候補不及格且早有警告前科,認定毫無悔改且嚴重侵害當事人權益,14日決議報由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建請免除法官職務,並不得再任用為公務員。

桃園女檢察官吳亞芝「幫男友查資料洩密」 判罰俸10月確定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吳亞芝涉不當查詢案件,並傳送起訴書等資料給律師男友。懲戒法院職務法庭一審吳女罰俸10個月。法務部提起上訴,建請免除檢察官職務,轉任檢察事務官。職務法庭駁回上訴確定。

師鐸獎公幼主任涉詐4百多萬 學費、餐費什麼都貪!遭求刑12年
曾獲師鐸獎的彰化縣公立幼兒園楊姓女主任等7人,自110年起4年多期間,涉嫌違法超收註冊費及浮報補助款等手法,向家長、同仁及政府詐領總費用高達477萬餘元。全案彰化地檢署偵結今(9)日依貪汙等5罪起訴楊女等7人,並以楊女身為統籌園務主管,卻隻手遮天、屢屢涉貪,具體求刑12年,並對共犯楊母求刑7年6月。

《書評》法官的良心
大概從幾年前開始,我偶而會在社群網站中看到某些很特殊的影片,這些影片的內容是紀錄美國某個法庭的活動狀況。有一位老老的法官,面對著台下一些看來身分地位並不高的民眾,詢問他們對交通裁罰的意見。而法官訊問的重點,往往不在交通違規事件的本身,而在於被告的人生經歷。在明白了被告是出於某些不得已的原因而違規後,法官常常會動用他的裁量權,撤銷交通罰單。這位法官暖心的舉動,透過鏡頭及畫面的傳達,讓我深受感動,相信也同樣的感動了所有看過影片的網友們。

南投檢察官涉性騷男警「摸大腿又傳訊」 賠336萬轉任檢事官
南投地檢署王姓檢察官多次傳送有性暗示訊息給1名男員警,並藉機撫摸男警身體、大腿內側隱私部位。懲戒法院職務法庭一審判王男免除檢察官職務,轉任檢事官。二審駁回上訴確定。

桃女檢吳亞芝涉洩密律師男友罰俸10月 法務部上訴求免職
桃園地檢署「候補」檢察官吳亞芝被控私下將多份刑案資料,傳給擔任「詐團軍師」的律師男友朱一品,經監察院彈劾、法務部移送。職務法庭判決罰俸10月,大約100萬元,引發立委、民間司改會批評。法務部認為,吳女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罰俸處分過輕,建請免除檢察官職務,轉任檢察事務官,今(13)日提起上訴。檢評會調查,吳女非公務使用「書類系統」查詢資料,於2022年7月8日傳送某檢察官不起訴書給男友朱一品,酸同事「是不是將犯罪事實寫簡略一點」;同年10月5日查詢,傳送某起訴書犯罪事實給朱男,酸某律師事務所法務長「沒有律師資格」;又於2023年11月14日查詢,傳訊朱男告知某案起訴書已上傳,並張貼犯罪事實、證據清單與其討論。朱男於2023年12月5日傳送已解除委任當事人資料,請吳女幫忙查詢起訴書,吳女傳送電子檔給朱男。檢評會認為,吳女並非只是「行為不檢」,甚至涉犯洩密、個資法等刑責,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決議報由法務部移送懲戒,請職務法庭重懲。職務法庭去年12月26日判決罰俸10個月。

免除檢察官職務!黃錦秋捲88會館風暴 轉任「北檢觀護人」確定
台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黃錦秋借調警政署政風室主任期間,因2020年1月、7月間涉足88會館、睿森銀樓,以及事後打電話要求同行女檢王涂芝否認有去88會館等3項行為,被懲戒法院職務法庭第一審認定有違失,判決免除檢察官職務,轉任檢察事務官。黃錦秋、法務部不服均提起上訴,第二審今(15)日廢棄原判決,仍判處免除檢察官職務,但轉任台北地檢署觀護人確定。職務法庭第一審指出,黃錦秋事發後不僅否認違失,甚至致電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王涂芝,要求對方改口否認曾到88會館,意圖卸責,其行為違反檢察官應有之謹言慎行原則,情節重大,判處免除檢察官職務,並轉任檢察事務官。黃錦秋、移送機關法務部均提起上訴。

清潔員贈32元電鍋涉貪 法務部曝修法進度:得減輕或免刑
台北市北投區一名黃姓清潔隊員,去(113)年上班時發現一只殘值剩32元的電鍋,隨後拿走返家,並在隔天轉送給附近拾荒婦人,卻被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原先黃男涉犯刑度高達五年,士林地院卻判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對此,法務部表示先前已啟動修法,未來針對小額貪污案,有望減輕或免刑。

延遲審案還逼少年掌嘴 苗院法官周靜妮判撤職停用3年
前苗栗地院法官周靜妮因2019年間恫嚇涉案少年自打嘴巴、送去少觀所「捅X眼」等事件遭移送懲戒,之後又被查出她曠職高達42天等違失問題,司法院也將她移送職務法庭審理,建議免除法官職務,不得再任用為公務員。經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後,今(24)日判決周靜妮撤職,停止任用3年,可上訴。周靜妮曠職206小時、多次延宕保護令案件,她2009年由檢察官轉任法官,在苗栗地院負責刑事庭業務,後被改為民事庭法官,又改任少年法庭法官,之後又將她調到非訟中心,結果周女上班仍不正常,2022年2月16日被司法院停職,同年6月30日辭職。

男檢看上「鮮肉刑警」狂傳暗示訊息、約泡湯 賠336萬轉任檢事官
南投一名帥刑警去年初向南投地檢署報指揮時,認識6旬王姓男檢察官,自此後就時常收到夾雜性暗示文字訊息,如「鮮肉、肉棒來給我看一下啊」等語,或邀他泡溫泉,還被摸大腿,嚇壞男警。懲戒法院職務法庭今(7)日判決免除王男檢察官職務,轉任台中地檢署檢察事務官。可上訴。年約6旬的王姓檢察官為司法官班38期結業,喪偶,自2024年1月10日起,多次傳送性意味、性暗示訊息給男刑警;又於同年2月20日下午2時許、同年4月23日下午3時許,趁該名男警前往南投地檢署拿取案件資料時,獨自將男警帶至檢察官研究室觸摸背部、大腿內側。

台中環保局爆貪污!7人勾結廠商值勤繞路 幫清垃圾142次
台中市環保局近日爆發一起貪污弊案,以時任北屯區清潔隊員張姓男子為首的7人,涉嫌收受賄賂及高粱酒,與張姓廠商勾結,長期違法偷載垃圾免除清運成本,環保局透過GPS定位,赫然發現垃圾車偏移路線142次,驚覺有異主動移送檢調偵辦,台中地檢署昨(4)日兵分16路搜索,約談11名嫌疑人、3名證人到案,今(5)日向台中地院聲請將核心張姓隊員與張姓廠商羈押禁見,另認罪的隊員依2至5萬元交保。

檢察官出車禍「要女大生肉償」 被拔官求再審遭法院駁回
原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陳立儒前年發生車禍,不思正當管道解決,竟跟女大生談和解稱「跟我做愛就好」,遭到女方報警申訴。全案曝光,陳男遭到監察院提出彈劾案移送懲戒法院,第一審判罰俸3月,第二審依法官法改判拔除原職務,調到新北地檢改任檢事官確定。陳立儒不服提出再審遭到駁回。可上訴。

母胎單男檢追求女書記官變跟騷 被判免職轉檢察事務官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魏偕峯3年前追求心儀的女書記官,卻造成女生困擾提告,魏男也遭檢評會個案評鑑,他表示,沒有戀愛經驗,和女同事相處時有時會遇到「被誤會」情況,願認錯、深刻反省。魏男最後仍遭移送懲戒,職務法庭今(16)日判魏男免職,轉任彰化地檢署檢察事務官。可上訴。魏男任職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期間,因對一名女書記官存有好感,有意追求,自2023年6月起,以致贈物品、假借各種理由要求女書記官到他個人辦公室,後經對方拒絕,並請所屬主管代為向魏男轉達拒絕收受贈物之意。魏男竟自2023年10月13日至2024年1月22日間,改以上班前反覆、持續到雲檢內差勤機器刷卡處前守候,或在地檢署內部跟蹤、尾隨,或一再以LINE傳訊等方式騷擾女書記官,使女方心生畏怖,不堪其擾,經女書記官向雲林地檢署申訴,經雲林地檢署請求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個案評鑑。檢評會決議,魏男有懲戒之必要,報由法務部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更多新聞:雲林地院認定,魏男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及《性別平等工作法》相關規定,判處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職務法庭調查,魏男違失行為高達15項,除打3次電話騷擾,還有11次跟蹤,22天內傳了50則LINE訊息,確有移送機關所指之違失行為,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合議庭認為,魏男未謹言慎行及性別歧視等職務外違失行為,已嚴重危害原應致力維護的檢察官職位榮譽及尊嚴,造成社會對檢察官群體整體評價的貶抑,而損及人民對被付懲戒人足以擔任檢察官的信賴,其嚴重程度已不適任檢察官職務,經徵詢法務部意見、審酌《公務員懲戒法》第10條之一切情狀,判決免除檢察官職務,轉任彰化地檢署檢察事務官。更多新聞:

疑涉足88會館郭哲敏招待所 警署前政風主任被拔檢察官職務
台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黃錦秋被控,5年前任職警政署政風室主任期間,涉足88會館、睿森銀樓,遭法務部移送懲戒、監察院彈劾;懲戒法院職務法庭今(25)日判決免除檢察官職務,轉任檢察事務官。可上訴。法務部、監察院移送指出,黃錦秋、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王涂芝於2020年1月17日晚間至地下匯兌、洗錢被告郭哲敏的招待所「88會館」接受招待,又於同年7月10日晚間至洗錢通緝犯涂誠文經營的睿森銀樓。法務部另認為,黃錦秋2度前往不當場所、有不當社交,又於2022年11月11日企圖影響王涂芝變更口供,黃錦秋涉嫌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相關規定移請懲戒。更多新聞:職務法庭審理時,黃錦秋說,當年1月17日尾牙,她和警政署同仁先去極品軒吃飯,結束後才去一間地下KTV唱歌,此處地點位於睿森銀樓的地下室,去的根本不是「88會館」;7月10日的行程跟1月17日一樣,都是先去極品軒再去睿森銀樓地下室的KTV。她強調,2天行程都有付錢,並沒有接受業者招待,再者,她至今不認識郭哲敏、涂誠文,而且當年郭哲敏沒有前科紀錄;88會館、睿森銀樓地下室KTV,都是警政署函覆未被列管的場所,指控她出入不當場所,完全時空錯亂。黃錦秋也主張,在接受行政調查時,有主動提供完整LINE截圖,以及刑事局監視器畫面給法務部,希望法務部能調查,但法務部並未去查,認為移送機關要指控她接受不認識的人的招待,那她接受招待多少錢,至少也要證明一下。更多新聞:

捲88會館招待所之亂!黃錦秋遭拔檢察官 理由曝光
台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黃錦秋借調警政署政風室主任期間,因2020年間涉足88會館、睿森銀樓,以及2022年間打電話要求同行女檢王涂芝否認有去88會館等3項行為,被懲戒法院職務法庭認定,輕忽放任及事發後意圖掩飾等不誠實行為,嚴重損害檢察官職位榮譽、尊嚴及社會對檢察官之公正信心,情節重大,有懲戒必要,判決免除檢察官職務,轉任檢察事務官。法務部、監察院認定的違失行為一是2020年1月17日晚間,黃錦秋出資宴請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王涂芝、及其他共事警察同仁聚餐畢,又率同聚餐同仁前往88會館唱歌聚會;違失行為二是2020年7月10日,黃錦秋出資宴請包含王涂芝、警察同仁聚餐後,也率其他聚餐者前往睿森銀樓地下室唱歌聚會。唱歌期間雖無其他人或場所提供人等出現,然黃錦秋輕忽、放任同仁聯繫的處所是接受私人無償招待,仍前往且察覺不當也不離去。更多新聞:法務部另外移送的違失行為三,是指黃錦秋在事發後,一再狡詞否認,又於2022年11月11日致電要求承認去過88會館、睿森銀樓2處所的王涂芝改口,否認有至88會館,意圖卸責。法務部、監察院認為,黃錦秋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第5條前段、第25條規定之職務義務,情節重大,分別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職務法庭認為,身為檢察官的黃錦秋本應審慎查證聚會場地的妥適性,對於這種不對外營業、需要特殊關係才能進入的私人招待所更應提高警覺,但她卻放任在場人員的提議而前往並逗留使用,未善盡督促確認是否付費,讓外界產生檢察機關與特定人士有私下、不當往來的觀感,嚴重損害社會對檢察官的公正信心。職務法庭指出,事發後還試圖掩飾事實、推卸責任,更凸顯其未能恪守檢察官的操守與廉正,已明顯不適任檢察官;審酌黃錦秋任職檢察官28年的經歷,無其他可認難以符合一般職務標準情形,剝奪檢察官身分,應足知警惕、符合比例原則,及徵詢法務部意見,判決免除檢察官職務,轉任檢察事務官,已足以達到懲戒的目的。可上訴。更多新聞:

捲88會館被拔檢察官 黃錦秋「移送郭哲敏」:打開潘朵拉盒子
台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黃錦秋因捲入88會館招待所之亂,懲戒法院職務法庭認定,她有出入不正當場所的違失行為等,今(25)日判處免除黃錦秋的檢察官職務,轉任檢察事務官。黃錦秋聆判後首度接受媒體採訪,她直呼很震撼也不能理解,認為是因為她移送了郭哲敏,「打開潘朵拉的盒子」,更質疑百般掩護洗錢被告郭哲敏的人沒事,還反問在場媒體「這合理嗎?這水到底有多深?」黃錦秋說,郭哲敏、涂誠文被媒體寫成是洗錢大亨,但郭哲敏在被她移送偵辦之前,一審檢察官沒有半個人偵辦過郭哲敏;2022年2月間,她單純接受郭哲敏小弟「窩裡反」檢舉警察包庇郭哲敏,這不是組織犯罪等案件中,檢察官最希望遇到的「窩裡反」嗎?小弟檢舉自己老闆洗錢、警察包庇,她就受理,真的不知道受理以後會發生這樣的事情,如果她早知道郭哲敏、林秉文背後故事水這麼深,「閃都不知道閃到哪裡去」。更多新聞:黃錦秋認為,郭哲敏這種富少一定不想放過她,面對法院裁定上億元交保馬上可以拿出錢來,過著闊綽的生活,認為「我打開潘朵拉的盒子」,不然大家為何一定要追著她打?要不是一直靠著閱讀,否則這種折磨誰受得了?至於之前承辦郭哲敏地下匯兌案的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王涂芝也因涉足88會館、睿森銀樓、4度放行郭哲敏出境遭監察院彈劾。黃錦秋質疑,4度放行完全不符合檢察官偵辦案件的常規,這合理嗎?預言王涂芝的懲戒案會安全下莊,不會有事。黃錦秋表示,她沒想過這種事會發生在自己身上,並指1月尾牙結束後就和王涂芝走散了,為什麼王涂芝去88會館就代表她有去?在職務法庭審理期間,提出很多客觀事證想證明法務部的行政調查事實是錯誤的,包含睿森銀樓地下室有餐飲業營業登記,並非私人招待所,也不是列管場所,營業登記人也不是涂誠文,案發後她才知道涂誠文是二房東,「台灣社會要求去一個地方還要知道房東是誰?」全案也有證人,但很遺憾,懲戒法院為什麼不傳、不採信?她表態會上訴。更多新聞:談到是否還相信司法?黃錦秋哽咽提到,她一定得相信,因為自己一直在司法領域工作,還反思自己可能有誤認證據的時候,但從來不曾像這樣沒有證據去認定一個人,即便心裡對被告有想法,但只要被告要求她去查對被告有利的證據,她一定會查,並感嘆自己「沒有關係就不應該傻傻去接政風室主任」。在本次職務法庭判決出爐後,有法官、媒體、或者是檢察官退下的律師都認為懲戒很重,有法界人士認為,辦郭哲敏案的人不是黃錦秋,即使去吃飯又怎樣?而且涉案警官也沒事,卻只有她有事,若照此標準,之前被爆料與新潮流大老吳乃仁吃飯的一票檢察官、im.B吸金案主嫌曾耀鋒與明星檢察官餐敘、甚至是曾經與台塑集團高層楊兆麟一起聚餐的檢察官,恐怕都要比照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