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回到網頁上方

南投檢察官涉性騷男警「摸大腿又傳訊」 賠336萬轉任檢事官

作者 中央社 責任編輯 李昱菫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2/03 14:23
最後更新時間:2026/02/03 14:23
南投檢察官性騷男警,賠336萬轉任檢事官。(圖/AI協作)
南投檢察官性騷男警,賠336萬轉任檢事官。(圖/AI協作)

南投地檢署王姓檢察官多次傳送有性暗示訊息給1名男員警,並藉機撫摸男警身體、大腿內側隱私部位。懲戒法院職務法庭一審判王男免除檢察官職務,轉任檢事官。二審駁回上訴確定。

根據判決書,王男任職南投地檢署期間,自民國113年1月10日起,多次以即時通訊軟體傳送有性意味、性暗示的訊息給受其指揮、監督的男警;又分別於同年2月20日下午2時許及4月23日下午3時許,趁男警前往投檢拿取案件資料時,獨自將男警帶至檢察官研究室,違反男警意願,觸摸其身體、大腿內側等隱私部位。

 

南投地檢署請求檢察官評鑑委員會進行個案評鑑,檢評會決議,請求評鑑成立,王男有懲戒必要,報由法務部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

另外,刑事部分,投檢依性騷擾防治法起訴王男。王男徵得男警原諒,與男警調解成立,賠償男警新台幣336萬元,並依調解內容於114年參加性別平等教育課程共49小時。男警撤回告訴,南投地方法院判決公訴不受理。

 
懲戒法院職務法庭一審認為,王男違失情節已嚴重損害檢察官職位榮譽及尊嚴,造成社會對檢察官整體評價的貶抑,已不適任檢察官職務,判決王男免除檢察官職務,轉任其他地檢署檢察事務官。王男不服,提起上訴。職務法庭二審駁回上訴確定。(中央社)
 


#南投地檢署#王男#檢察官#性暗示#性騷擾#懲戒法院#男警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1102

0.0524

0.1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