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一名騎士17號到屏東火車站後站,準備將機車停到停車場,指控到按鈕取票卡時,柵欄開了但票卡沒有掉出來,管理員說直接進去就好,取車時,卻被索取200元的票卡遺失費,管理員駁斥沒有放行,指控根本是騎士忘記拿票卡,雙方各說各話,不過交旅處調查發現,該停車場根本沒有登記證,恐吞1.5萬罰款。
經營3年的停車場竟然沒有合法登記證!新北市板橋一處知名連鎖停車場,被民眾投訴,路面凹凸不平、車格太小,一查發現停車場竟然沒有合法登記證,更誇張的是還營業了3年,市府表示,在未取得證照前,會要求業者暫停營業,而業者表示,還在了解中,不便多做回應。
修車引發火燒車意外,現在有加油站樓上變成停車場,也被民眾覺得是否得注意安全。有民眾檢舉,新北市新店中興路旁一處加油站,樓下充滿油氣,樓上兩層樓每天停放著近百台汽車,一個車位2500到3000元,想租還沒不一定有位置,交通局指出,雖然停車場有消防設備,加油站也沒有規定不能設停車場,但這個停車場的登記證,已經過期四年多,違法出租經營將開罰。
政府鼓勵民間設立停車場,但小心並不是所有停車場,都有合法登記證,TVBS就直擊,桃園一家購物中心,4千多個停車位免費讓顧客停車,這麼好康,原來是沒有停車場登記證,不收費就不會被罰;其他無照營業的停車場,則是拒開發票逃漏稅,但其實無照的停車場,可能就沒有消防安檢及公共意外險,車輛如果發生意外,恐怕沒保障。</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