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管案」延燒至今,卡了3個多月,教育部於上月27日駁回台大校長管中閔聘任案,而台大今(7日)才正式收到教育部回覆的公文;據悉,台大本週六(12日)將召開臨時校務會議,釐清大學自治範圍,至於校長聘任案下一步該如何進行,將依照教育部公文解釋,及週六校務會議的討論結果來決定。
教育部上月27日宣布確定駁回管中閔台大校長的聘任案,表示台大校長的遴選過程中,「學術倫理、基本誠信」並未被彰顯,因此教育部要求台大方面重新在符合遴選的規範下,檢視參選人提供的資料,進行完整推薦及遴選程序作業後,再呈報給教部。
而台大第一時間也回覆「若沒合理的理由,不會重啟遴選」,管中閔也表示將尋求行政救濟,不排除會向大法官聲請釋憲;不過就在教育部做出駁回人事案的決定後,台大苦等一週卻都沒收到正式公文,而今天適逢教育部拔管後的第10天,台大上午終於收到文書組通知。
據了解,教育部的公文指出,國立大學校長之聘任權限屬教育部,對於大學遴選組織、程序及人選之適法性,教育部應予以審查,此外台大遴選委員會及校務會議均為實質處理校長遴選程序瑕疵等相關正義,導致校長遴選委員會之組成及遴選程序難認與正當行政程序原則相符,強調「應迅即重啟遴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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