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26日正式依涉收賄、圖利、公益侵占以及背信4罪起訴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並求刑28年6個月,法院今(27)日清晨裁定3000萬元交保,無繼續羈押必要。因檢方指控沈慶京親自交付1500萬元現金給柯文哲,但卻未提出證據,引來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小草不滿,律師林智群表示,假設雙方有約定,即使沒拿到錢,一樣是10年有期徒刑起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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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小草上一個法律課」,林智群律師昨(26)日透過臉書發文,分析柯文哲被起訴的貪污罪樣態有2種,首先沒收到錢、有約定,雙方達成共識就算成立,另一種則是有收到賄款。林智群律師接著說,「黃國昌跟小草一直靠X沒看到1500萬元現金,是在X幾點的?」並強調不管柯文哲有沒有收到賄款,都是用同一個法條,「10年以上有期徒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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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