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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美利涉助洗錢 扁案第18名被告

記者 黃子瑀 / 攝影 王華麟 黃漢忠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08/12/05 10:06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特偵組偵辦扁家弊案,最新增列第18名被告,就是吳淑珍的多年好友蔡美利!檢方上午再度傳喚她,但蔡美利以身體不舒服為由請假。根據了解,蔡美利除了提供人頭帳戶,供吳淑珍匯款到海外。另外在龍潭購地案中,也和弟弟平分7000萬佣金。因此檢方認為她涉嫌洗錢,將她改列被告。

扁家弊案增加第18名被告,吳淑珍的大學好友蔡美利,曾經是國務機要費案的發票王,蔡美利又提供多筆人頭帳戶,供吳淑珍將錢匯往海外,涉嫌協助洗錢,因此從證人被改列為被告。 特偵組發言人陳雲南:「今天有約談蔡美利。」記者:「她的身分是?」陳雲南:「被告。」記者:「她今天請假未到是不是?」陳雲南:「對,身體不舒服。」

特偵組追查發現,蔡美利不僅提供香港等地的人頭帳戶,還幫忙找來員工、親友的帳戶給吳淑珍使用。另外在龍潭購地弊案中,辜成允匯出的4億元佣金當中,居中牽線的蔡美利、蔡銘哲、蔡銘杰兄弟,就平分其中的7千萬元,涉嫌收賄,姊弟三人因此陸續被列為被告,罪名都有違反洗錢防制法。

只是蔡美利多次以證人身分配合問訊,並且主動提供帳戶資料,卻在偵結起訴前夕,被改列被告,是不是檢方又掌握更多不法事證,更令外界矚目。

#蔡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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