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國務機要費案,總統陳水扁提出發還遭到扣押的機密文件,高等法院更審裁定,陳總統的聲請抗告有理由,台北地院原裁定不當,應該予以撤銷,發回北院重新裁定。
陳水扁總統要求北院發還國務機要費案的機密文件,一路提出抗告到最高法院,原本最高法院要求高院重新裁定,沒想到高院重新更審,把這燙手山芋,再度丟給北院。
未來如果北院仍然堅持不發還,勢必要再抗告一輪,而這些陳總統列為機密的筆錄,能不能拿得回,恐怕只有拖到520新總統就職以後才有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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