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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家洗錢弊案 北院1/19到1/21開庭


發佈時間:2009/01/05 17:52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北地院審理陳水扁洗錢等四案,合議庭已訂出開庭日期,將在這個月19日到21日,連續3天召開準備程序庭,並傳喚包括陳水扁在內的10名被告,但考量吳淑珍健康狀況,預定將在農曆年後再擇期傳訊。

快刀斬亂麻,法官蔡守訓去年聖誕節,接受後案併前案的裁定後,不到半個月,馬上決定在過年前,連續3天召開準備程序庭。

從1月19日到21日,合議庭針對國務機要費案、龍潭購地案、以及南港展覽館案和洗錢案,將傳喚陳水扁等10名被告,因為考量吳淑珍健康狀況,農曆春節後才會另外擇日傳訊。

依照台北地院規劃,19日針對南港展覽館弊案、龍潭購地弊案兩部分,上午傳喚陳水扁、下午傳扁家友人蔡銘哲、前力麒建設負責人郭銓慶、前科學園區管理局局長李界木。

隔天,針對國務費案補行準備程序,上午會傳喚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下午傳前總統府辦公室主任林德訓。

第三天,合議庭才會針對洗錢案,傳喚陳水扁、陳致中、黃睿靚、以及吳淑珍的哥哥吳景茂、和吳淑珍的大學同學蔡美利。

至於陳同案其他被告,陳鎮慧、蔡銘杰、吳景茂的妻子陳俊英都不在這波傳訊範圍,合議庭考慮,在農曆春節過後和吳淑珍一起傳喚到案說明。

#陳水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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